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致远看着钟乐乐,感觉不太对劲:“为什么要回去?不是说好了再过几天再回去吗?”
他过来打着的名义是给小燕看眼睛,现在小燕的眼睛还没好,林浔昨天刚跟他说过,一个星期后还要血检,现在走了算怎么回事?
而且他的目的都还没达到,林浔虽然知道了叶雪的存在,可她一直以为他也喜欢叶雪,就这么走了,他还怎么追人?
钟乐乐一开始真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钟致远,她知道钟致远是个什么样的人,要是告诉他了,他绝对会把她的腿给打断的。所以她才会不断地给戴健钱,想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但现在,明摆着压不下去了,要是再不说,钟致远肯定不会同意提前回去。
没办法,钟乐乐只能哭哭啼啼地把那些事都说了一遍。
听完,钟致远整张脸都气得通红,直接朝着钟乐乐就是一巴掌:“你这个混账!你是脑子被门夹了吗?想死你就自己去死,不要连累钟家的其他人!!”
钟致远倒不是因为她想要害林浔而生气,没错,他确实对林浔有意思,但那也仅限于玩玩而已,林浔长得漂亮,还和他在京市遇到的那些娇生惯养的女同志都不一样,可以处一段时间的对象。
但只是处对象而已,不可能结婚的,他钟家再如何,也不至于娶一个离了两次婚的女人进门,不然别人该怎么看他?
所以他再喜欢林浔,都比不上钟家人在他心里的重要性。
他这么生气,是因为钟乐乐太蠢了,做坏事就算了,还做得愚蠢至极,偷鸡不成蚀把米,林浔一根头发都没伤着,钟乐乐直接把自己搭进去了。
不仅是她自己,这要是真的闹大了,整个钟家,乃至他,就都毁了。
“你可真是个蠢货!”钟致远气得差点把桌子都给拍碎了。
钟乐乐呜呜直哭:“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啊!哥你别着急,还有办法的!只要我们现在偷偷地回京市,戴健没有介绍信,他不会追来的,而且他也不知道我们家在哪……”
“说你蠢你还不相信,你信不信,我们前脚刚买票离开,他后脚就会报案!戴健没有介绍信来不了京市,难道公安也来不了吗?”钟致远目眦欲裂道。
钟乐乐最后的希望破灭了,摇摇欲坠的跪在了地上:“那现在怎么办?哥你救救我啊!我不能和那种人渣结婚,不然我一辈子都毁了啊!”
钟致远恨不得再删她几巴掌,但现在也不是打人的时候了,他只能努力平稳住呼吸:“事到如今,只有一条路了——你和他结婚。”
“什么?”钟乐乐如遭雷劈,“不行!绝对不行!”
“闭嘴!你找我说的去做。”钟致远凑到她耳边,说了自己的计划。
听完后,钟乐乐整张脸吓得毫无血色,哆哆嗦嗦的道:“这样……这样真的能行吗?”
“怎么不行?”钟致远眯了眯眼,语气里满是警告,“我告诉你,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你要是再给我弄砸,那在戴健坏事之前,我先登报让你和钟家断亲!”
等到了第二天一早,钟致远就和医院提交了申请,说京市那边有特殊情况,他要尽早赶回去了。
郑院长很痛快地放行,但他没有一早就离开,而是买了晚上的火车票,他想趁着林浔下班时,亲自跟她说自己要离开的事。
只有这样,才能给林浔留下一个好印象,等林浔跟着霍俨州一起回京市了,两人才能再续前缘。
结果他左等右等,站在从农场回家属大院的必经路上,手脚都冻僵了,根本等不来林浔的身影。
怎么回事?林浔不是每天四点半都会准时从这里经过吗?
钟致远的脸越来越黑,可是他等不了了,再不走火车票都来不及了,最后只能气得在心里骂人,而后留了张纸条,让家属院的哨兵交给林浔。
按照一般情况来说,林浔确实应该在四点半就下班回家,毕竟这边天黑得太早了,加上风雪太大,要是不早点回去,可能会遇到什么危险。
但今天正当她准备下班时,突然霍俨州过来了,开口就说要带着他们去山上抓兔子。
林浔还没反应过来,小燕就激动得不行,“可以去吗?”
小燕其实很喜欢吃兔子,但是林浔养在家里的那些,让她帮忙喂了几次食后,小家伙给这些兔子都取了名字,众所周知,小孩只要给动物取了名字,那就是有了感情。
后来哪怕小燕再想吃兔子肉,都只会一边拼命地咽口水,一边摇头,装作自己半点不饿的样子说不吃。
林浔上次跟霍俨州提过一嘴,没想到他就记在了心里,还特意过来了。
“行,那就去吧。”看着兴奋不已的小燕,林浔也没有拒绝,反正现在时间还早。
林浔让小燕坐在骡车车厢里,她坐在霍俨州的身边,陪着他驾车,今天在办公室烤了一天火,觉得特别闷,正好透透气。
今天风雪不大,天气还不错,久违的阳光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三人一狗一骡在静谧的草原上行驶着,气氛融洽得刚刚好。
就在这时,霍俨州低沉的声音响起:“媳妇,上次你陪钟大夫逛草原,都逛了些什么?”
