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第99页账本 > 第一章

这是最后一次了。
微型耳机里,缉毒大队张队的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阿晚,拿到账本,我们就带你回家。
我无声地笑了。
我的家,那个我爱了三年,也骗了三年的男人——大毒枭沈越,此刻就站在门外。
01
他手里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据说是花重金请来的神医为我调配的,能为我续命。
我身上的绝症,是组织为我准备的最终撤离方案。病入膏肓,药石无医,最后病死在他怀里,是我能带着账本全身而退的唯一机会。
门被轻轻推开,沈越走了进来。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式盘扣罩衫,衬得他本就冷峻的面容更加深沉。他很高,站在我面前时,投下的阴影能将我完全笼罩。
阿晚,喝药了。他将手中的白瓷碗递过来,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
可我却在他深邃的眼底,看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复杂情绪。
那里面有疼惜,有不舍,有浓得化不开的悲伤,甚至……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孤注一掷的决绝。
我的心,猛地一沉。
计划,可能失控了。
怎么了他见我迟迟不接,眉头微蹙,怕苦
我回过神,从他手中接过药碗,指尖触碰到温热的瓷壁,也触碰到了他微凉的皮肤。他没有立刻收手,反而顺势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掌心干燥而有力,三年来,这双手牵着我,教我用枪,为我拭去眼泪,也曾沾满无数人的鲜血。
我是他从贫民窟最肮脏的角落里捡回来的。
那年我十八岁,刚从警校毕业,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接近他。我伪装成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在他车前碰瓷。
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厌恶地驱赶我,只是降下车窗,静静地看了我三分钟。
最后,他对我说:上车。
从那天起,他资助我,培养我,教我上流社会的礼仪,也教我黑暗世界的生存法则。我成了他最锋利的一把刀,也成了他身边最信任的枕边人。
这份恩情,是我最完美的伪装,也是最沉重的枷锁。
不苦,我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只要是你给的,都是甜的。
这是我演了三年的戏码,早已深入骨髓。
他深深地看着我,眼中的情绪翻涌得更加厉害,仿佛要将我吞噬。
喝了它,阿晚,他一字一句,缓慢而清晰地说,你会好起来的。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几乎无法呼吸。
我知道这药有问题。
不是组织准备的假死药,而是另一种……真正的东西。
他知道了。
他知道了一切。
这个念头如同一道惊雷,在我脑中炸响。我的手指开始控制不住地颤抖,碗里的药汁漾起一圈圈涟漪。
我该怎么办立刻发难还是……
不,我没有任何证据。我身上没有武器,这栋别墅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人,我一旦暴露,不仅是我,整个收网计划都会功亏一篑。
我只剩下最后一条路。
赌。
赌他对我那份不知是真是假的感情。赌他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不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利用。
我闭上眼,仰起头,当着他的面,将那碗黑漆漆的汤药一饮而尽。
浓重的苦涩瞬间在口腔中炸开,顺着喉咙一路烧到胃里。
真乖。他接过我手中的空碗,用指腹轻轻抹去我嘴角的药渍,动作温柔得像是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我看着他,想从他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破绽,可那里只有化不开的悲伤。
药效发作得很快。
一股极致的冰冷从四肢百骸涌起,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呼吸变得异常困难,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狠狠捏住,每一次跳动都伴随着撕裂般的剧痛。
沈……越……我艰难地吐出他的名字,身体软软地向后倒去。
他一把将我揽入怀中,紧紧地抱着我。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
医生!医生!他抱着我,第一次在我面前失态地嘶吼,声音里充满了真实的恐慌与绝望。
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冲了进来,手忙脚乱地开始对我进行抢救。
我的意识在快速沉沦,世界在我眼前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光影。
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偏过头,看到沈越站在窗边,背对着所有人。
他对他最信任的心腹阿森,用一种近乎冷酷的平静声音说:
备船,送她走。
告诉所有人,她病死了。
还有,把我书房里那本她最常看的《百年孤独》,放到她的行李里。账本,就在第99页。
02
刺眼的阳光透过舷窗照进来,晃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海水咸腥味,以及消毒水的味道。
