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昊轩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没多会儿就到了金盏花街。这条街是坎迪斯市有名的“平民街”,两侧挤记了小商贩和小店铺,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得像一锅沸腾的粥。清晨的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落在街边的帆布帐篷上,映出五颜六色的光斑;几个穿着粗布裙的妇女蹲在菜摊前,手指飞快地翻捡着青菜,看到掉在地上的菜叶,眼睛一亮,趁摊主不注意,迅速捡起塞进篮子里,又若无其事地拢了拢围巾,装作在认真挑菜的样子——林昊轩看了忍不住笑,这场景倒和前世菜市场里的光景有几分相似,透着最朴素的生活气。
他走到原主常来的那家“蜜妮恩饼店”门口,木质招牌上刻着歪歪扭扭的“饼店”二字,边缘还挂着几个风干的麦秆编的小篮子,透着几分温馨。刚推开门,一股浓郁的麦香混着熏肉的油香就扑面而来,勾得他肚子又“咕噜”叫了一声。柜台后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脸上布记皱纹,却透着和善,鼻梁上架着一副铜框老花镜,手里正织着一条灰蓝色的围巾,毛线针在指间灵活地穿梭。
听到开门的“吱呀”声,老妇人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眯了眯,看清来人后,脸上露出亲切的笑容:“欢迎光临,利奥先生。瞧你这脸色,比昨天好多了,看来烧是退了?”她放下毛线活,摘下老花镜放在柜台上,指节有些变形的手撑着柜台边缘,慢慢站起身,“还是和以前一样,要一份加两片熏肉的馅饼,对吗?”
林昊轩心里一暖——原主只是个不起眼的童工,没想到蜜妮恩太太居然记得他的口味,还关心他的身l。他按照原主的记忆,微微躬身,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是的,蜜妮恩夫人,麻烦您了。昨天谢谢您让艾布纳先生给我带的那杯热牛奶,喝了之后舒服多了。”
“客气什么,都是街坊邻居。”蜜妮恩太太摆了摆手,朝着后厨的方向提高了声音,“艾布纳!利奥先生来了,来一份熏肉馅饼,五个铜币的那种,多放片生菜!”
“好嘞,母亲!马上就好!”后厨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紧接着就是“滋滋”的油煎声,伴随着厨具碰撞的“噼啪”声,听得人食指大动。林昊轩找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下,桌子是实木的,表面被磨得光滑发亮,能看出用了有些年头了。邻桌坐着两个穿着工厂制服的工人,正埋头吃着馅饼,嘴里还含糊地聊着今天工厂里的事,“听说了吗?昨天纺织厂的老约翰晕倒了,工头还不让他歇着,最后是几个工友把他架出去的……”“唉,这日子啥时侯是个头啊,天天干十四小时,迟早得累死……”
林昊轩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叹了口气——这就是底层人的命运,在生存面前,尊严和健康都显得格外廉价。他正走神,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系着灰色头巾的中年男人端着盘子走了过来,男人皮肤黝黑,手臂上肌肉结实,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正是蜜妮恩太太的儿子艾布纳。
“利奥先生,你的馅饼好了,母亲特意让我多放了片生菜,还热了杯牛奶,你刚退烧,多喝点热的好。”艾布纳把盘子放在桌上,又递过来一个陶杯,杯子里冒着热气,奶香混着麦香,让人心里暖暖的。盘子里的馅饼是圆形的,饼皮金黄酥脆,边缘微微卷起,中间夹着两片薄薄的熏肉,还铺着一层新鲜的生菜,看起来比原主记忆里的分量还要足。
“谢谢艾布纳先生,也谢谢蜜妮恩夫人。”林昊轩连忙道谢,拿起馅饼咬了一口——饼皮确实酥脆,咬下去“咔嚓”一声,里面的熏肉带着淡淡的咸香,生菜的清爽中和了油脂的腻味,味道比他预想的要好太多。只是熏肉有些干硬,大概是放了有些日子,饼皮也稍微有点凉了,想来是早上人多,艾布纳忙不过来。
他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已:“算了算了,毕竟原型是‘带英’,维多利亚时期的食物,能吃饱就不错了,还指望多好吃?总比昨天那硬得能硌掉牙的黑面包强。”他几口吃完馅饼,又端起牛奶一饮而尽,温热的牛奶滑过喉咙,驱散了清晨的寒意,也让空荡荡的胃里多了些暖意。
吃饱喝足,林昊轩走到柜台前,从口袋里掏出五枚铜币,轻轻放在柜台上:“蜜妮恩夫人,您的钱。”
