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的雨,冷得刺骨,像无数根针,扎进李飞单薄的工装里。他刚从“老王排档”下班,满身的油烟味混合着雨水的土腥气,是他十八岁人生最熟悉的味道。
推开那扇吱呀作响、永远也锁不严的木门,屋里的景象让他胃里一阵翻腾。比他出门时更乱了。唯一的方桌倒了,瘸腿的凳子散架在墙角,地上是碎了的碗碟和泼洒的、已经凝固的粥。里屋传来母亲断续的、意义不明的呻吟。
他又跑了。李飞甚至不用去想,就知道那个男人——他的父亲,又输光了,又欠了债,又一次把家砸烂后跑得无影无踪,把又一个烂摊子留给了他。
麻木地收拾着残局,李飞在翻倒的桌子底下,摸到了一张硬纸片。是父亲的照片,背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一串数字——“欠王老五叁仟”,下面还有新的字迹——“三天不还,卸你儿子一条腿”。
恐惧像一只冰冷的手,瞬间攥紧了他的心脏。但他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是他从无数顿毒打和饿肚子中学会的“必须做”的第一件事。
他摸遍全身所有口袋,最后凑出了一把零钱:一张皱巴巴的五十,两张二十,一些硬币。总共,九十八块七毛。这是他接下来至少一周的饭钱和母亲的药费。
一百块都不到。却要买回他的一条腿。
那一刻,巨大的绝望和荒谬感几乎将他吞噬。他走到母亲床前,那个曾经美丽的女人如今瘦得脱相,眼神涣散地看着天花板,手腕上是他昨天刚给她换过的、干净的纱布。
(穷人不能做第4条:沉迷博彩、抽奖等试图“一夜暴富”的活动)
(穷人不能做第26条:将一切不如意归咎于“没钱”)
(穷人必须做第1条:彻底接纳现状,但不认命)
(穷人必须做第6条:对自己的生命负起100%的责任)
他猛地站起身,走进冰冷的雨幕中。他没有跑去那里,而是走向了山脚下那个全县唯一亮着文明之光的地方——县图书馆。
避雨的人很多,看书的没几个。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最里面的角落,那里有他偷偷藏起来的一本书——《毛泽东传》。他翻开一页,正好看到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窗外是漆黑的夜和冰冷的雨,窗内是昏黄的灯光和书页的墨香。李飞看着那句的话,又想起口袋里那九十八块七毛和那张催命符。
一条腿,三千块。他这条命,又值多少钱?
不,不能这么算。
(穷人必须做第2条:停止自我贬低)
他的命,不是用来给父亲还赌债的筹码。他的命,是他自己的。
那一刻,一个无比清晰、近乎疯狂的念头在他心里炸开:他要走。离开这个吞噬一切的深渊。他要背着这个烂到根的家,一起往前走。不是为了证明给谁看,只是为了对得起自己这条,还不曾真正活过的命。
他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但他知道,第一步,必须是离开这张赌桌和这摊泥沼。
他把身上所有的九十八块七毛,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合上。然后,走向了图书馆的管理员,那位总是戴着老花镜看报纸的老人。
“大爷,”他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沙哑,但眼神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坚定,“这本书……我能借走吗?我……我用这个押着。”
他把那把零钱,连同他最后一点安全感,推了过去。这是他全部的家当,换来的第一本“教材”。
他人生的“一百步”,从押上九十八块七毛和一本传记开始。他不知道前方有多少“不能做”的陷阱在等他,也不知道要完成多少“必须做”的事才能生存下去。
他只知道,他必须迈出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