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醉卧海棠君莫笑 > 第一章

再次见到他,他似乎已经认不出我来。
‘’林小姐,关于合作协议贵公司还有什么意见否望着他一同以往的清澈眼神,我的思绪一下被勾回到了十年前。
我第一次注意到莫晓,是高一开学第三天。
南方八月的阳光毒得像要把空气烤化,教学楼前的香樟树叶子蔫成了卷,蝉鸣聒噪得能刺破耳膜。我抱着刚领的新书跟在人群后,黑框眼镜滑到鼻尖,腾出的手刚扶住镜架,怀里的书就哗啦散了一地。
周围传来细碎的笑,不是恶意的嘲弄,却像细针似的扎在皮肤上。我蹲下来捡书,指尖因为紧张发颤,刚触到语文书的封皮,一双洗得发白的白球鞋就停在我眼前。是莫晓。他那时还没长开,瘦得像根营养不良的芦苇,校服袖口卷了两圈,露出细得能看见血管的手腕。
没等我说话,他就蹲下来帮我捡书,指尖碰到我手背时,凉得像刚从井里捞出来的水。
谢谢。我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头埋得更低——那时候我的脸还爬满青春期的痘痘,刘海厚得遮住半只眼睛,身上的校服因为不合身显得臃肿,活像只缩在壳里的蜗牛。
他没应声,把捡好的书递过来就转身走了,我看着他校服后背上那块淡墨色的墨水渍,突然觉得那像朵没开好的花,蔫蔫的,却透着股干净的劲。
后来我才知道,莫晓是班里的异类。不是因为他总考年级第一的成绩单,是因为他的穷。他的午餐永远是冷硬的馒头配咸菜,校服洗得发白透亮,笔杆磨得只剩半截,草稿本是用别人丢弃的废纸装订的。
也正因如此,他成了男生欺负的对象——他们会把他的课本扔出窗外,在他背后贴穷鬼的纸条,走路时故意撞掉他手里的东西,看着他蹲在地上捡,就发出哄笑。
每次看到这些,我都攥紧衣角。我不敢上前阻止,怕那些男生转头来嘲笑我丑八怪多管闲事,可又不忍心看他孤零零的样子。于是我开始偷偷帮他。
每天早十分钟到教室,把自己备用的干净语文课本塞进他桌洞——前一天他的课本被扔进花坛,封面皱得像泡发的海带;把妈妈早上装的面包藏在他抽屉最里面,用练习册挡住,既怕别人看见,也怕他发现。
有次他们把莫晓的钢笔扔进垃圾桶,他蹲在桶边翻了半天,头发垂下来挡住眼睛,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哭。
下课铃响时,我假装倒垃圾,在馊掉的饭盒和废纸堆里翻了十分钟,终于摸到那支钢笔——笔帽摔没了,笔尖弯成了勾。我费力的用同桌的钳子掰直笔尖,用纸巾擦了三遍,午休时趁教室没人,放进他的笔袋里。
那天下午我看见他从笔袋里拿出钢笔,指尖顿了顿,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没看我,可我的心却像被温水泡过,又酸又软。
我知道这很傻。他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是谁做的,就算知道了,可能也不会对我这个丑小鸭有半分特别。
可我控制不住。我喜欢他上课皱着眉解数学题的样子,喜欢他跑步时被风吹起的衣角,喜欢他明明被欺负却从不对人发脾气的温柔。
我清楚自己配不上他——他是蒙尘的星星,迟早会发光,而我只是颗埋在泥里的石子,连反光都做不到。
高三的教室像个密不透风的蒸笼,每个人都埋在试卷堆里,只有头顶的吊扇有气无力地转着。莫晓成了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人,晚自习结束后,他会再留一个小时,直到保安来催。
我也故意留下来,假装刷题,其实是想陪他。教室里只剩我们两个,白炽灯的光晃得人眼晕,我能听见他写字的沙沙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肥皂味——那味道很干净,像雨后的青石板路。
有次我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时身上盖着件校服外套,是莫晓的。他已经收拾好书包站在门口,看见我醒了,愣了愣才说:天凉,别感冒。那是他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声音像清泉流过石头,低低的,却撞得我心口发疼。
他走过来帮我把滑到鼻尖的眼镜推上去,指尖的温度留在镜架上,烫得我眼眶发热。我心中的直觉告诉我,这或许是我们最亲近的一次了。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坐在电脑前,手指抖得连鼠标都握不住。屏幕上的分数像道闪电劈下来——比北外的过往分数线差二十分。而莫晓考上了北京大学,学校的成绩榜上,他的名字赫然排在最顶端。