我动了动手指,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手背上还扎着输液的针头。
你醒了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我转过头,看到了张队。他脱下了警服,穿着一身休闲装,脸上的疲惫却掩盖不住。
张队……我的嗓子干涩得厉害,发出的声音像破旧的风箱。
感觉怎么样他递过来一杯温水,你中的是‘假面人’,一种能造成假死现象的神经毒素,剂量再大一点,就真的回不来了。
我撑着身体坐起来,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喉咙,才感觉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沈越呢……他怎么样了我问出了那个盘旋在心头的问题。
张队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他沉默了片刻,才说:沈越对外宣布了你的死讯,为你举办了一场极其盛大的葬礼。整个金三角都知道,他最心爱的女人阿晚,病死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敲了一下,闷得发疼。
那……账本呢我定了定神,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张队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本书,递到我面前。
是那本精装版的《百年孤独》,书页的边缘已经因为我常年的翻看而微微卷起。
我的手指有些颤抖地翻开书页,一页,一页,直到第99页。
那一页的中间,被整齐地划开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里面嵌着一个薄薄的U盘。
而在U盘的下方,有一行用钢笔写下的,沈越那熟悉的、瘦金体般的字迹:
九九归一,愿你归于人海,平安一世。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识破了我的身份。
他没有杀我,没有折磨我,甚至没有揭穿我。
他选择用我的死亡,来保全我。
他选择用这种方式,将那份能摧毁他整个毒品帝国的账本,亲手送到我的手上。
为什么
这到底是深到极致的爱,还是一个我无法看透的、更残忍的圈套
这份馈赠太过沉重,沉重到让我无法呼吸。它像一张无形的网,将我牢牢困住,动弹不得。
阿晚,张队的声音将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拉了回来,我们知道你很难接受。但是,任务还没有结束。这个U盘里的账本,是我们收网的关键。
我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时,眼中所有的迷茫和脆弱都已经被压了下去,只剩下属于缉毒警察的冷静和坚定。
我明白。
我将U盘从书中取出,郑重地交到张队手中。
我申请归队,回到一线。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要亲眼见证这个帝国的覆灭。
张队定定地看了我许久,最终,沉重地点了点头。
收网行动,代号惊雷,在我们回到境内的那一刻,立刻展开。
有了沈越给出的那份详细到令人发指的账本,整个行动势如破竹。
账本里不仅记录了他集团内部所有的交易流水、人员名单、毒品藏匿点,甚至还包括了那些隐藏在幕后,为他提供保护的大人物。
这是一张能掀翻半个金三角黑恶势力的天罗地网。
短短一周时间,沈越的商业帝国一夜崩塌。从金三角到境内,无数个制毒工厂被捣毁,核心成员纷纷落网,那张巨大的保护伞也被连根拔起。
所有人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只有我,心头那块巨石,越来越沉。
因为,沈越消失了。
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有人说他早就通过秘密渠道逃到了国外,也有人说他被反叛的下属灭了口。
只有我知道,他没有走。
他在等。
等我亲自去抓他。
一周后,根据账本里一条极其隐秘的线索,警方终于锁定了他的最终藏身地——一座位于边境线的,早已废弃的海边教堂。
我作为最了解他的人,参与了这次最后的围捕行动。
天色阴沉,海风呼啸,卷起千层浪,狠狠地拍打在礁石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我们荷枪实弹,将那座孤零零的白色教堂围得水泄不通。
没有枪声,没有反抗。
教堂的门虚掩着,我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沉重的木门。
教堂里空无一人,只有海风穿过破碎的彩色玻璃窗,发出呜咽般的声音。
沈越就坐在第一排的长椅上,背对着门口,安静得像一尊雕塑。
他穿着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的那件黑色罩衫,仿佛只是在这里小憩,等待着某个人的到来。
我一步一步,踩着满地的尘埃,朝他走去。
我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教堂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没有回头。
直到我走到他身边,他才缓缓地转过头,看向我。
那一刻,我身上穿着笔挺的警服,肩上扛着闪亮的警衔。
这是我第一次,以真实的身份,站在他面前。
他看着我,脸上没有愤怒,没有怨恨,甚至没有惊讶。
他只是笑了,那笑容里带着无尽的悲凉和一丝……释然。
阿晚,他的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你穿警服的样子,真好看。
03
他平静的目光像一把最锋利的刀,轻而易举地剖开了我用三年时间伪装出的坚硬外壳,直直地刺入我最柔软的心脏。
