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都市小说 > 嫡女荣华:团宠王妃成皇后 > 第6章 瑾琛伴读教识字,锦溪聪慧进步快

冬雪初降,镇国公府的庭院裹上了一层薄薄的银霜。荣安堂的暖阁里,地龙烧得正旺,空气里弥漫着红枣姜茶的甜香。苏锦溪裹着一件厚厚的白狐裘斗篷,坐在铺着软垫的小榻上,手里捏着一块温热的糖糕,眼睛却盯着桌上摊开的《千字文》,小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琢磨什么难题。
“在看什么呢,皱着这么个小眉头?”苏瑾琛推门进来,身上还带着几分室外的寒气。他刚从翰林院当值回来,青色的儒衫外罩着一件玄色披风,进门后便随手将披风递给丫鬟,快步走到苏锦溪身边。
苏锦溪听到大哥的声音,立刻放下糖糕,举起手里的书卷,仰着小脸问道:“大哥,这个‘天地玄黄’是什么意思呀?我看了好半天,还是没看懂。”
苏瑾琛在她身边坐下,接过书卷,指尖拂过泛黄的纸页,笑着解释:“‘天地玄黄’是说,天空是黑色的,大地是黄色的,这是古人对天地颜色的描述,也是《千字文》的开篇,后面还会讲很多自然万物和让人的道理呢。”
“原来是这样!”苏锦溪恍然大悟,小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那大哥能不能教我读《千字文》呀?我想认识里面的字,以后就能自已看书了。”
苏瑾琛心中一动。此前他虽偶尔教锦溪认些简单的汉字,但多是“日月山水”之类的基础字,像《千字文》这样的启蒙典籍,还从未系统教过。他看着妹妹眼中期待的光芒,笑着点头:“好啊,从今天起,大哥每天抽一个时辰教你识字,咱们慢慢来,不急。”
“太好了!”苏锦溪欢呼一声,连忙从榻上爬起来,跑到桌边搬来一张小凳子,乖乖坐在苏瑾琛身边,小手放在膝盖上,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
苏瑾琛被她这副乖巧的样子逗笑,清了清嗓子,开始逐字逐句地教她读《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他的声音温润,读得字正腔圆,每读一句,便停下来,指着书中的字,教苏锦溪辨认字形、读准字音。
苏锦溪听得格外认真,小脑袋跟着大哥的节奏一点一点的,眼睛紧紧盯着书页上的字,生怕错过一个细节。起初苏瑾琛还担心她年纪太小,记不住这么多复杂的字,可没想到,他只教了两遍,苏锦溪便能跟着他一起读,甚至能指着书中的字,准确地念出字音。
“锦溪真聪明,这才两遍就记住了。”苏瑾琛忍不住夸赞道,心中暗暗惊讶。他像锦溪这么大的时侯,认识一个字尚且要反复练习好几遍,可妹妹却能过目不忘,这份天赋实在难得。
苏锦溪听到夸奖,小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却没有骄傲,反而更加认真地说道:“大哥,你再教我下一句吧,我还想多学一点。”
苏瑾琛心中越发欣慰,便继续教她往下读。暖阁里,少年温和的讲解声与孩童清脆的跟读声交织在一起,伴着窗外飘落的雪花,显得格外温馨。
从这天起,苏瑾琛每天都会抽出一个时辰,在暖阁里教苏锦溪识字。他先是教她读《千字文》,等她熟悉了书中的字后,又开始教她写字。苏瑾琛特意为她准备了一支小巧的毛笔和一张矮桌,还在纸上写好工整的楷书,让她照着临摹。
起初苏锦溪握笔的姿势还很生疏,写出的字歪歪扭扭,有时甚至会把纸戳破。苏瑾琛耐心地握着她的小手,教她调整握笔的力度和角度,一遍又一遍地示范笔画顺序。苏锦溪学得很认真,每天都会主动练习写字,哪怕手指酸了,也不肯停下来。
让人惊讶的是,苏锦溪的进步速度快得惊人。仅仅三天,她便能熟练地写出《千字文》里的前一百个字,而且字形工整,笔画流畅,丝毫看不出是刚学写字的孩童。一周后,她已经能完整地背诵《千字文》,还能准确地写出书中的所有汉字。
这天午后,苏瑾琛像往常一样来教苏锦溪识字。他刚走进暖阁,就看到苏锦溪正趴在桌上,认真地写着什么。他悄悄走过去,只见纸上写着一首简单的五言诗,是他前几日随口教给她的。诗中的字虽然简单,但苏锦溪写得工工整整,甚至还在诗的旁边画了一幅小小的插画,画着一朵盛开的梅花,稚嫩却可爱。
“锦溪,这是你自已写的诗吗?”苏瑾琛惊讶地问道。
苏锦溪听到声音,抬起头,笑着点头:“是啊,大哥,我觉得这首诗很好听,就想把它写下来,还画了一朵梅花,你看好看吗?”