窗外的雨把玻璃糊成一片灰白,我看着qq群里别的同学发的莫晓明天去北京的消息,眼泪砸在键盘上,晕开一片水渍。我想起他说过,要去北京闯,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他做到了,可我却没能跟上他的脚步。
听说他去北京那天,班里有他成绩好的朋友去火车站送他,他只说了句再见,背着旧书包就上了火车,没回头。我没去,我怕看见他的背影,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
那天我在自己日记本上写道:莫晓,北京很大,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会努力追上你。可那时候我还不懂,有些距离,不是靠努力就能缩短的;有些再见,一说出口等再见就是好多年,或许就是永远。
我最终去了南方的师范大学,离北京有二十个小时的车程。每次火车经过北京西站,我都会趴在窗户上,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高楼,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疼得喘不过气。大学的日子很自在,没有了堆积如山的试卷,没有了老师的唠叨,也没有了那个坐在角落里的少年。我开始试着改变自己。
每天早上绕着操场跑五公里,从一开始跑两圈就气喘吁吁,到后来能边跑边听英语;戒掉了爱吃的薯片和奶茶,食堂的饭菜只打清淡的一荤一素;把厚重的黑框眼镜换成隐形,露出之前被遮住的眼睛——原来我的眼睛是杏形的,只是以前没人注意;跟着室友学化妆,用睫毛膏把睫毛刷得卷翘,用豆沙色口红盖住我那天生苍白的嘴唇。
身边的人都说我变好看了,有男生开始给我递情书,可我每次都礼貌地拒绝。我知道我做这些不是为了吸引别人,是想让自己变得好一点,再好一点,好到能配得上那个在我心里住了很多年的人。
大二那年,校草陆子航开始追我。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篮球打得好,家里有钱,身边总围着一群女生。他会在我上课前把玫瑰塞进桌洞,晚自习后开着白色跑车在校门口等我,生日时在广场用蜡烛摆成我的名字,让全校都知道他喜欢我。室友们都劝我答应,说陆子航这样的人,错过了就没了。我犹豫了很久,看着他递来的电影票,突然想起莫晓——如果孟莫晓在,他会这样对我吗他还记得我吗或许我该放下过去了。
data-fanqie-type=pay_tag>
我答应了陆子航的追求。刚开始的日子确实很甜。他带我去吃最高档的西餐厅,给我买最新款的手机,我生病时他会翘课来宿舍楼下送药。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找到了可以替代莫晓的人,以为心里的空缺能被填满。
可慢慢的,我发现了不对劲。他会在约会时突然接个电话,然后说有事要走;他的手机永远设着密码,朋友圈里关于我的照片,总屏蔽着一些人;有次我翻他的购物记录,看到他给另一个女生买了项链,日期是我们约会的那天。我没问,像只鸵鸟似的把头埋在沙子里,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我怕捅破了这层纸,连这点虚假的温暖都没了。
毕业前夕,我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看到了他。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怀里靠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生,女生笑着喂他吃蛋糕,他摸着她的头发,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那是他从未对我有过的眼神。我站在玻璃门外,风把我的头发吹乱,手里的毕业纪念册啪地掉在地上,封面照片上,我和陆子航笑得一脸灿烂,此刻却像个笑话。
他看见我,眼神慌了一下,推开女生就朝我走来:海棠,你听我解释,我和她只是玩玩……
不用解释了。我打断他,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惊讶,陆子航,我们分手吧。
我知道错了,我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你……
你从来没喜欢过我,我看着他,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你只是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而我,也没有真正喜欢过你。现在我明白了,有些空缺,谁都填不了。
