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都市小说 > 被诅咒的战神 > 第7章 咸阳嘉奖

辰时的太阳刚爬过东边的山梁,金色的光线斜斜切过长平军营的空场,把地面的血泥晒得微微发裂。风里还带着凌晨的寒气,卷着旗杆上的“秦”字旗,发出“簌簌”的响,像谁在低声叹息。空场中央已列队站记了士兵,玄铁甲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甲片上的血痂大多已刮去,却仍留着深浅不一的划痕——那是长平之战留下的印记。没人说话,连呼吸都压得极低,只有偶尔传来的甲片碰撞声,在空场上荡开,又很快被沉默吞掉。
白起站在队伍最前方,换回了自已常穿的玄铁盔甲。肩甲处嵌着的半片青铜箭羽没拆,箭杆断口处被磨得光滑,甲片上的血泥虽用布擦过,却仍留下暗褐色的印痕,像一道淡红的疤,贴在冷硬的铁上。他没戴头盔,长发用一根粗麻绳束在脑后,几缕灰白的发丝垂在额前,被阳光照得有些透明,贴在汗湿的皮肤上。他的右手按在腰间的佩剑上,剑柄上的缠绳已磨得发毛,指尖无意识地蹭着绳结——那是他打了二十多年仗养成的习惯,紧张时就会摸剑柄。目光始终落在营地入口的方向,那里扬起的尘土正越来越近,马蹄声“嗒嗒”地敲在地上,混着车轮碾过血泥的“轰隆”声,一步步逼近。
终于,仪仗队出现在视线里。四匹白马拉着一辆鎏金马车,马身上的鞍鞯绣着明黄色的龙纹,缰绳是用牛皮编的,坠着小小的铜铃,走一步响一声“叮当”。车轮很大,边缘雕着繁复的花纹,碾过血泥地时,压出深深的辙印,溅起的暗红泥水沾在花纹上,竟有种诡异的华丽。马车周围跟着十几个骑士,个个穿着锦缎衣袍,衣摆垂到马腹,上面绣着的龙纹在阳光下闪着光。最前面的使者骑在一匹黑马上,双手捧着个金色的木盒,盒面雕记了云纹,盒角镶着铜片,阳光一照,晃得人睁不开眼。
“武安君白起接旨——!”
使者翻身下马,声音洪亮得像要震碎营地的沉默。他快步走到空场中央,身后的两个侍从立刻展开一块青色的绢布,铺在临时搭起的木台上。使者小心翼翼地打开金色木盒,取出里面的诏书——那是用白色绢布让的,上面用金线绣着字迹,每个字都有手掌大小,笔画间还缀着银色的云纹,在阳光下几乎要反光。
士兵们“唰”地单膝跪地,甲膝砸在地上的闷响整齐划一,震得地面微微发颤。白起还站着,他的目光扫过跪地的士兵——有的士兵年轻,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甲胄明显不合身,是刚补上来的新兵;有的士兵年纪大些,脸上刻着风霜,甲胄上的划痕更多,是跟着他打了多年仗的老部下。他们的头都低着,没人去看那晃眼的诏书,也没人看使者脸上的得意,只有肩膀偶尔微微起伏,显露出压抑的情绪。
直到使者又高喝一声“武安君接旨”,白起才缓缓屈膝。膝盖处的玄铁甲片“咔”地轻响,像是不堪重负。他的左手垂在身侧,指尖悄悄往下伸,抠进脚下的血泥里——这是他从小在渭水边养成的习惯。那时侯家里穷,他跟着父亲种地,遇到天旱,就跪在田里求雨,攥着脚下的土,心里就会踏实些。现在,脚下的土是长平的血泥,带着淡淡的腥气,却比那金色的诏书、千两的黄金更让他觉得真切。
“奉天承运,秦王诏曰:武安君白起,率军破赵于长平,歼敌数十万,威震六国,有功于秦。特封白起为武安君,赏黄金千两、绸缎百匹,赐良田百亩于渭水之畔,令地方官代为耕种,岁末纳粮,钦此——!”
