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次,姜恒的选择也和之前每一次都不同。
他没有像以往那样,只是象征性地露个面,说几句安抚的话便让他们早些休息。
而是直接走了过去,主动从大胡子手里抢过一个粗陶大碗,给自己满满倒上一碗,高高举起。
“来!弟兄们,干了!”
原因无他,属实是他现在是真的高兴啊!
大胡子等人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更热烈的欢呼。
他们以为姜恒也是因为能脱离炮灰营而高兴。
但他们哪里知道,这位新认的大哥,此刻心中的诸多想法啊!
好在,好在他是理科生啊!
不然这种细节,放在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武夫或者文人身上,都绝对不可能察觉!
因为那张宣纸上练字的废稿,内容本身毫无问题,就是一首流传甚广的边塞诗。
可关键就是在于那笔迹!
一开始姜恒确实没有发现任何端倪。
可偏偏就在他弯腰捡起那张纸的时候。
月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恰好照亮了纸上的一个“擒”字!
要知道,在之前那条已经覆灭的时间线里。
为了能将黑风寨密室里那封内奸的亲笔信牢牢记下。
他可是把那封信看了不下数十遍!
每一个字的笔画,力道。
甚至是墨迹的浓淡,都像是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而擒这个字,与其他字不同。
笔画繁多结构复杂,是最能体现一个人书写习惯的字之一!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刚才一眼就从中看出了破绽!
那王凌,是在特意伪装笔迹!
而且这伪装绝对是认真钻研过的!
那模仿出的笔迹与原信上的笔迹,简直就是出自两人之手!
甚至连一些书写习惯。
比如提笔的角度,顿笔的力度,都做出了细微的改变。
但还是百密一疏啊!
一个人的笔迹,就如同他的指纹。
无论如何伪装,都会下意识的转折和连接处,总会暴露出他最原始的习惯!
王凌,还是太嫩了!
想到这里,姜恒没忍住,仰头将碗中浊酒一饮而尽,随即发出一阵畅快淋漓的大笑声。
“哈哈哈哈!痛快!”
大胡子等人不知他所想。
见他如此豪迈,还以为姜恒也是为能从炮灰营之中走出而高兴,更是被这股情绪所感染。
几人对视一眼,极为懂事地再度给姜恒倒上一杯浊酒,然后齐刷刷地端起自己的酒碗,共同敬酒。
“大哥!俺们几个的命都是你给的!”
“要不是你,俺们现在早就在哪个坑里变成一把烂骨头了!”
“如今多亏大哥以震天雷神威将俺们带出,还正式加入了小队,这恩情,说是再生父母都不为过!”
“今日,我们兄弟几人,特敬大哥一杯,以表心诚!”
大胡子涨红了脸,吼得唾沫横飞。
“对!敬大哥!”
瘸子和瘦子也跟着起哄。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