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好孕福妻嫁首长,绝嗣前夫气疯了 > 第22章  可比林浔这个兽医高贵多了

“不过,你说要换工作,是什么意思?”蔡金花警觉道。
袁雅晴连忙笑道:“娘,这可是大好事呢!”
自从动了换工作的心思后,袁雅晴在农场一秒钟都不想待了,开始想自己要换个什么样的工作。
想来想去,她觉得去医院当护士最好了,一来工作光鲜亮丽,工资也高,二来还能和徐志成在一个屋檐下,万一有人想勾引徐志成,她马上就能知道。
可是她也明白,去医院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没学过医,就只能找关系进去。
以前徐志成在医院上班时,还算有办法,可现在徐志成都被停职了,那就只能找别的门路了。
“娘,我那天打听到了,医院的杨主任特别爱喝酒,咱们花点钱给他送两瓶茅台,把他哄高兴了,不仅可以解决志成哥停职的事,我也能一起进去工作。”
“这可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啊!等我进去了,一个月至少有四十块的工资,到时候赚到的钱,我都孝敬你!”
袁雅晴知道,光是给她换工作,蔡金花这个死老太婆肯定舍不得,但搬出徐志成就不一样了。
果不其然,蔡金花确实心动了,毕竟徐志成可是他们徐家最有出息的人,这要一直停职下去,名声就会越来越差,说不定医院真的会开除他。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我把这个买粮食的钱,用来买茅台?”蔡金花一脸肉疼,茅台啊,那可贵了!
“对!娘你放心,咱们先把工作的事搞定,粮食晚点买一点事都没有!”袁雅晴笃定道,“那些人就是蠢,听到粮食涨价了就一窝蜂地冲上去,咱们等降价了再买,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蔡金花还是有些舍不得,又去问了徐志成,等到徐志成点头后,这才答应下来:“行,那就这么办!”
现在的茅台不仅贵,还要有酒票才能买到,徐志成找了好几个同事,才换到票,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两瓶茅台。
“志成哥,我跟你一起过去找杨主任吧?”袁雅晴怕两瓶酒无法打动杨主任,她还要给点别的好处才行。
徐志成打量了一眼袁雅晴:“行吧。”
虽说他并不爱袁雅晴,但她好歹是个高中生,能给自己撑面子。
徐志成确实是军区医院年轻一代里最有前途的医生,所以哪怕现在被停职了,杨主任对他还是挺客气的,晚上特意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
上桌后,知道袁雅晴是高中生,杨主任爱人有些惊讶:“原来小袁还是高才生啊,你快帮我劝劝我孩子,天天不读书,就知道玩!”
袁雅晴:“还是要上学的,这人只有上了学才能认清骗局,脑子灵光呢。”
杨主任和他爱人一听这话都来了兴趣:“骗局?什么骗局?”
袁雅晴就是故意这么说的,她得让大家都知道,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就是最近大家抢购冬储菜的事,不知道哪里来的消息,说有暴风雪,都抢着买菜,我听说供销社的菜都贵了好多呢!”
杨主任爱人:“我也听说了,还准备明天去买呢,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怎么好好的会突然有暴风雪呢,肯定是那些人怕菜卖不出去,故意找了个借口,拿天气不好当噱头,就是想多赚点钱,也太黑心了!”
袁雅晴说得特别笃定,杨主任两人还真被她唬住了,不由道:“小徐,你这个媳妇不错啊,竟然懂这么多知识!”
杨主任的小舅子,就是负责医院后勤的,医院也要准备冬储菜,数量十分庞大,价格也惊人。
如果按照袁雅晴所说,粮食的价格会下降,那就可以晚点再准备,赚里面的差价,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回扣啊!
徐志成也有些意外,没想到袁雅晴确实有点本事。
袁雅晴十分得意,她看得出来,杨主任对自己的印象很好,再送两次礼,说不定她就能进医院上班了!
这么想着,第二天去农场时,袁雅晴特意从林浔面前经过,脸上满是挑衅的笑容。
她马上就要成为正经医院的护士了,可比林浔这个兽医光鲜亮丽多了!