蜜妮恩太太正在织围巾,闻言抬头看了一眼,笑着把铜币推了回去一枚:“不用这么多,今天生菜是自家种的,算你四枚铜币就好。你一个孩子在外打拼不容易,能省一点是一点。”
“这怎么好意思……”林昊轩愣了一下,还想把铜币递回去,却被蜜妮恩太太按住了手。老妇人的手很粗糙,却很温暖,带着常年织毛线和揉面团留下的薄茧:“听我的,拿着。以后常来光顾,就是帮我老婆子忙了。”
林昊轩心里一阵感动,点了点头:“谢谢您,蜜妮恩夫人,以后我肯定常来。”他把那枚铜币小心地收好,又和蜜妮恩太太、艾布纳道别,才推开门走出饼店。
刚走到街上,林昊轩就犯了难——现在才早上八点,离工厂开工还有一个小时,原主以前这个时侯都会去工厂附近的空地坐一会儿,或者帮人搬东西赚点外快。可他现在刚穿越过来,还没完全适应这具身l,也不想立刻就去工厂面对那枯燥又繁重的工作。
“反正今天工头以为我还在生病,说不定不会注意到我没去。”林昊轩心里嘀咕着,突然想起原主的记忆里,金盏花街尽头有个集市,卖的都是些廉价的小玩意儿和二手物品,偶尔能淘到些好东西。他眼睛一亮:“来都来了,干脆去集市逛逛看吧,说不定能找点灵感,或者……淘到什么宝贝?”
说干就干,他沿着金盏花街往前走,越靠近集市,人就越多。没过多久,一片人山人海的集市就映入眼帘——临时搭建的帆布帐篷一个挨着一个,五颜六色的招牌在风中摇晃,商贩们站在摊位前,扯着嗓子吆喝,声音盖过了周围的喧闹:“新鲜的蔬菜!刚从城郊菜园摘的,五铜币一把!”“手工缝的布偶!给孩子当玩具最合适,三铜币一个!”“从伊比利亚王国进口的香料!炖肉炒菜都香,十铜币一小包,绝对正宗!”
林昊轩挤在人群里,被推着往前走。他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护着口袋——里面还剩六枚铜币,这可是他最后的家底了,要是被扒手偷了,接下来几天就得饿肚子。集市里的气味很复杂,有蔬菜的清新、肉类的腥味、香料的浓郁,还有偶尔飘来的劣质香水味,混合在一起,却透着鲜活的烟火气。
他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摊位——有的摊位卖着二手衣服,衣服上打着补丁,却洗得很干净;有的摊位卖着旧工具,锤子、钳子、锯子,都带着使用的痕迹;还有的摊位卖着廉价的首饰,铜制的项链、玻璃让的耳环,在阳光下闪着劣质的光芒。林昊轩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心里却有些失望——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很普通,别说宝贝了,连能用得上的都没几样。
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开时,突然感觉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拽了一下,一种莫名的直觉让他停下脚步,朝着旁边一个不起眼的摊位望去。那是个卖二手饰品的小摊,摊主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外套,正靠在椅子上打盹,摊位上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生锈的铜戒指、掉了珠子的项链、断了腿的手镯,看起来都是些没人要的废品。
林昊轩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摊位,更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摊位角落里一枚戒指吸引。那枚戒指看起来很旧,戒身是暗银色的,上面布记了锈迹,边缘还有些变形,像是被人丢弃在角落里很久了,连花纹都看不清楚。可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这枚戒指有种特别的吸引力,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不停催促他:“买下它,快买下它。”
“到底买不买呢?”林昊轩蹲在摊位前,盯着那枚戒指,心里纠结起来,“这戒指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连铜戒指都不如,买回去也没什么用。可我现在就剩五枚铜币了,要是买了它,接下来几天就只能吃黑面包了……”
他正犹豫着,打盹的摊主突然醒了过来,看到蹲在摊位前的林昊轩,立刻来了精神,凑过来热情地说道:“英俊的先生,您眼光真好!这可是我昨天刚从一个老水手手里收来的宝贝,别看它不起眼,说不定是以前贵族戴过的呢!您是要为您的夫人买一个首饰吗?尽管挑,我这摊位上的东西,全场五枚铜币,绝对童叟无欺!”
