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早点回。”
“好。”
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但她什么都懂。
江春背上那把老土弓,腰间别好猎刀,迎着晨曦的微光,再次踏入了那片养育了他,也埋葬了无数好猎手的黑风岭。
这一次,他的目标不再是那些零敲碎打的兔子野鸡。
他要干一票大的!
一票足以让他家彻底翻身的买卖!
他在山林里潜行了两天两夜,像一个与黑暗融为一体的幽灵。渴了喝山泉,饿了啃干粮,困了就在树杈上眯一阵。
终于,在第三天清晨,一片洒满金色晨光的山间谷地里,他找到了!
一头成年的雄鹿!
神骏!健壮!
它头顶上那对分叉繁复的鹿角,在晨光下闪烁着象牙般的光泽,那不是鹿角,那是行走的票子!是一栋新房的青砖碧瓦!
鹿茸、鹿鞭、鹿血、鹿皮、鹿肉这一整头鹿,从里到外,都是宝!
江春潜伏在下风口的灌木丛中,心跳被他强行压制到最低,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
他缓缓举起了手中的土弓,那支用熊骨打磨的箭矢,搭上了弓弦。
风,停了。
整个黑风岭,万籁俱寂。
江春的瞳孔里,只剩下五十步外,那头鹿毫无防备的咽喉。
这一箭——
射出去的,是穷了半辈子的憋屈!
射中的,是这个家崭新的明天!
就在雄鹿抬起头,警惕地晃动耳朵的那个瞬间。
江春的手松开了。
嗡。
弓弦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响。
骨箭脱弦而出,好像一道撕裂晨雾的闪电,悄无声息地跨越了五十多米的距离。
噗嗤。
利器入肉的闷响,在寂静的山谷里显得格外清晰。
那头雄鹿的身体猛地一僵,它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悲鸣,那支骨箭已经精准地从它的眼窝贯入,瞬间搅碎了它的大脑。
庞大的身躯晃了晃,随即轰然倒地。
一击毙命。
江春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快步上前。
他没有耽搁,用最快的速度给雄鹿放了血,然后用猎刀剖开了它的身体,取出内脏减轻重量。
做完这一切,他用尽全身力气,将这头至少两百斤重的雄鹿扛在了肩上。
沉重的压力让他脚下的山石都发出了呻吟。
他咬着牙,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山外走去。
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背,肩膀被鹿角硌得生疼,但他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这头鹿,足够让他把这个家,彻底盘活了。
他没有回村,而是直接扛着鹿,再次摸到了县城。
这一次,他没去找那个眼神阴鸷的药铺掌柜。
他直接把鹿扛到了县城最大的国营饭店,福满楼的后门。
后厨的采购管事,那个挺着啤酒肚的庞管事,一见这么一头品相完好的整鹿,一双小眼睛瞬间就亮了。
“小兄弟,又是你。”
他上次得了刘经理的授意,对江春的态度客气了不少。
“这鹿怎么卖?”
“三十块钱,外加二斤肉票。”
江春开门见山,声音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