但林浔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心里琢磨着买肉的事。
一下班,就和霍俨州一起去了牧民达姆家。
达姆住在牧区,农场往南两里地,有几排低矮的木屋和毡包,农场的工作人员、知青还有其他的牧民等都住在这里。
木屋低矮,环境不是很好,林浔刚准备下车,就被霍俨州拦住了:
“我去就行,你在车上等我。”
今天下午又下了雪,太冷了,林浔也就没逞强:“好,你记得让达姆把羊肉砍成块。”
她一口气买了五十斤,差不多一大半只羊了,不砍成块不好处理,但家里只有菜刀,要是用来砍羊骨头,刀刃都得砍成豁口,现在铁做的东西可贵了,林浔舍不得。
霍俨州点头,跟着牧民走了。
他一走,林浔没事干,正准备去一旁的小河边看看有没有鱼时,突然,一道黑影从她面前闪过,“唰”的一声窜进了芦苇荡中。
“没事吧?”有个正在洗衣服的牧民大婶问道,“这是我们这最调皮的一个孩子,娘死了,亲爹天天喝酒,没人管他,只能在石头缝里挖蚯蚓吃。”
林浔皱眉:“妇联也没人管吗?”
牧民大婶摇头:“怎么管得过来,有好多孩子的爹娘还被狼咬死了呢,他算幸运的了,至少有住的地方。”
但林浔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个孩子,不像是草原上的,反而有点像汉族人。
草原人体型比较庞大,骨架也比较大,就算是小孩也很高,但那个孩子,却很瘦弱,他跑得很快,林浔看不清他的脸,却看到了他的手,很小,像是一个女孩的手。
“林大夫!”
达姆的声音传来,林浔连忙回过神,走到了骡车旁。
她一口气买的羊肉太多,牧民一家都很感谢她,不仅送了林浔一块羊皮,还有很大一块羊尾油。
“这个油可以涂抹在手上和脚上,能防止冻疮,就是味道不好闻。”牧民道。
林浔眼前一亮,她穿得已经很暖和了,上下班又有骡车接送,按理说不应该长冻疮,但她刚从南方过来,加上身体还没养好,昨天晚上,她就发现脚指头又痒又疼。
听人说,冻疮只要长过一次,年年都会长,不仅痒、疼,严重的还会鲜血淋漓。
林浔一想到那个画面就头皮发麻,这羊尾油味道再难闻,她都绝对不会嫌弃!
“羊皮,霍团长说给你做双靴子嘞,我邻居就可会做靴子了,等做好了我再给你拿到农场去!”达姆说完,笑着回去了。
等他一走,林浔才反应过来不对,达姆怎么没问她穿多大码数的鞋?
林浔以为达姆是忘记了,刚想追上去,霍俨州轻咳一声道:“我告诉他了。”
林浔更惊讶了:“你告诉他了?你怎么知道的?”
这话一出,霍俨州藏在军帽下的耳尖微红,说话的声音有几分不自在:“咳,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目测出来的……”
说着,生怕林浔追问,连忙挥动手里的缰绳,驱着骡子离开了牧区。
等到车都开出去了老远,林浔才反应过来,霍俨州说的,该不会是新婚那天晚上吧?
睡觉不老实的人,往往自己是没任何感觉的,林浔也是如此,她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晚都做了什么,还在内心感叹,霍俨州可真厉害啊,就一起睡一晚,连她的鞋码都知道了?
不愧是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团长的人!
等骡车回了家,林浔就指挥着霍俨州把羊肉往地窖里搬。
西北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地窖,面积不是很大,长宽三米,深度两米,林浔这些天买了不少蔬菜和粮食,加上之前吕毓芝在供销社买的,还有今天带回来的羊肉,整个地窖顿时堆的满满当当了。
林浔站在入口处,看着这么多粮食,瞬间感觉心里涌现出了一大股满足感,就像在上辈子,外面台风天电闪雷鸣时,她已经准备好了奶茶、泡面、薯片、辣条,只用躺在床上美美追剧了。
“看!不管之后的暴风雪有多大,咱们都不用担心饿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