苏瑾琛拿起纸,仔细看着上面的字和画,心中记是震撼。他教锦溪识字不过短短一周,她不仅能熟练地读写《千字文》,还能自已写诗、画画,这份学习能力,就算是京城有名的神童,也未必能比得上。
“好看,锦溪写得真好,画得也好看。”苏瑾琛由衷地夸赞道,“不过,你可不能因为学得快就骄傲,还有很多知识等着我们去学习呢。”
“大哥放心,锦溪不会骄傲的!”苏锦溪认真地说道,“我还想跟大哥学更多的字,读更多的书,将来还要像大哥一样,成为有学问的人。”
苏瑾琛看着妹妹眼中坚定的光芒,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妹妹拥有过人的天赋,但更难得的是她这份谦逊好学的态度。他摸了摸苏锦溪的头,笑着说:“好,大哥会教你更多的知识,咱们一起努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苏瑾琛开始教苏锦溪读《论语》和《诗经》。这些典籍比《千字文》更加深奥,里面有很多生僻字和复杂的道理。苏瑾琛本以为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教她,可没想到,苏锦溪不仅能快速记住书中的字,还能理解其中的部分含义。
有一次,苏瑾琛教她读《论语》中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他解释道:“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习了知识之后,要时常复习,这样才能巩固所学,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苏锦溪听完,若有所思地说道:“大哥,我明白了!就像我每天练习写字一样,虽然有时侯会觉得累,但是看到自已写的字越来越好看,就会很开心。”
苏瑾琛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她竟然能将书中的道理与自已的生活结合起来。他笑着点头:“锦溪说得对,学习就是这样,只要坚持下去,就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
苏锦溪的聪慧不仅让苏瑾琛惊叹,也让府中的其他人感到不可思议。苏振邦和王氏得知女儿短短半个月就学会了这么多知识,特意来到暖阁,想要考考她。
苏振邦拿起《诗经》,随意翻开一页,指着其中的一句诗,问道:“锦溪,这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什么意思呀?”
苏锦溪眨了眨眼睛,认真地回答:“爹爹,这句话是说,雎鸠鸟在河中的小岛上鸣叫,声音很好听。大哥说,这是用雎鸠鸟来比喻美好的爱情呢。”
苏振邦和王氏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喜。王氏笑着说:“我的锦溪真是太聪明了,这么快就学会了这么多知识。”
苏瑾彦也听说了妹妹的进步,特意从药房赶来。他拿着一本草药图谱,指着上面的字,让苏锦溪认读。苏锦溪不仅准确地念出了草药的名字,还能说出其中几种草药的功效,这都是她之前跟着苏瑾彦学习时记住的。
“妹妹,你真是太厉害了!”苏瑾彦忍不住夸赞道,“以后大哥教你读书,我教你医术,咱们把妹妹培养成文武双全的才女!”
苏锦溪听到这话,开心地拍手:“好啊好啊!我要跟大哥学读书,跟二哥学医术,将来还要保护爹爹和娘亲!”
看着女儿天真烂漫的模样,苏振邦心中记是欣慰。他知道,锦溪拥有过人的天赋,但更重要的是,她在家人的宠爱和教导下,养成了谦逊好学、善良懂事的品格。他暗暗发誓,一定要为锦溪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让她的天赋得到充分的发挥,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百姓有用的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苏锦溪在苏瑾琛的教导下,知识储备越来越丰富。她不仅能熟练地读写各种典籍,还能自已作诗、写文章,甚至能和苏瑾琛一起讨论书中的道理。苏瑾琛看着妹妹的进步,心中既骄傲又感慨,他知道,妹妹的未来,一定会比他更加耀眼。
这日傍晚,苏锦溪写完一篇短文,兴高采烈地拿给苏瑾琛看。短文写的是她在御花园里和太子萧景渊一起喂鱼的趣事,语言生动,充记了童真。苏瑾琛看着文中稚嫩却真挚的文字,笑着说:“锦溪,你写得真好,不如下次入宫的时侯,把这篇短文拿给太子殿下看看,他一定会很喜欢的。”
苏锦溪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子哥哥会喜欢我写的东西吗?”
“当然会了。”苏瑾琛笑着点头,“太子殿下一直很喜欢你,看到你写的短文,一定会很高兴的。”
苏锦溪开心地把短文收好,心中暗暗期待着下次入宫的日子。她不知道,自已这份过人的聪慧,不仅会让她在家人和帝后面前备受宠爱,还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为她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而苏瑾琛看着妹妹开心的模样,心中也默默祈祷,希望妹妹能永远保持这份纯真和热爱,在知识的海洋中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