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云就像是一团火,照亮了自己原本黑暗的世界,温暖了自己那颗冰冷的心。
“小雪,收拾碗筷不着急,你快去找你爸问问。”
饭后,林雪准备收拾碗筷,却被陆青云制止了。
他想尽快为辣椒酱加工厂,找一个有经验的会计,帮助自己看管好加工厂。
如此一来,他就能放心地离开几天,前往其他县市开拓市场了。
“好吧,那我这就去。”
林雪点点头,然后向外面走去。
“我送送你。”
陆青云起身跟在后面。
“又没多远,不用你送。”
林雪摆了摆手。
“外面天太黑,又没有路灯,我不太放心,走吧。”
陆青云坚持道。
“那…好吧。”
林雪只好点点头,心里一阵甜蜜,就像吃了一颗大白兔奶糖一样。
陆青云真是一个居家必备的好男人啊!
不但长得高大帅气,还才华横溢,而且温柔体贴,做饭又好吃,简直太完美了!
最最让林雪觉得幸福的是,他没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知道疼老婆!
这一刻,她对李卫东充满了感激,觉得不给他送两斤糖,都对不起他给自己找一个这么好的老公。
想到这里,林雪凑近陆青云身边,慢慢伸出小手握住了陆青云那双宽厚的大手。
陆青云正和林雪并排走着,忽然感到手掌中钻进一个柔嫩滑腻的小手,不由得愣了一下。
回过神来,扭头对着林雪微微一笑,然后握住她的手向林家走去。
来到距离林家一百多米的地方,陆青云停了下来:“小雪,我就不去你家了,免得惹你爸妈生气。我就在这里等你,一会咱们一起回家。”
“好,那辛苦你了,我快去快回。”
林雪对着陆青云微微一笑,然后去了林家。
走进院子,就见里面的杂草已经清理得干干净净,破损的竹篱笆也被修葺好了。
林雪一看这风格,就知道一定是自己父亲的手笔。
堂屋里,徐氏、林振邦、吴秀兰和林浩然正在吃晚饭。
破旧的桌子上,摆放着一盆清汤寡水的南瓜粥,每个人手中只有一小块红薯。
林浩然眉头紧皱,哭巴着脸啃了一口红薯,感觉实在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饿得难受。
来金寨农场才十几天的时间,每天不是红薯就是南瓜,他瘦了至少四五斤,现在看到南瓜就想吐。
“雪儿,你怎么来了?”
徐氏坐在面对大门的位置,第一个看到了林雪。
“奶奶,我有事找爸爸。”
林雪打了个招呼,然后看向吴秀兰,柳眉微蹙,“妈,我爸刚出院,身体虚弱需要滋补,你怎么就给他吃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呢?”
吴秀兰脸色一窒,看着林雪欲言又止,这时林振邦开口说道:“雪儿,这不怪你妈妈,是我不让她瞎花钱的。”
“雪儿,你爸爸说家里就只剩一百多块钱了,他现在的身体又不适合干重活,没法挣工分赚钱养家,这些钱得省着点花。”
吴秀兰眼睛红红的。
“姐,听说你们家每天都大鱼大肉的,日子过得很滋润!”
林浩然把手里的红薯扔到桌子上,满脸不悦地看着林雪,“你这个做女儿的,就知道带着妹妹在陆家享福,也不说给爸爸送点肉吃,哼!”
林雪看向林浩然,明显觉察出了他眼中对自己的不满和怨愤,心里不由得感受一阵心寒。
她是那么疼爱这个弟弟,甚至为了救他不惜委屈自己嫁给一个杀猪匠。
可是到头来,非但没有换来他的丝毫感激,却反而还怨恨上自己了。
现在,她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养不熟的白眼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