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次出血热唯一的好处,就是林浔安排赵世文来医院检查时,郑院长趁机给他开了个假病历。
赵世文身体很不好,但那些都是些隐疾,属于不会立马死人,但能把人活生生磨死的那种,郑院长就改了检查结果,编造了一个重度肺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医院治疗,不然随时有生命危险。
赵世文虽然属于右派,但也不能完全不顾及他的性命,加上农场那边的领导人品还算不错,便没有在这方面为难他。
所以每半个月,赵世文都能出来一次,不仅能在医院检查身体,还能趁机吃点有营养的,不至于亏空的太厉害。
林浔第二天,就带着药材,熬好的鸡汤,牵着小燕的手悄悄去了郑院长的办公室。
赵世文喝了口暖呼呼的鸡汤,整个人都舒坦了,笑了笑道:“小林你手艺真好,这鸡汤跟我从前在京市大饭店吃的味道都差不多了。”
他只感觉像做梦一样。
一个月前,他还只能住在无比逼仄的地窖里,吃的是咬都咬不动的粗粮饼子,偶尔郑院长给他送点羊肉过去,他都只能在饿得受不了时啃点生的,因为只要煮熟了,就会被人发现。
那时他的生活黯淡无光,原以为只能这么屈辱的过一辈子,可没想到林浔出现了。
不仅给他送吃的喝的,还费尽心思把他这个老头子从暗无天日的地窖里弄了出来,每次见面,不是鸡汤就是羊肉汤,里面还加了各种名贵的中草药,变着法的给他补身体。
赵世文心里无比感动,更加坚定了等治好小燕的眼睛后,就把自己这一身的医术传给她。
他开始其实是想教林浔的,但他曾经问过林浔,为什么要当兽医,毕竟以她的天分,当一名真正的医生,也是大有作为的。
可林浔却笑着道:“比起和人打交道,我更喜欢和动物相处,更简单纯粹一些。”
经历了世态炎凉,亲人背叛的赵世文不由的笑了。
但他不知道林浔和霍俨州愿不愿意让小燕跟着他学,毕竟在很多人眼里,中医那就是不入流的牛鬼蛇神,所以他一直没有提出来。
罢了,等小燕的眼睛治好了再说。
吃饱喝足,赵世文干起活来更有劲,按照配方,很快就把药膏给配好了:“过三天就能用了,就用这个药膏敷上一个星期,七天后再去抽血做检查,确定体内没有毒素残留了,就可以拆绷带了。”
林浔点点头,认真记下来他说的话。
正好一个星期后,钟致远应该还在这边,他本来就是吕毓芝叫来给小燕看眼睛的,到时候让他来做检查,以他的医术,更加能放心一些。
说起这个,林浔就想到了钟乐乐把麝香给她时开除的条件,她前天就把这事告诉霍俨州了。
霍俨州听完没什么表示,只是道:“我会处理。”
林浔听到他这么说,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今天一早,霍俨州突然说他要去市里一趟,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去市里?还不回来吃饭?
想到钟乐乐说的要和霍俨州单独相处……他该不会是想请钟乐乐去市里吃饭吧?
霍俨州是个体面的人,他应该做不到把对自己有意思的女同志请来家里吃饭,毕竟他和林浔都结婚了,哪怕只是名义上的。
但公社这边的饭店味道一般,加上钟乐乐还是京市来的大院子弟,和林浔这种农村出身的女同志不一样,比起公社简陋的饭店,高档洋气的西餐厅,才更符合钟乐乐的身份。
不仅是她,还有同样京市出身的霍俨州,或者说钟致远口中的叶雪,他们才是一类人。
道理林浔都明白,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心里有些闷闷的。
“姨,不开心?”小燕连忙晃了晃林浔的手,哪怕看不到,她还是很敏锐的察觉到了姨情绪的变化,小脸蛋上满是担忧。
林浔扯了扯嘴角:“没有,小燕的眼睛马上就要恢复正常了,我怎么会不开心呢?”
“我在想,等你眼睛好了,咱们去饭店搓一顿吧?听月容阿姨说,公社饭店的牛肉锅子可好吃了。”
她就是喜欢饭店的乡下人又怎么了?
