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第二件事,是关于婆婆的。
她从灵堂晕倒后,就被送去了医院。
醒来后,整个人都像是傻了一样。
不说不动,只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
我没有去医院看她。
我只是让律师给她送去了一份通知。
一份限期搬离我那套婚前财产房产的通知。
她没有理会。
或者说,她已经没有能力理会了。
我便请了最好的律师团队,以“参与谋杀骗保的商议和知情不报”为由,对她提起了诉讼。
我手里有她给我打电话,辱骂我“败家”的录音。
有沈浩和苏月在争吵中提到“老不死”的证据。
律师告诉我,虽然很难定她的罪,但足以让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官司缠身,疲于奔命。
我就是要这样。
我不要她死。
我要她活着,清醒地活着。
承受丧子之痛。
承受穷困潦倒。
承受所有人的指指点点和鄙夷。
让她为她过去的尖酸刻薄,付出应有的代价。
果然。
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她被强制出了院。
她所有的积蓄,都用来请了律师。
可她那点钱,怎么可能和我请的顶级律师团队抗衡。
她很快就败诉了,并且被强制执行,从我的房子里被赶了出去。
听说,她因为没钱,只能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
每天靠捡垃圾为生。
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做指甲。
新做的红色指甲,在灯光下,像凝固的鲜血。
我开着我的新车。
一辆红色的,拉风的保时捷跑车。
来到了她租住的那个地下室门口。
这车,是用沈浩的存款买的。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垃圾腐烂的酸臭味。
我摇下了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