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车初遇泪
赵沐笙第一次见到沈璐璐,是在一趟吱呀作响的老式有轨电车上。
那是个初夏的午后,阳光被切割成一条条,懒洋洋地铺在磨得发亮的木地板上。空气里浮着铁锈、尘土和老乘客身上樟脑丸混合的味道。赵沐笙靠在窗边,耳机里放着一首不知名乐队的后摇,鼓点敲得他昏昏欲睡。他刚满二十岁,人生像一本崭新的习题册,扉页写着名字,后面全是空白。
车身猛地一晃,一个趔趄的女孩撞进了他的视野。她穿着一条简单的白色连衣裙,帆布鞋的边缘有些磨损。赵沐笙下意识地伸手扶了她一把,入手一片冰凉的柔软。他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张极其干净的面庞,眼睛很大,瞳仁是浅浅的褐色,像浸在水里的玻璃珠。
谢谢。她站稳了,轻声说。
不客气。赵沐笙收回手,心跳有点乱。他不是没见过好看的女孩,但眼前这个,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仿佛在某个被遗忘的梦里见过。
他想,或许该要个联系方式。这种冲动在他二十年的人生里屈指可数。他清了清嗓子,正准备开口,却看见女孩的眼眶毫无征兆地红了。大颗的眼泪滚落下来,砸在她的手背上,悄无声息。
赵沐笙彻底懵了。他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像是做错了什么天大的事。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手,刚刚扶她的力道应该不至于弄疼她。周围的乘客投来异样的目光,他感觉自己的脸颊在发烫。
你……没事吧他笨拙地问,声音都有些干涩。
女孩摇了摇头,胡乱地用手背抹掉眼泪,却越抹越多。她没有看他,只是死死地盯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仿佛要把那些无聊的建筑和行道树都刻进眼睛里。那不是委屈的哭,也不是伤心的哭,而是一种更深沉的、几乎是绝望的悲恸,浓得化不开,让旁观的赵沐笙都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心悸。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递过去。她没有接,只是自顾自地哭着。电车到站,门开了,她像一只受惊的鸟,逃也似的冲了下去,消失在人潮里,只留给赵沐笙一个单薄的、微微颤抖的背影。
他捏着那张没送出去的纸巾,愣在原地。车门关闭,重新启动,把那个奇怪的女孩甩在了身后。耳机里的后摇还在继续,但赵沐笙一个音符也听不进去了。他满脑子都是她流泪的样子,那双盛满了无法理解的悲伤的眼睛,像一道在他心上划开的口子。
他以为这只是一场莫名其妙的偶遇,像投入湖心的石子,涟漪散去,终将归于平静。
他错了。
第二天,他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又见到了她。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勾勒出她柔和的侧脸。她面前摊着一本书,但她的目光却飘向窗外,神情和昨天在电车上如出一辙。赵沐笙的心跳又一次失控。他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
她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到是他,她的眼神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惊讶,有慌乱,还有一点点……认命似的坦然。
你好,赵沐笙鼓起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我叫赵沐笙。昨天在电车上……
沈璐璐。她打断了他,声音很轻,带着一点鼻音,我知道。
赵沐笙更奇怪了。她怎么会知道他压下心头的疑云,露出一个自认为最友善的微笑:昨天你……
对不起,她又一次打断他,垂下眼帘,我昨天心情不太好。
没关系。他连忙说,我只是想问,你愿不愿意……呃,周末一起去看个电影
他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然而,沈璐璐抬起头,定定地看了他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
好。
那个周末,他们去看了电影。是一部很无聊的文艺片,赵沐笙几乎要睡着了。散场的时候,他正想着该如何挽救这个乏味的约会,沈璐璐却突然开口:我知道有家店的煎饼果子特别好吃,要去尝尝吗
赵沐笙愣住了。那家店开在一条极深的巷子里,是他从小的秘密据点。他最喜欢那里的特制酱料,每次都要老板多加两勺。这是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的癖好。
你怎么知道他脱口而出。
沈璐璐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笑道:我猜的。看你就像是喜欢吃这种东西的人。
他们走到巷口,老板看见赵沐笙,熟络地打招呼:小笙来啦老样子
赵沐笙点头,然后转向沈璐璐:你要什么样的
和他一样,她毫不犹豫地说,多加两勺特制酱。
赵沐笙彻底说不出话了。他看着沈璐璐,感觉自己像一个透明人。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而他对她一无所知。这种感觉很奇妙,一半是被人看穿的恐慌,一半是被人懂得的欣喜。
