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浔原本正在堂屋里写灭鼠方案,突然听到院子里威风开始大叫,就知道有陌生人来了。
出门一看,发现是钟致远,她拉住威风,有些疑惑:“钟大夫,你过来做什么?”
钟致远笑了笑,刚想走到院子里面来,还没往前两步,原本被林浔安抚住的威风又开始朝着他狂吠。
“威风!”林浔赶紧拽住威风,真是奇怪,平时只要她出来了,威风就不会乱喊了,怎么今天拉都拉不住?好像跟钟致远格外有仇一样。
眼见着威风叫声越来越大,林浔没办法了,只能道:“钟大夫你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你要是进来了,我怕威风咬你。”
钟致远眸中闪过一丝暗色,这条死狗,早不叫晚不叫,偏偏现在叫唤个不停,不愧是霍俨州养的狗,简直和霍俨州一样令人厌恶。
他维持脸上文质彬彬的笑容:“也没什么事,就是来告诉你,医院那边已经开完会了,会配合公社积极整治这次出血热。”
“听说林同志要带领兽医站进行灭鼠,医院让我来配合你的工作。”
这次出血热涉及的人数多,范围也广,有老鼠的地方,就可能有人被感染。
而且现在很多人都舍不得花钱,不愿意去医院,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总是想着忍一忍就好。
医院就派了三个医生,跟着他们灭鼠小队一起,在灭鼠的过程中,顺便检查村民和牧民们有没有染上病,如果有,就得马上送去医院。
本来这件事是轮不到钟致远头上的,他到底是京市过来的专家,整个军区医院的人都捧着他,但他主动请缨,说他对出血热的症状格外了解,正好可以出去帮忙。
医院不知道他的真实目的,还以为他真有这么大公无私,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林浔听完也没多想,她现在一心只想把灭鼠的事做好,点点头:“行,那就麻烦你们几位了,明天早上七点在公社办公室门口集合。”
说完,林浔就回去继续写方案了,钟致远转身准备回去,却对上了一双目光沉沉的黑眸。
“霍团长。”钟致远好像生怕霍俨州不知道他过来是为了谁,忙道,“我找林同志有点事,刚刚谈完呢。”
霍俨州颔首,语气很淡:“钟大夫吃饭了吗?”
看着他手里的保温桶,钟致远还以为霍俨州要邀请自己吃饭,笑了笑道:“还没。”
“还没那就快回去吧,雪天路滑,天黑了容易摔跟头。”说完这意有所指的话,霍俨州转身就走。
等回到家,他第一时间不是吃饭,反而去地窖里拿了根羊肉骨头出来。
林浔一愣:“今天不是给威风吃过骨头了吗?”
自从威风给小燕当了导盲犬后,她就给威风准备了不少羊肉骨头,但最多三天吃一次,虽说骨头上没多少肉,但也禁不住天天吃,还一天吃两次啊。
霍俨州垂眸,拍了拍威风的狗头:“没事,它今天表现好,这是奖励。”
林浔刚想问什么奖励,就听到小燕叫她吃饭,等她转身离开,霍俨州这才半蹲下身,压低声音道:“以后那个姓钟的再过来,记得像今天这样再把他赶走,赶一次,一根骨头,明白?”
威风叼着骨头,飞快地嗷了一声。
回到医院准备的宿舍,钟乐乐的抱怨声响起:“哥你怎么才回来,我都快饿死了……不是,你怎么空手回来的,饭呢?你没去买饭?”
钟致远嗯了一声:“忘了,你吃桃酥吧。”
“这么冷的天你要我吃桃酥?”钟乐乐整个人都不好了,“可是你出去了那么久,没去食堂买饭,那你去哪里了?”
“我去找林浔了。”
“你找林浔做什么?”钟乐乐想到什么,无比惊喜道,“你是不是去让林浔离开霍俨州?哥,你对我真好!”
钟致远冷嗤一声:“你想多了,我早就说过了,不管你喜欢谁,你都要自己去争取。”
“你不是为了我,那你去找林浔是为了什么?”钟乐乐突然反应过来,震惊地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哥你该不会喜欢林浔吧?你疯了吗!她可是离过婚的女人!”
钟致远白了她一眼:“离过婚又怎么了,你如果和霍俨州在一起了,他不也是离过婚的男人?”
钟乐乐噎了一下:“这不一样!霍俨州就算离婚那也只离过一次,林浔都离了两次了,而且她还不能生,这种人怎么配进我们钟家的门?”
钟乐乐真的傻了,她费尽心思想要撬林浔的墙角,结果她哥却想撬霍俨州的墙角,这算怎么回事?难道他们钟家是专业撬墙角的吗?
到时候回了京市,整个大院的人该怎么议论他们?