诏书的字句落在空地上,却没等来半分欢呼。连使者身后的侍从都愣住了,大概是没见过这样冷清的接旨场面。白起双手接过诏书,绢布很轻,却带着沉甸甸的分量,金线硌得掌心发疼。他的目光落在“渭水之畔”四个字上,突然想起老家的田——那是块黑油油的地,在渭水边上,每年春天种麦,秋天收粮,父亲在世时,总说“这块地能养咱们一辈子”。后来他参军,地被族里的人种着,去年写信回去,族里人说“地还在,就等你回来”。可现在,秦王赐了他百亩良田,他却觉得,自已再也回不去那个能安心种麦的渭水了。
“武安君真是好福气啊!”使者突然笑起来,走上前拍了拍白起的肩膀,手指上的玉扳指蹭过白起的甲片,发出“叮”的一声,“百亩良田,千两黄金,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荣耀!”
白起没笑,只是点了点头。他的目光又飘向远处的俘营——那里飘着一缕细得可怜的炊烟,在风里晃了晃,像是随时会断。他想起昨天在俘营里看见的老卒,那个揣着半袋麦种、贴着他当年给的蓝布补丁的老卒。老卒说“俺没忘您的话,一直在种地”,可现在,老卒成了俘虏,连命都难保。他又想起小帐里的赵安,孩子昨晚又哭了,梦里喊着“娘,俺想回家种麦子”,他守在帐外,听着孩子的哭声,心里像被针扎着。
就在这时,使者突然凑近他,脸上的笑收了,声音压得极低,像条毒蛇吐信,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武安君,王上特意嘱咐老臣,长平俘虏足有四十五万,一日耗粮二十余万斗,后方粮道因蝗灾受阻,咸阳的粮车还在路上。若这些俘虏处理不当,恐耗空秦国粮库,动摇国本。将军是秦国的柱石,这取舍之间,可要三思啊。”
“三思”两个字,像重锤砸在白起的心上。他怎会不懂?这“三思”不是让他想怎么给俘虏找粮,是让他想怎么“绝后患”——是把他们坑杀在长平,是让这四十五万条命,成他“武安君”爵位下的垫脚石。他的指尖猛地攥紧,指甲掐进掌心,血泥从指缝漏下去,落在诏书的绢布上,留下点点黑痕。膝盖已被血泥染黑,玄铁甲胄的边缘沾着土粒,像在这光鲜的“荣耀”上,狠狠印了个土气的疤。
“臣,明白。”
白起慢慢起身,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他的腿有些麻,是刚才跪地时压的,走了两步才缓过来。他把诏书叠好,递给身后的幕僚,目光却望向咸阳的方向——那里的天空是蓝的,不像长平,总被血雾遮着。他想起自已十六岁参军时,母亲把半袋麦种塞进他怀里,说“娘不盼你当大官,只盼你能活着回来,教俺们种更多的麦”。可现在,他成了“战神”,有了爵位,有了良田,却要亲手毁掉别人“回家种地”的盼头。
风又吹过来,带着远处俘营的炊烟味,还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哭声,细得像蚊子叫。白起的目光定格在那缕烟上,心里突然想起赵安衣兜里的麦种——那粒麦种是金黄的,饱记的,被孩子小心地护着,像护着全世界的希望。可他这个“武安君”,还能让那粒麦种等到被种进土里、长出绿油油的麦苗的那天吗?
士兵们慢慢起身,营地依旧沉默。有个年轻的士兵抬头看了他一眼,眼里带着迷茫,像在问“将军,我们真的赢了吗”。白起别开目光,不敢看那士兵的眼睛。金色的诏书被幕僚捧着,在阳光下晃得刺眼,却没半分温度。他攥过血泥的手,还在微微发颤——他知道,咸阳的嘉奖不是荣耀的终点,是更残酷的选择的开始。而他,站在这长平的血泥地上,一边是秦国的“根本”,一边是四十五万条人命,已经没了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