接下来的日子,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他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约会。她会带他去一家他刚在心里盘算着想去的唱片店,会给他买一杯他正口渴时想喝的冰美式,会哼起一首他昨晚单曲循环了一夜的老歌。她甚至知道他童年时因为爬树而摔断了左腿,在同一个位置有一道浅浅的疤。
他越来越爱她,也越来越怕她。
他问她:璐璐,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她总是笑着摇头:不认识啊,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那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
因为,她会踮起脚尖,亲一下他的额头,眼睛里闪着他看不懂的光,我比你想象中,更早地爱上了你。
赵沐笙被这句情话哄得晕头转向,暂时忘记了那些盘踞在心头的疑团。他沉浸在这段匪夷所思却又无比甜蜜的恋情里。他带她去见自己的父母,母亲对这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喜欢得不得了,拉着她的手聊了半天,还把家里祖传的牛肉饭秘方都教给了她。
沈璐璐学得很认真,每一个步骤都用一个小本子记下来。那是一个很特别的本子,封面是深蓝色的硬壳,上面用金粉撒出了星空的图案。赵沐笙见过她好几次,独自一人的时候,她会对着那个本子发呆,有时候还会掉眼泪。
他问她那是什么,她只说是日记。
直到那天。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二十九天。他们约好了一起去海边看日出。前一天晚上,沈璐璐在他家准备第二天要带的便当。她做着他母亲教的牛肉饭,动作娴熟,仿佛做过千百遍。
璐璐,赵沐笙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窝里,我总觉得,这一切好得不真实。好像一场随时会醒的梦。
沈璐璐的身体瞬间绷紧了。她关掉火,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赵沐笙,她的声音在颤抖,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说什么傻话。他吻了吻她的鼻尖,你去哪我就去哪。
答应我,她固执地说,如果我消失了,不要找我。好好生活,忘了我。
我忘不了。
你会的。她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因为,我们的相遇,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那天晚上,她走了之后,赵沐笙发现她的那个蓝色星空本子落在了沙发上。
鬼使神差地,他拿起了那个本子。他告诉自己,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对的。但他心里那个声音在叫嚣:打开它,所有答案都在里面。
他挣扎了很久,最终还是翻开了。
本子里的字迹是沈璐璐的,清秀有力。但内容却让赵沐笙如坠冰窟。
倒计时30天。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20岁的他。在电车上,他扶了我一把。他那么年轻,眼神清澈,还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我看着他,想到这是我们这段时间的最后一天,眼泪就忍不住了。他一定觉得我是个怪人吧。
倒计时28天。今天他约我去看电影。我知道那部电影很无聊,但我还是答应了。因为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约我。
倒计时25天。带他去吃了巷子里的煎饼果子。他惊讶的样子真可爱。其实,那个味道,是25岁的他告诉15岁的我的。
倒计时15天。我们第一次牵手。他的手心很热,很干燥。对我来说,这是最后一次感受他20岁时的温度了。我好想告诉他,我有多舍不得。
倒计时2天。他带我见了叔叔阿姨。阿姨把牛肉饭的秘方教给了我。我认真地记下来,因为我知道,五年后,当25岁的他遇到15岁的我时,他会很想念这个味道。我要为他做一次。
倒计时1天。明天,就是他认识我的第一天了。我要把这个本子留给他。他必须知道这一切。赵沐笙,我的爱人,请原谅我。我们的时间是相反的。我的昨天,是你的明天。我们是两个逆向行驶在时间洪流里的孤魂,每五年才能交汇一次,拥有彼此短短三十天。对我来说,爱上你,是从终点走向起点。而对你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赵沐笙一页一页地翻着,双手抖得不成样子。那些零碎的、无法解释的片段,此刻全部串联成了一条完整而残酷的线。
为什么她第一次见他就会哭。
为什么她对他了如指掌。
为什么她总是在幸福的瞬间流露出悲伤。
因为他以为的开始,其实是她的结局。
他像疯了一样冲出家门,跑向沈璐璐的住处。他要问清楚,他要告诉她,不管是什么样的命运,他都不在乎。
他跑到楼下,看到她的窗户还亮着灯。他大喊她的名字。
窗户打开了,沈璐璐探出头。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痕,看到他,却没有丝毫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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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看到了她轻声问。
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赵沐g笙的声音嘶哑。
下来!我们当面说!