我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准备了无数次的对峙台词,那些关于正义、关于法律、关于罪恶的冰冷话语,此刻全都卡在喉咙里,变成了灼热的烙铁。
动手吧。他伸出双手,手腕上还戴着我送他的那块百达翡丽手表。
表盘上的钻石在教堂昏暗的光线下,折射出冰冷而璀璨的光。
外面的同事们涌了进来,冰冷的手铐咔哒一声,锁住了那双曾为我撑起一片天的手。
从始至终,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
审讯开始了。
面对所有的指控,沈越供认不讳。
贩毒、洗钱、走私、杀人……他平静地承认了自己犯下的所有滔天罪行,仿佛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唯独,关于我的部分,他一字未提。
当检察官问他,那份足以摧毁他整个集团的账本是如何泄露出去的时候。
他笑了。
是我自己给你们的。他靠在椅背上,神态自若地看着监控摄像头,仿佛知道我就在另一边看着他。
为什么
玩腻了。他轻描淡写地说,这个游戏,我不想玩了。总要有人来收拾残局,不是吗
他将所有线索的来源,都轻描淡写地揽在了自己身上。
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厌倦了罪恶,主动向正义投诚的复杂角色。
而我,那个真正窃取了账本的卧底警察,在他的叙述里,成了一个被他蒙在鼓里、深爱着他、最后为他殉情的悲剧性情人。
我成了这个故事里,最无辜的那个白月光。
他是在用他的命,换我的清白和功勋。
他亲手将我从泥沼中托起,洗去我身上所有的污点,然后将我稳稳地捧上神坛。
而他自己,则心甘情愿地坠入万丈深渊。
我的信仰,在这一刻,产生了剧烈的动摇。
我一直以为,我是在为正义而战,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罪恶绳之以法。可现在,我赖以立足的正义,却是由他这个罪恶本身,亲手递到我手上的。
这算什么
审讯室里,他什么都不肯再说,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见我一面。
我拒绝了。
张队来找我,叹了口气:阿晚,去见见他吧。有些事,总要有个了断。
没什么好见的。我低着头,声音冰冷,我和他,一个警察,一个毒枭,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我不敢去。
我怕看到他的眼睛。
我怕他问我,阿晚,这三年,你有没有哪怕一刻,是真心待我
我怕我会彻底崩溃。
我把自己关在档案室里,三天三夜。
我整理了所有关于沈越的案卷,将我卧底三年的点点滴滴,那些被我刻意记录在工作日志里,又被我刻意遗忘的瞬间,全部翻了出来。
他带我去山顶看日出,对我说:阿晚,你看,太阳升起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他冒着倾盆大雨,跑遍全城,只为给我买一块我想吃的桂花糕。
他在我生病时,笨拙地学着熬粥,烫得满手是泡,却笑着对我说:甜吗
……
这些被我定义为伪装和手段的瞬间,此刻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刀,反复凌迟着我的心。
我将这些点点滴滴,连同我所有的挣扎、动摇和痛苦,一字一句,全部写进了补充报告里。
我没有为他辩解,只是陈述事实。
我告诉自己,这不是为了他,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给我这三年扭曲的卧底生涯,画上一个真实的句号。
我必须亲手,将这段关系埋葬。
报告交上去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一部分,也跟着死去了。
我的火葬场不是他追我,而是我自己对自己的灵魂审判。
我立了功,升了职,成了缉毒大队最年轻的副支队长。
表彰大会上,我穿着崭新的警服,胸前挂着金灿灿的勋章,站在聚光灯下,接受所有人的赞誉和掌声。
他们说我冷静、果决、有勇有谋,是警队的骄傲。
没有人知道,这枚勋章有多滚烫。
它烫得我每晚都无法入睡。
我每晚都会梦到我喝下那碗药时,沈越眼中的悲伤。
梦到他在教堂里,笑着对我说:阿晚,你穿警服的样子,真好看。
梦到他戴上手铐时,手腕上那块我送他的手表,折射出的冰冷光芒。
任务成功,罪恶被清除,这是作为警察的爽。
可这份爽,却像一根根钢针,扎进我的血肉里,让我痛不欲生。
就在我以为这一切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尘封时,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律师的电话。
他是沈越的代理律师。
他告诉我,沈越在被捕前,将他名下所有干净的个人财产,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
而那个基金会,是以我的名义——晚光基金会。
资助对象,是所有像我当年一样,流落在贫民窟,无家可归的贫困女孩。
他剥夺了我恨他的最后一点权利。
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捡我回家,不是一场算计,不是一场利用。
他让我背负着他的爱,活在这朗朗乾坤之下。
让这份爱,成为我永恒的,无法摆脱的十字架。
04
沈越的案子,判了。
数罪并罚,死刑,立即执行。
宣判那天,我没有去法庭。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感觉自己像是身处在冰窖里。
行刑前,他有十分钟的会见时间。
他的家人早已在多年前的火拼中丧生,他在这世上,再无亲人。
他没有要求见任何人,包括我。
他只给律师留了一句话,让他转告我。
那句话是:别来看我,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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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你