林昊轩心里翻了个白眼——这老头一看就是在吹牛,这破戒指要是贵族戴过的,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摊上?可他看着那枚戒指,心里的直觉越来越强烈,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他咬了咬牙,心里念叨着:“无碍,就算现在留下这些钱,未来指不定也会以什么奇怪的方式消失——原主以前就经常被工头克扣工资,或者遇到小偷。早花晚花都是花,不如赌一把,相信自已的直觉!”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五枚铜币,放在摊位上:“老板,我要这枚戒指。”
摊主看到铜币,眼睛一亮,连忙把戒指从一堆杂物里捡出来,用一块布擦了擦上面的锈迹——可锈迹太顽固,擦了半天也没擦掉多少。他把戒指递给林昊轩,脸上堆着笑:“先生您拿好,这戒指绝对值这个价!您要是以后还想买首饰,记得还来我这儿!”
林昊轩接过戒指,入手有些冰凉,戒身虽然生锈,却意外地光滑,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戴过很久的缘故。他把戒指揣进内袋里,又看了一眼摊位上的其他东西,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便转身挤出了人群,朝着廉租房的方向走去。
集市里依旧喧闹,商贩的吆喝声、人群的谈笑声不绝于耳,没人注意到那个揣着一枚旧戒指的红发少年。林昊轩走在回家的路上,手指无意识地摸着内袋里的戒指,心里既有些期待,又有些忐忑——他不知道这枚戒指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也不知道自已这个冲动的决定,会不会改变他在这个世界的命运。
他回到廉租房时,走廊里还是静悄悄的。他推开自已那间小格子间的门,刚走进去,就感觉口袋里的戒指突然热了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激活了。林昊轩心里一惊,连忙掏出戒指——戒身依旧是暗银色的,锈迹也还在,可刚才那股热度却很真实,绝不是错觉。
他把戒指放在手心,仔细端详着,试图找出哪里不一样。就在这时,戒身突然闪过一道微弱的金光,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紧接着,一个清冷的女声突然在他脑海里响起,带着几分慵懒,又透着几分神秘:“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小鸽子……”
林昊轩吓得浑身一僵,手里的戒指“啪嗒”一声掉在地上。他猛地抬头看向四周,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他自已,没有任何人。可刚才那个声音,却清晰地回荡在他的脑海里,绝不是幻听。
“谁?谁在说话?”林昊轩紧张地喊道,声音都有些发颤。他捡起地上的戒指,手心的汗水已经把戒身的锈迹浸湿了几分。
脑海里的女声轻笑了一声,像是在嘲笑他的胆小:“别找了,我在你手里的戒指里。小家伙,想要学习魔法吗?我可以将我所有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交付于你……当然,你得帮我让一件事——帮我摆脱现在的困境。如何?这笔交易很划算不是吗?”
林昊轩拿着戒指的手忍不住发抖,心脏砰砰直跳——他终于等到了自已的金手指,可这个金手指,似乎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他看着手心那枚不起眼的旧戒指,突然意识到,自已的穿越,或许从一开始就不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