沈璐璐摇了摇头。没时间了,赵沐笙。她看了一眼手表,还有十分钟,就到零点了。
零点。是新的一天的开始。
是他的第一天,她的第三十天。
你把本子收好,她的声音从楼上传来,被夜风吹得有些飘忽,五年后,你会遇到15岁的我。那时候,她什么都不知道。你要像我引导你一样,去引导她。把我们的故事,一点一点地告诉她。
我不!赵沐笙吼道,我不要什么五年后!我只要你!
这是我们的宿命。沈璐璐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但这次,她的脸上却带着微笑。赵沐笙,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虽然我们的时间是错开的,但每一次相遇,我都是真的爱着你。
别走……他无力地哀求。
再见了,我20岁的爱人。
零点的钟声敲响。楼上那扇窗户里的光,倏地一下,熄灭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赵沐笙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感觉心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拧干了最后一滴血。
第二天,他失魂落魄地走上那趟有轨电车。在同一个位置,他看到了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她因为车辆晃动而趔趄,他下意识地伸手扶住她。
她抬起头,那双浅褐色的瞳仁里,带着初见的羞涩与好奇。
谢谢。她说。
赵沐笙看着这张对他而言无比熟悉、对她而言却全然陌生的脸,心脏疼得像是要裂开。他想起了日记里的那句话:他一定觉得我是个怪人吧。
他强行把眼泪憋回去,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不客气。他说。
第二章
时光逆行恋
从二十岁到三十五岁,是十五年,是三次相遇。
赵沐笙的人生被这三个坐标点牢牢钉住,其余的时光,都成了漫长的等待和准备。他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守护着那本蓝色星空封面的手账,把它当作他和沈璐璐之间唯一的圣经。
二十五岁那年,他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按照手账里的记载,他在一座老旧的廊桥上,遇到了十五岁的沈璐璐。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扎着马尾,因为没考好而偷偷掉眼泪。他走上前,递给她一瓶草莓牛奶,笨拙地安慰她。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少女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好奇地问。
我猜的。赵沐笙微笑着,重复了五年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心脏的位置,传来一阵熟悉的钝痛。
他成了她口中的沐笙哥哥。在那一个月里,他给她讲题,带她去吃她从没吃过的好吃的,在她被同学排挤的时候站出来保护她。他看着她从最初的拘谨,到后来的依赖,再到最后,少女眼中藏不住的、懵懂的爱慕。
离别的前一天,他把一本自己画的建筑图集送给她,扉页上写着祝璐璐考上理想的大学。他偷偷在里面夹了一片四叶草,那是他从他们常去散步的公园里找到的。他知道,这本录取通知书,会在十年后,成为她打开记忆的钥匙。
最后一天,她在桥上等他,鼓起勇气想对他说些什么。他却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快回家吧,天晚了。
他不敢回头,怕看到她失落的眼神。他必须扮演好一个温柔的、无害的大哥哥角色。因为对于十五岁的她来说,他们的故事,只是刚刚开始。而对于二十五岁的他来说,这是第二次告别。
三十岁那年,他已经是业内知名的建筑师。他回到了他们相遇的城市,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找到了十岁的沈璐璐。她正被一群半大的小子围在沙坑里,他们抢走了她的书包,嘲笑她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
他拨开那群孩子,把书包还给她。小小的她,倔强地抿着嘴,一声不吭,眼睛里却全是水光。他蹲下来,帮她拍掉身上的沙土。
别怕,他说,以后我来接你放学。
那一个月,他真的每天都去接她放学。他给她买棉花糖,陪她去游乐园坐旋转木马,给她讲星空的故事。他告诉她,宇宙里有两个时间流向相反的星球,上面的人,终其一生都在等待一场逆向的相遇。
小女孩似懂非懂地问:那他们会在一起吗
会的,赵沐笙看着她清澈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只要他们足够用力地记住对方。
离别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雨。他把她送到家门口,她拉着他的衣角,小声问:叔叔,你还会回来看我吗