她是女小三,她哥是男小三,他们钟家兄妹不就成了大名鼎鼎的小三组合吗!
钟致远不想搭理她,他确实对林浔有意思。
一开始,霍俨州结婚的消息传到京市大院时,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霍家曾经是大院顶尖的存在,即便现在霍家衰落了,霍俨州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眼高于顶,平日里别说谈对象了,看都不看女同志一眼,这样的人竟然悄默无声地就结婚了,而且还是跟一个没有背景的女人。
所以在来之前,钟致远就对林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钟乐乐一直以为她哥过来,是因为她苦苦哀求,但她并不知道,钟致远一开始就是冲着林浔来的,他就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霍俨州折腰。
等到终于来了西北,见到哪怕是穿着厚棉衣羊毛靴,如此朴素的搭配,也难掩绝色之姿的林浔时,钟致远就明白了。
霍俨州再怎么强大,说到底也就是个男人,而林浔这样的女人,就没有哪个男人是不想娶回家的。
恰好,他也如此。
钟乐乐还在劝他:“你怎么知道林浔会和你好上?说不定她和霍俨州的感情很好呢?”
由己度人,钟乐乐觉得霍俨州就是最优秀的男人,要是她真能成为霍夫人,保准看不上别的男人。
钟致远冷笑道:“你脑子是真的不聪明,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两人根本没什么感情。”
如果林浔真的喜欢霍俨州,那面对钟乐乐时,她的反应不可能这么平淡。
至于霍俨州,估计也不怎么喜欢林浔,至于两人为什么结婚,大院很多人都猜测,是因为霍家太倒霉了,想娶个媳妇回来冲喜,钟致远也是这么认为的。
一听这话,钟乐乐顿时高兴了:“你说真的?霍俨州真的不喜欢林浔?那我不就有机会了!”
钟致远笑道:“当然,所以你更要支持我,只要林浔成了你嫂子,那霍俨州不就恢复单身了吗?”
钟乐乐瘪瘪嘴,林浔也想给她当嫂子?不可能!
但她也不傻,知道不能当着钟致远的面这么说,于是表面乖巧地点头,心里却在想,那就先让哥哥和林浔接触,只要两人好上了,那她就马上告诉霍俨州,让霍俨州和林浔离婚。
到时候,她再想办法解决了林浔,一个乡巴佬,绝对斗不过她!
另一边,霍俨州却失眠了。
因为长期需要执行任务,霍俨州虽然睡觉很轻,但他很少失眠,毕竟每天在部队都要进行训练,高强度的练习让人沾上枕头,两分钟内就能睡着。
但今天,他一闭眼,耳边就回响起钟致远说的话,他说他是特意过来找林浔的。
霍俨州耳力好,加上当时隔得不远,他自然也听到了钟致远和林浔的交谈。
单看说话的内容,聊的全是工作,很正常。
但钟致远的眼神明明不是那么一回事!
而且不止今天傍晚,就连最开始在医院见面时,钟致远看林浔的眼神也算不上清白。
霍俨州越回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之前是侦察兵,专门干情报工作的,审过的特务两只手都数不清,所以别人一个眼神,霍俨州就知道那人心里在想什么。
而且钟致远仿佛是故意在挑衅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掩饰什么,眼神直勾勾的,明显就是对林浔有非分之想!
唰的一声,霍俨州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一刻,他心中满是怒气,简直想冲到医院宿舍,提起钟致远的衣领问问他究竟想做什么。
“唔……”
一边传来林浔无意识的轻哼,霍俨州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起来的声音太大了,差点把林浔吵醒。
他闭了闭眼,狠狠地吐出胸中的浊气,强迫自己又躺了回去。
再怎么生气,那也是明天的事,不能把林浔吵醒。
……
第二天,程青松刚结束完晨跑,气喘吁吁的,就发现他霍哥的脸色有些不对劲,“霍哥,你怎么了?”
他以为霍俨州是为了过几天的拉练心烦,毕竟到时候要和别的军区比试,要是输了,年底的标兵可就没戏了。
但霍俨州沉吟两秒,突然道:“我有个朋友。”
程青松愣住,好家伙,他霍哥这种恨不得天天扎在军营里的人还有朋友?
这要是严翔在这,就能发现不对劲了,但此时的人是程青松,他不仅没发现,还十分八卦的问道:“你朋友咋了?”
“他结婚了,但他和他爱人并不是真结婚,只是搭伙过日子,也说好了过段时间就离婚。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别的男人对他爱人有非分之想,他特别生气,气得一晚上没睡着觉。”
霍俨州沉声道:“你说,这是为什么?”
看着霍俨州眼下明显的黑眼圈,程青松突然很想问一句,霍哥,你这个朋友,说的是你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