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沈星等到了合适的心源。
手术非常成功。
他康复得很快,不久就能下地走路了。
出院那天,阳光正好。
我推着轮椅,他坐在上面,我们一起穿过医院长长的走廊。
和那天我跪在地上,绝望地看着他被推走时的场景,恍如隔世。
“姐,”他忽然开口,“我们去旅游吧。”
“好。”我笑着答应。
我们去了很多地方。
看了苍山的雪,洱海的月,去了布达拉宫,也见了南迦巴瓦的日照金山。
我们换了一个全新的城市生活。
我用基金会的名义,开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馆,生意不温不火,但足够我们生活。
沈星在大学里重新捡起了他喜欢的摄影,拍了很多漂亮的照片。
他的镜头里,有山川湖海,有市井烟火,最多的,是我的笑脸。
每年的清明,我还是会回去。
去给季叔叔扫墓。
他的墓碑,和我父母的安放在一起。
我每次都会带一束他最喜欢的白菊,和他说说公司最近的业绩,基金会又帮助了多少人,沈星的摄影技术又进步了。
有一年,我在墓园里,远远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季淮。
他出狱了,比照片里更苍老,背也有些佝偻。
他没有看到我,只是在张兰的墓前站了很久,然后又走到季叔叔的墓前,重重地跪了下去。
我没有上前。
我们之间,早已无话可说。
我转身,迎着夕阳离开。
手机响了,是沈星打来的。
“姐,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烤了你最爱吃的芝士蛋糕。”
我笑了。
“马上就回。”
回家的路上,晚霞漫天,将整个城市染成一片温暖的橘色。
我知道,我的人生,也终于从漫长的黑夜里走出,迎来了属于我的,灿烂千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