我转身就走,没回头。走到街角时,我蹲下来抱着膝盖哭,来往的人匆匆走过,没人停下来问我怎么了——就像高中时,没人注意到那个总低着头的我。毕业那天,我收拾好行李,买了张去北京的火车票。看着车票上的北京西三个字,我默念:莫晓,我来了。这次,我不会再错过了。
北京比我想象中更冷,也更拥挤。我租了个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在五环外,每天六点半起床,挤一个多小时地铁去上班。北京13号线的地铁像条塞满沙丁鱼的罐头,我被夹在人群中间,连抬手抓扶手的空间都没有,只能任由身体随着地铁的晃动而摇晃。
我找了份外企秘书的工作,上司是个叫Alex的美国人,三十岁左右,蓝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他知道我是新来的北漂,对我很照顾——加班到深夜时,他会给我递杯热咖啡;我因为不熟悉业务出错时,他会拍着我的肩说没关系,下次加油;周末会邀请我去爬香山,说Lin,你该多看看北京的风景。
同事们都开玩笑说Alex肯定喜欢你。我知道他们没说错,Alex不止一次暗示过,他说我喜欢中国女孩的温柔,尤其是你这样努力的。可我只能拒绝。每次他递来演出的门票,我都会说对不起,我有事;他约我去吃饭,我会找借口说要加班。
我不能骗他,更不能骗自己——我的心里,还住着那个穿洗得发白的球鞋的少年。
有次Alex邀我去听肖邦的钢琴音乐会,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钢琴家,你一定会喜欢。我下决心摇了摇头:Alex,对不起,我心里有个人,很多年了。我不能耽误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Lin,你是个好女孩,值得被人爱。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回家,北京的霓虹把夜空照得像白昼,可我却觉得比出租屋还冷。我想起高中的晚自习,莫晓桌前的那盏台灯,暖黄色的光落在他的练习册上,他写字的沙沙声,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那时候日子苦,可心里有个盼头,现在我来到了他的城市,却连他的影子都找不到。
我开始疯狂打听莫晓的消息。问遍了所有高中同学,有人说他大学毕业后创业了,一开始穷到睡公司,后来慢慢做起来了;也有人说他可能结婚了,朋友圈里全是工作,没提过私人生活;还有人说林海棠,你别傻了,他现在是老板,早就忘了你了。
每次听到这些,我都攥紧手机,指尖泛白——我怕他忘了我,怕他有了别人,怕我这趟北京之行,到头来只是一场徒劳。
工作越来越忙,我跟着Alex参加各种会议,对接不同的客户,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次连续熬了三个通宵,我在办公室晕倒了。醒来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Alex坐在床边,眼睛里满是担心:Lin,你太拼了,该休息了。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看着他,心里又愧疚又感动。
他摇了摇头,递给我一杯温水:你是我的下属,也是我的好朋友。我希望你能好好的。
出院后Alex给我放了一周假,我没回家,而是在北京的街头乱逛。去了北京学,在校园里走了一下午,想象着他当年背着书包去上课的样子,想象着他在未名湖畔思索的身影;去了天安门广场,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猜他会不会也在这里拍过照;去了后海,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看着柳树垂到水面,想起他高中时说以后想住在有湖的地方。
可我始终没有在遇到他。
北京太大了,大到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却像隔着整个世界。假期结束后,我回到公司。Alex把一份文件放在我桌上:Lin,这个客户很重要,你负责对接。我拿起文件,目光落在客户姓名那一栏时,呼吸突然停住了——莫晓。
我以为我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再看,没错,是莫晓。心跳瞬间快得像要炸开,手里的文件差点掉在地上。是他吗是那个帮我捡书、把校服盖在我身上的莫晓吗是我喜欢了七年的莫晓吗
怎么了,LinAlex注意到我的不对劲,你认识他
我不知道……可能是同名同姓吧。我勉强笑了笑,指尖却在发抖。