这年头饭店的菜又便宜又实惠,满满一盆子肉,吃起来多痛快啊!不像西餐厅,那么小的分量,大几十吃下去了,都不够塞牙缝呢。
“好!”小燕特别捧场,不管林浔说什么,小姑娘都是一百个赞同。
林浔心情好了一点,正准备牵着小燕回家,走到医院大门口,却看到一道身影出现在不远处。
霍俨州?
他怎么这个时间点回来了,现在才两点,不是正好吃饭的时候吗?
霍俨州也看到了雪中的那抹倩影,长腿一迈,三两步就走了过来,“怎么来医院了,是赵老过来了吗?”
虽然是半个月可以出来一趟,但赵世文到底身份特殊,出来要经过层层批准,时间并不确定,林浔也是收到郑院长的通知才来的,当时霍俨州都已经去市里了。
她点点头:“对,已经给小燕开好药了,对了,你怎么就回来了?”
霍俨州往前走了半步,确定这个方位正好能给媳妇挡风,又能一眼就让外人看出来两人关系不一般,这才满意了。
“文件交上去了,当然回来了。”
林浔一愣:“你是去交文件的?”不是去和钟乐乐吃饭?
“嗯。”霍俨州点头,原本半个月前就要进行几大军区的联合演练,但因为出血热被临时取消了,现在要交一份检查结果去市里,证明病毒危机已经解决了,演练可以继续了。
其实这事本来用不着他去的,但在常师长喊别人去之前,霍俨州就主动请缨了,至于什么要主动——
他扬了扬手里的保温桶,打开盖子,递给林浔:“从西餐厅带来的,看看味道和之前的有没有区别。”
西餐厅?
林浔眨了眨眼:“这是,奶油蛋糕?”
所以霍俨州去市里并不是为了钟乐乐,而是特意给她带蛋糕来了?
“嗯,我记得你爱吃。”
结婚前,霍俨州就给她送来了一块奶油蛋糕,当时吕毓芝还特意问过她味道怎么样,一块巴掌大的蛋糕,在这个年代能卖到三十几块钱一个,能不好吃吗?那可是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林浔当时说了句味道不错,可她没想到霍俨州会再特意过去一趟,又买了一块回来。
看着保温桶里精致的奶油蛋糕,林浔只感觉心中微微一动,泛起了一丝丝轻微但又无法忽视的涟漪,这种感觉很奇怪,是她从未有过的,心里酥酥麻麻的。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情绪呢?
难道是因为这蛋糕太贵了,她舍不得钱心疼,心情才会这么古怪?
没错!应该就是这样,毕竟这可是三十多块钱呢!怎么能不心疼?
霍俨州刚想说这蛋糕比之前的要大一些,还有两种口味,林浔和小燕正好能一起吃,但话还没开口,一道讨人厌的声音就插了进来:
“原来林同志你喜欢吃蛋糕?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京市好吃的蛋糕可太多了,这边的根本没法比。”
霍俨州转过头,果不其然是钟致远。
哪怕钟家把麝香送给了他,但他还是看钟致远哪哪都不顺眼。
虽然这人很正常的在喊林同志,可他总觉得钟致远喊起来怪怪的,而且他媳妇喜不喜欢吃蛋糕,跟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还京市的蛋糕比西北的好,傻子都能听出来他在内涵什么。
霍俨州咬了咬牙:“不用了,我媳妇喜欢吃什么,我去买就行,就不麻烦钟大夫了。”
霍俨州这段时间有意无意喊媳妇,林浔都已经脱敏了,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可这话落到钟致远耳边,就无比刺耳。
媳妇?
霍俨州为什么要这么叫林浔?他们之间不是压根没感情,只是为了冲喜才结的婚吗?他明明记得霍俨州喜欢的人是叶雪啊?
钟致远突然有些心慌了,他总感觉在他没有发觉的地方,有什么变化超出了他的掌控。
林浔没看出两个男人间的暗潮汹涌,她只感觉风越来越大了,怕小燕冷,和钟致远打了个招呼,就牵着小燕回去了。
霍俨州连忙跟上,走之前,还朝着钟致远挑衅的笑了笑。
钟致远:“……”不行,他要抓紧了,必须在回京市前让林浔彻底厌恶霍俨州才行。
这么想着,第二天,林浔在农场上班时,突然听到熊主任说有个男同志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