给自己一个奖赏
台南有位著名作家,童年时家境贫寒,父母以卖豆腐维持生计。每天早上天尚未破晓时,他便与弟弟起身工作,两人沿街叫卖。他告诉弟弟说:“我们把卖豆腐所赚的钱,拿回家给母亲,帮助家人过活。我们给自己的奖励品是你我共享一块豆腐,你一半,我一半。”
那块共享的豆腐,是他们劳动后换来的代价,是生命中愉悦的奖赏。生命必须付出代价,要劳苦,要历练,才能享受成果。适当的奖励,使得一切的劳动及付出获得了肯定。然而,奖励不一定要由别人来给,自我奖赏其实也一样令人满意,激励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奖赏有一种强化作用,强化是指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增强某种反应可能性的力量。例如,一位学生学习非常认真、刻苦,受到学校教师的表扬,他很高兴,随后他会出现更为认真、刻苦的学习行为。这里学生的学习行为受到强化,而教师的表扬便是强化物。斯金纳把能起强化作用的刺激物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其呈现而增强反应频率的刺激,称为正强化物,如食物、娱乐等;另一类是由于其撤除而增强反应频率的刺激物,称为负强化物,如噪声、电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