下午的对接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我提前十分钟到,把资料反复整理了三遍,又补了遍口红,深吸一口气——不管是不是他,都不能失态。
会议室的门被推开,Alex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个男人。我抬起头,目光撞进那双熟悉的眼睛时,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是他。真的是他。
莫晓比高中时高了不少,肩膀宽了,不再是当年那个瘦得像芦苇的少年。他穿着深灰色西装,领带打得整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了青涩,多了几分沉稳。可他的眼睛还是那么干净,只是比以前多了些锐利。
他走进来,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我身上。愣了一下,眉头微蹙,像是在回忆什么,然后又恢复了平静。
会议开始了。Alex介绍双方人员,轮到我时,我站起来:您好,我是林海棠,负责这次对接。
他看着我,点了点头:林小姐,您好。
听到林小姐三个字,我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他还是没认出我。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莫晓说话条理清晰,对业务了如指掌,看得出来这些年他吃了不少苦。
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想起高中时他解数学题的神情——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重叠了,又好像隔了万水千山。
散会后,同事们陆续收拾资料离开,我攥着文件夹的指尖泛白,连呼吸都放得轻了些。他走在人群最后,西装下摆随着脚步轻轻晃动,路过我身边时,脚步顿了顿,却只是礼貌性颔首:林小姐,后续对接辛苦你了。
没有多余的疑问,没有哪怕一丝眼熟的迟疑。我看着他转身走进电梯,金属门缓缓合上,映出我僵硬的侧脸——原来这十年的惦念,在他眼里,只是陌生人的初次照面。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们因合作频繁见面。大多是在会议室,他坐在主位,听我汇报数据时会微微皱眉,提出修改意见时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专业。偶尔在茶水间偶遇,他会端着咖啡杯点头示意,说林小姐,早,从不会多问一句无关工作的话。
我渐渐发现他办公室的书架上摆着一本旧相册,封面是磨破的三中校徽。有次送文件进去,他正对着相册出神,指尖落在一张班级合影上——那是高三毕业照,我因为发烧缺了席,他身边的位置空着,像块没填的拼图。听到动静,他迅速合上相册,语气恢复如常:这份方案我看过了,第三部分的风险评估需要补充。
我接过文件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他的手像当年那样凉,却没像当年那样迅速收回。只是两秒,他便抽回手,端起桌上的茶盏:没别的事,林小姐先去忙吧。
茶水间的微波炉发出嗡嗡声,我盯着加热的牛奶,想起高中时藏在他桌洞的面包。那时候总怕他发现,现在却怕他记不起来。同事小张凑过来八卦:林姐,你跟莫总是不是认识啊上次开会他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我笑着摇头:只是客户而已。
心里却像被泡在凉水里——他看我的眼神,和看其他客户没什么不同,是礼貌,是疏离,是成年人世界里精准的社交距离。
直到一次项目临时出了问题,我们在公司加班到凌晨三点。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两人,电脑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竟有了几分高中时的青涩。他揉了揉眉心,起身去泡咖啡,回来时递给我一杯:加了糖,跟你上次会议上要的一样。
我愣了愣——上次会议我只随口跟助理提过一句咖啡要加糖,他竟听进去了。谢谢莫总。我接过杯子,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
他靠在办公桌边,看着窗外的夜景,突然开口:三中的香樟树,现在应该还在吧
我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抬头看向他。他没看我,目光落在远处的霓虹上:高中时总有人把我的课本扔到香樟树下,第二天早上,课本总会安安稳稳地躺在桌洞里,还夹着张写着解题步骤的纸条。