赵沐-笙的心像被雨水泡透了,又酸又胀。他笑着说:会的。等你长大了,我就会回来。
他转身走进雨幕,不敢再多停留一秒。这是第三次告别。每一次相遇,她都在变得更年幼,而他都在变得更苍老。他用自己的成熟和阅历,去填补她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缺憾,为她编织一个完美无瑕的过去。而他自己,则在一次次的重逢与别离中,被时间反复凌迟。
他开始失眠,大把大把地掉头发。镜子里的自己,眼角已经有了细纹,鬓角也开始冒出银丝。他才三十出头,却感觉自己像个活了一辈子的老人。
终于,到了三十五岁。
这是手账里记载的,最后一次相遇。
他将遇到五岁的沈璐璐。日记里只有短短一句话:那一年,我家旁边的河里,一个叔叔救了落水的我。我忘记了他的样子,只记得他身上有阳光和肥皂混合的好闻味道。
赵沐笙提前一年就辞掉了工作,搬到了她家旧址的附近。他每天沿着那条河散步,计算着水流的速度和岸边最容易失足的位置。他在等待,等待他生命中最后一次,也是她生命中第一次的相遇。
那一天终于来了。他和日记里记载的一样,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在河边看书。五岁的小璐璐像一只花蝴蝶,在草地上追逐嬉戏。然后,如命运安排好的一般,她脚下一滑,掉进了河里。
赵沐笙没有丝毫犹豫,跳了下去。初夏的河水依然冰冷刺骨。他抓住小女孩的手,奋力把她托上岸。她吓得哇哇大哭,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他身上湿透的衬衫散发出洗衣皂和阳光暴晒后的味道。他看着怀里这个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她就是他用半生等待和守护的珍宝。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次。
他完成了他的使命。他把沈璐璐未来人生中所有关于他的记忆,都亲手安放妥当。从五岁的救命之恩,到十岁的出手相助,到十五岁的温柔守护,再到二十岁的炽热爱恋。他为她构建了一条完美的、充满爱的单向时间线。
而他自己的人生,在这一刻,走到了尽头。
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他感觉自己的生命力在飞速流逝。这十五年来,每一次穿越时间的罅隙去见她,都在透支他的生命。他早已是个空壳,全凭着一股执念撑到了现在。
他知道,沈璐璐的世界里,此时的她,也刚好三十五岁。她刚刚经历了和五岁的他的最后一次告别。她正捧着那本写满了他们故事的手账,沉浸在巨大的悲伤里。
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发动了那个他从一个神秘的钟表匠那里得到的、能够进行一次不合规矩的时间跳跃的怀表。代价是,他剩下的所有时间。
他要去见她。见那个和他一样,承受着所有记忆重量的、三十五岁的沈璐璐。
他要亲手,为他们的故事,画上一个句号。
第三章
琥珀怀表誓
时间像被揉皱的纸,所有的维度和秩序都在一瞬间崩塌又重组。
当赵沐笙再次睁开眼,他正站在一条铺满了玫瑰花瓣的走廊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花香、刺鼻的消毒水,还有一种他无比熟悉的,属于沈璐璐的泪水的咸涩味道。
他看到了她。
她背对着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身形单薄得像一片随时会飘走的叶子。她手里捧着那本蓝色星空封面的手账,指尖在泛黄的纸页上颤抖。
一枚干枯的四叶草,从纸页间飘落。
整个世界的声音仿佛都被抽走了。赵沐笙能听到的,只有自己胸腔里,那块怀表微弱的、濒死的走时声。滴答,滴答,滴答。
这是他最后的时间。
他看到她像一个溺水的人,被巨大的、无声的悲伤淹没。他知道,她正在回忆他们的一切。回忆十五岁那年,那个夹在录取通知书里的四叶草。
他必须做点什么。
厨房里有刚煮好的热红酒,是疗养院为新年的访客准备的。他走过去,给自己围上一条不知道谁落下的、已经褪色的围裙,倒了一杯。他的手抖得厉害,袖口蹭到了桌上一片装饰用的金粉。和手账封面上的痕迹,一模一样。
他端着那杯热气腾腾的红酒,一步一步,走到她的身后。
她猛地转身。
四目相对的瞬间,赵沐笙感觉自己被掏空了十五年的心脏,终于被填满了。她还是他记忆里的样子,只是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盛满了太多的故事和风霜。那里面有二十岁的爱恋,有十五岁的仰慕,有十岁的依赖,有五岁的记忆。
他把那杯酒塞进她冰冷颤抖的掌心。
喝点吧,暖暖身子。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反复打磨过。
她惊愕地看着他,嘴唇翕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抬起头,对她露出了一个微笑。一个用尽了全身力气、疲惫而温柔的微笑。他想让她记住,他最后的样子,不是狼狈的,不是悲伤的,而是笑着的。
