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都凝了,可惜了。”徐春林看着壶里那点暗红色的血块,一脸惋惜。
“没事。”李泽把匕首在鹿皮上蹭干净,“春林,把我背包里那瓶白酒拿出来。”
“酒?”徐春林一愣,但还是听话地跑了回去。
很快,他拎着一个军用水壶跑了回来,里面装的是出门前李泽特意灌上的高度散白酒。
李泽接过水壶,拔掉塞子,往装了鹿血的小铁壶里倒了小半壶。白酒冲进去,一股浓烈的酒气和血腥气混在一起,他晃了晃,那些凝固的血块慢慢散开,融进了酒里。
“酒能把血化开,还能保鲜,要不这玩意儿放不住。”李泽解释了一句。
正说着,郝军和柴兵拖着那头最先被打倒的母鹿,从山坡上气喘吁吁地下来了。
“这家伙也不轻省。”郝军把鹿扔在雪地上,拍了拍手。
这头鹿是李泽一枪毙命,尸体还是温的。李泽没耽搁,立刻故技重施,划开脖颈,新鲜的鹿血“咕嘟嘟”地涌了出来,很快就接了满满一大壶。他又往里兑了白酒,封好壶口。这壶才是真正的鹿血酒。
“开整吧!”柴兵卷起袖子,抽出腰间的剥皮刀。
四个人分工,给三头鹿开膛破肚。热气腾腾的内脏被掏出来,在冰冷的雪地上冒着白烟。血腥味和野物的膻气在山谷里弥漫开来。
三头鹿,一公两母。公鹿体格最为雄壮,肩高腿长,脖颈粗壮,头顶上一对已经完全骨化的鹿角,分出好几个杈。
“这公鹿得有四五岁了,正是壮年。”柴兵一边掏着内脏一边说,“每年开春发情,一头公鹿能占一群母鹿,厉害着呢。”
李泽检查了一下两头母鹿的肚囊,里面空空的,没有怀上幼崽,这才放下心来。冬天打猎,最忌讳打怀崽的母兽,那是断根儿的缺德事。
“泽哥,这鹿角咋整?”徐春林看着那对漂亮的鹿角,爱不释手。
“这叫鹿角,已经长死了。要是开春长出来那种带毛的,才叫鹿茸,那玩意儿大补。”李泽用手掰了掰,鹿角纹丝不动,“这东西也能入药,磨成粉,治的病不一样。或者拿回去,锯下来往墙上一挂,也是个不错的摆设。”
他顿了顿,看着一脸好奇的徐春林和郝军,接着说:“鹿这东西,浑身是宝。鹿茸、鹿角、鹿鞭、鹿血、鹿胎、鹿肉,就没有不能用的。而且野生的跟圈养的完全是两码事,药效天差地别。咱们今天这三头,可是正经的深山老林里的货。”
一番忙活,三头鹿的内脏都已处理干净。众人合力将沉重的鹿尸、鹿血酒和内脏都绑到爬犁上,压得爬犁深深陷进雪里。
收拾妥当,准备启程时,柴兵凑到李泽身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低声说:“泽子,那个鹿鞭你看能不能”他指了指那头公鹿,“我大哥想给他补补身子。”
李泽看了他一眼,立刻就明白了柴宝山的情况,爽快地一笑:“多大点事,柴哥不说,我也准备给你们留着。这东西对男人好。”
柴兵黝黑的脸膛上露出一抹感激,重重地点了点头。
四人吃了点剩下的饼子和熏肉,下午一点多,开始往山下拖爬犁。回去的路比来时艰难百倍,三头鹿加起来三百多斤,在雪地里拖行,每一步都得使出全身力气。
徐春林却像是不知道累,一路上兴奋得脸颊通红。他时不时回头看看爬犁上的战利品,尤其是那两头他亲手打死的鹿,咧着嘴傻笑。这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凭自己本事打到大家伙,那种成就感,无敌了。
李泽看着他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你小子是头功。”
徐春林嘿嘿一笑,挠了挠后脑勺,腰杆挺得更直了。
下午三点多,他们终于回到了停车的地方,把三头鹿费力地抬上车斗。
车子突突地开回老柴家,还没进院子,柴绍就从屋里迎了出来。当他看到车斗里并排躺着的三具硕大的鹿尸时,眼睛都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