林浔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但也没多想,以为他只是在找话说,“没逛什么,就是他说要给家里人带羊毛靴回去,问我去哪里买的,正好那天达姆没上班,我就带他去达姆家了。”
“就这样?”
林浔眨眨眼:“就这样。不然还要怎么样?”
霍俨州这才松了口气,钟致远可真行,就买个东西还说那么暧昧,故意的吧!
但他还是不能完全放下心来,就怕哪天钟致远背着他做什么坏事,强调道:“我和钟致远是一个大院一起长大的,他这人,其实有些道貌岸然,要是他跟你走得太近,最好不要搭理他。”
林浔当然看得出钟致远有些表里不一,但是,“他为什么会跟我走得太近?他都有喜欢的对象了。”
霍俨州一愣,语气立马变得急促了:“谁?”
林浔原本想直接说叶雪的,但突然想到钟致远说了,霍俨州和叶雪之间是有感情的,那就不方便说了。
“没谁,我也不确定,我随便猜的。”
霍俨州看她:“你猜出来钟致远喜欢谁了?”
林浔点点头:“嗯,很好猜啊,他表现得挺明显的。”她上辈子虽说专注兽医,但也抽空看了点爱情剧,还是有点经验的。
霍俨州心里闷闷的,他想说自己表现得也挺明显的,媳妇你就猜不出我喜欢谁吗?
结果他刚想开口,下一秒,骡车的轮胎好像撞到了石头,猛地颠簸了一下,林浔本就坐在车厢外面,这一颠,直接朝着右边倒去,眼见着马上就要掉下去了。
霍俨州根本来不及稳住身形,眼疾手快单手将人往自己怀里一揽,另外一只手紧紧地拽住缰绳,控制着骡子停下来。
他这么一动,林浔就倒在了他的身上,两人往车厢里倒去,小燕坐在车厢里倒是没事,她听到动静,连忙问怎么了。
林浔安抚了她两句,让她不要动,接着发现自己耳朵压在霍俨州胸膛上,听见他闷哼一声,吓了一跳,以为他是压到了哪里。
“霍俨州,你没事吧?”一边说着,一边就要起来。
但是霍俨州身高腿长,还浑身腱子肉,哪怕林浔有一米六出头,和他比起来,还是有很明显的体型差。
以至于她想要撑着车厢底板借力起来,但手一撑住,就发现还放在霍俨州身上,而且仔细一感受,手下某物体的弧度和硬度,哪怕隔着厚厚的衣服,都十分明显,还隐隐有抬头的趋势。
反应过来那是什么,“轰”的一声,林浔整张脸都红了!
慌里慌张地收回手,一个不注意,又倒在了霍俨州身上。
女人馨香柔软的身体躺在怀里,纤细的腰肢哪怕隔着笨重的棉袄,他一只手都能怀抱得过来,整张脸都靠在他的胸膛,手还不小心碰到了那里……
霍俨州即便是圣人,都控制不住,更何况他不是,午夜梦回时,他不知道做过多少可以被称为“地痞流氓”的坏事。
他呼吸越来越重,恨不得直接把梦变成现实,但不能着急,还没追到手的媳妇,要是被吓跑了怎么办?
所以他只能拼命地深呼吸,努力控制住身体某处的变化,哑声道:“先别动,我把你扶起来。”
林浔不敢动了,像个鹌鹑一样被霍俨州拧起来。
小燕看不到,根本不知道两个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忧心忡忡地问道:“姨,痛不?”
“不痛,放心,我没事。”林浔用手摸了摸自己通红的脸,努力降温。
她想不通,霍俨州不是不能生吗?怎么、怎么那里会那样呢?
就算生育能力不会影响生理反应,可是,那也太……大了吧?
她试着回忆了一下和徐志成结婚的那两年,因为徐志成说他比较保守,林浔也觉得这方面坦诚相待怪怪的,所以两人只是在床上有过交流,还都是关了灯蒙着被子,什么都看不到。
床上看不到,下了床两人的亲密接触就更少了,徐志成顶多是牵她的手,摸摸她的脸。
但有一次吃饭时,林浔不小心把汤洒在了徐志成身上,当时急急忙忙要给他擦,一个不留神碰到了徐志成的裤裆,徐志成当时猛地一下就站了起来,他反应太大,以至于林浔还依稀记得,他那里,完全不是霍俨州这样啊?
霍俨州不知道林浔在想什么,但见她脸蛋红红的,心里有些难堪以外,又有些想笑,今天这事真是意外。
但他没想到,他媳妇都结过一次婚了,还这么青涩。
身形高大的男人在心里草了一声,发现更加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