这张胡子拉碴的脸,是她曾在林荫道上见过的、三十岁的他的脸。这个温柔的微笑,是她曾在廊桥上见过的、二十五岁的他的微笑。
又是那阵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
幻觉和现实交织在一起,像一个不断重复的噩梦。
赵沐笙感觉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力气也被抽走了。他在她惊骇的注视下,身体晃了晃,向后倒去。
在意识彻底陷入黑暗之前,他拼尽全力,用指尖蘸着杯沿溢出的红酒,在那本手账的最后一页,写下了最后一行字。
那行她写下的、虚弱的字迹下面——如果时间能重来,请让我做那个先转身的人。
他用尽最后的生命,写下了一行崭新的、笔锋有力的字。
这次,换你数到七。
……
沈璐璐疯狂地翻开手账的最后一页,发现那行虚弱的字迹下面,多了一行崭新的、笔锋有力的字。墨迹未干,还带着湿润的光泽。
这次,换你数到七。
她发疯似的追到医院,却只在空无一人的病床上,看到了几缕散落的、刺眼的银发,和一块已经完全凝固、通体透明、像琥珀一样的怀表。那两根黑色的指针,被永远地封存在了里面。
新年午夜的钟声,一下一下地敲响。
沈璐璐坐在她空荡荡的公寓里,手里攥着那块已经变成琥珀的怀表。它不再冰冷,而是带着一种奇特的、仿佛生命般的温润。她把它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当第十二下钟声敲响时,那块琥珀怀表突然迸发出一阵极光般绚烂的光芒,将整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再睁开眼时,刺鼻的消毒水味、玫瑰花香和眼泪的咸涩都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夏日午后阳光暴晒下,沙子的味道。
她发现自己正站在小学的沙坑边,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连衣裙。不远处,一群孩子正围着一个瘦小的男孩,推搡着,嘲笑着。
那个男孩被推倒在地,却倔强地没有哭。他抬起头,拍了拍身上的沙土,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个笑容,在漫天的尘土和少年们恶意的哄笑中,有着与她记忆里完全一致的、明亮如初雪般的干净。
沈璐璐悄悄地将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她能感觉到,那里藏着一片被她撕下、然后紧紧攥住的纸片。
那是赵沐笙手账的最后一页,上面还残留着他最后的字迹。
如果时间能重来,请让我做那个先转身的人。
他用他的死亡,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他做了那个先转身的人,把选择权交到了她的手上。
这一次,没有逆行的时空,没有注定的别离。只有同一个时空下,一个十岁的女孩,和一个十岁的男孩。
她看着那个在沙坑里,被世界孤立的男孩,看着他眼中那片尚未被雨水打湿的、清澈的灰色。
她深吸了一口气,攥紧了胸口的那片纸,缓缓地、一步一步地,向他走去。
喂,她走到他面前,朝他伸出手,声音清脆响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一起玩吧。
男孩愣住了,他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像一道光一样的女孩,忘记了身上的疼痛和周围的嘲笑。
他迟疑地,把自己的手放进了她的掌心。
我叫……赵沐笙。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他们的故事,这一次,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
结局:
多年以后,沈璐璐成了一名儿童心理医生。她的诊所里,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沙坑边拉着手,笑得灿烂。
赵沐笙则继承了他父亲的建筑事务所,但他最得意的作品,不是那些摩天大楼,而是一个小小的、坐落在城市公园里的星象馆。馆内循环播放着他亲自制作的纪录片,讲述着两个逆行时空里的人,如何跨越时间去爱。
每个新年的午夜,他们都会一起去坐那趟老式的有轨电车。车窗外是飞逝的霓虹,车厢里是相拥的恋人。
沈璐璐的左手腕上,总是戴着一块琥珀。阳光下,能看到里面封存着两根静止的黑色指针。
还在想他吗赵沐笙握住她的手,轻声问。
沈璐璐摇摇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一直都在。
她知道,那个用十五年为她铺路的赵沐笙,那个在生命尽头为她回头一次的赵沐笙,并没有消失。他化作了这块琥珀,化作了他们共同的记忆,化作了此刻身边这个男人的骨血。
他们拥有了全新的、完整的、没有别离的一生。
这是他给她的,最好的礼物。
也是她对他,最长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