我的喉咙发紧,指尖攥得杯子微微发烫。那些纸条是我写的,怕他看不懂字迹,还特意练了很久的楷书。可能是……其他同学帮忙吧。我声音很轻,像怕戳破什么。
他终于转头看我,眼神里有了些我读不懂的东西:我找过。问遍了班里的人,都说不知道。后来我故意把钢笔扔在垃圾桶,躲在走廊里看,看到一个女生蹲在里面翻了十分钟,手都沾了灰,还把笔尖掰直了擦干净。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他当年看到了。
那个女生,刘海很长,总低着头,校服袖子盖过手腕。他的声音放得很柔,我那时候总在想,她为什么要帮我我又穷又孤僻,连跟人说话都不敢。
我不是同情你。我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带着哽咽,莫晓,我只是……那时候觉得,你解数学题的样子,很好看。
他愣住了,眼神里的疏离慢慢褪去,变成了惊讶,然后是恍然大悟。林海棠他念出我的名字,带着不确定,又带着点不敢相信,你是……高三二班那个总坐在窗边的林海棠
我点头,眼泪砸在咖啡杯里,溅起小小的水花:是我。我现在不戴黑框眼镜了,也不长痘痘了,你认不出来很正常。
他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距离很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不是高中时的肥皂味,却同样让人心安。不是认不出来,他声音很低,是不敢认。我总觉得,你应该在更好的地方,不会在这里,不会是我的客户。
我毕业后就来北京了。我擦掉眼泪,找了你很久,同学都说你创业成功了,我不敢联系你。我怕你早就忘了我,也怕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
我没忘。他说,我考上北大那年,去火车站之前,在学校门口等了很久,想跟你说声谢谢,也想跟你说……我好像有点喜欢你。可我没等到你。
办公室里只剩下空调的风声。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年的时光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带着遗憾,带着想念,带着那些没说出口的话。
他没有牵我的手,也没有说我们在一起吧。只是拿起桌上的相册,翻到那张毕业照,指着空着的位置:这个位置,我一直留着。总觉得,少了个人,这张照片就不完整。
莫总,我突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项目的风险评估,我明天一早就发给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是那种带着无奈的笑:好。林小姐也早点休息。
走出公司时,天已经蒙蒙亮。路边的早餐摊开始冒热气,我买了个肉包,咬了一口,想起高中时他总吃的冷馒头。原来有些感情,不是重逢就能立刻圆满的。我们都不再是当年的少年少女,他有他的公司,我有我的工作,十年的空白,不是一句我喜欢你就能填满的。
后来合作结束那天,他送我到公司楼下。阳光很好,落在他肩上,像高中时的阳光。林海棠,他叫我的名字,不是林小姐,下次有空,一起回三中看看吧看看香樟树,看看当年的教室。
我笑着点头:好。
没有拥抱,没有告白,只有一个约定。像一颗种子,种在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芽,但至少,我们终于把当年没说出口的话,说了一半。
有次整理旧物,我翻出高中时的日记本,最后一页写着醉卧海棠君莫笑。原来那时候我就懂了,醉卧不是真的醉倒,是沉浸在对你的喜欢里,哪怕别人觉得可笑;君莫笑不是怕你笑,是怕这份喜欢,连让你知道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他知道了。这就够了。
北京的秋天来得很快,我路过街边的花店,看到门口摆着海棠花。浅粉色的花瓣,像高中时他校服上的墨水渍,蔫蔫的,却透着股干净的劲。我买了一束,放在办公桌上。
手机响了,是他发来的消息:三中的香樟树,叶子黄了。
我回了个笑脸,附上一张海棠花的照片:北京的海棠,开了。
窗外的风卷着落叶飘过,我看着手机屏幕,突然觉得,有些等待,不是徒劳。就像海棠花,不是春天开了就谢,只要有阳光,有耐心,总会等到再次绽放的时候。而我们,也会像这海棠花一样,在时光里慢慢靠近,慢慢把当年的遗憾,一点点补回来。
醉卧海棠君莫笑。这一次,我不怕了。因为我知道,他也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