沈越,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你用你的命,给我铺就了一条鲜花和荣耀铺就的康庄大道,却让我忘了你
你把我高高捧起,却抽走了我所有的喜怒哀哀,让我变成一具只有呼吸的行尸走肉,却让我忘了你
行刑那天,我请了假。
我开着车,去了通往刑场的必经之路上。我把车停在很远很远的山坡上,用望远镜,看着那辆载着他的囚车,缓缓驶过。
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当车队从我下方的公路上经过时,我走下车,站在寒风中,朝着那辆车的方向,敬了一个无比标准的军礼。
为我的任务,为我的信仰。
也为那个我亲手送上断头台的,我曾爱过的男人。
再见了,沈越。
再见了,我的阿晚。
……
很多年过去了。
我成了警界的传奇,禁毒总队最年轻的总队长。
所有人都说我冷静得像一台精密的仪器,果决、犀利、从不犯错,没有任何弱点。
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在很多年前那个阴沉的午后,在那座海边的废弃教堂里,跟着沈越一起死了。
我匿名管理着那个晚光基金会。
我把我所有的薪水,所有的奖金,都一分不剩地投了进去。
我看着基金会救助了一个又一个和当年的我一样,在泥泞中挣扎的女孩。
我为她们提供住所,送她们去上学,教她们读书写字,告诉她们,要靠自己,堂堂正正地活在阳光下。
每一次,看到她们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时,我都会感到一阵短暂的温暖,和一阵更加漫长而空洞的疼痛。
我仿佛在一次又一次地,救赎那个十八岁的,伪装成孤女,在沈越车前碰瓷的自己。
可我知道,我救不了自己。
我从未忘记过沈越。
我办公桌的抽屉里,永远锁着那本《百年孤独》。
我胸前那些沉甸甸的,代表着荣誉和功勋的勋章,就是他的墓志铭。
我的荣耀,我的地位,我所守护的一切,都是他用罪恶、鲜血和生命,为我献祭而来的。
我一生未嫁,将全部的生命都献给了我曾和他站在对立面的事业。
在我的世界里,沈越从未离去。
他活在我的每一次呼吸里,活在我的每一次决策里,活在我救助的每一个女孩的笑容里。
他成了我永恒的,无声的审判者。
夜深人静时,我常常会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脚下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
我会想起很多年前,他带我站在山顶,看日出。
他指着那轮喷薄而出的红日,对我说:阿晚,你看,太阳升起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05
在我升任总队长的第二年,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找到了我。
是阿森,沈越曾经最忠心耿d耿的心腹。
他刑满出狱了。因为有重大的立功表现,以及沈越在被捕前就为他铺好了路,他只判了十年。
他约我在一家很普通的茶餐厅见面,隔着袅袅的茶烟,他看起来苍老了许多,曾经的悍匪气息早已被岁月磨平,只剩下一脸的沧桑。
嫂……不,陆队。他对我举了举茶杯,称呼改得有些生硬。
我平静地看着他:找我有什么事
越哥在进去前,交给我一封信。阿森从怀里掏出一个被牛皮纸袋精心包裹着的东西,推到我面前,他让我十年后,如果我还能出来,就把这个交给你。如果我出不来,就让它跟我一起烂掉。
我的呼吸,瞬间停滞。
心脏像是被一只巨手攥住,疯狂地收缩,带来一阵阵尖锐的痛楚。
我伸出手,指尖触碰到那个牛皮纸袋,感觉它有千斤重。
他……还说了什么我的声音干涩得厉害。
阿森摇了摇头,眼圈有些泛红:越哥说,他这辈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死有余辜。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把你送回了你应该在的地方。
他还说,这封信,你看与不看,都随你。看了,就当是了却他最后一个念想。不看,就直接烧了,从此以后,就当世上从没有过沈越这个人。
我沉默地将信收进包里,站起身。
谢谢你,阿森。我对他说,以后,好好生活。
说完,我转身离开,没有再回头。
我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把车开到了那座海边的废弃教堂。
十几年过去,这里已经彻底荒废,只有呼啸的海风和不知疲倦的海浪声,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我坐在当年沈越坐过的长椅上,看着夕阳将最后一点余晖洒在海面上,染红了半边天。
我终于,还是拆开了那封信。
信纸是普通的信纸,但字迹,是我刻骨铭心的瘦金体。
阿晚,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或许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不知道那时的你,是否已经嫁人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我希望是这样。我希望你过得幸福,平安,被所有人爱着,活在最灿烂的阳光下。
请原谅我最后的自私,还是给你留下了这封信。有些话,我若不说,恐怕到了黄泉路上,也无法安宁。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贫民窟的巷口。那天,我刚处理完一个叛徒,心情很差。你的出现,像一道光,虽然微弱,却照亮了我那片早已腐烂发臭的世界。你那双眼睛,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属于那里。
我把你带回家,一开始,确实存了利用你的心思。我想把你培养成我最锋利的一把刀,一把只为我所用的刀。我教你狠,教你斗,教你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活下去。
可是阿晚,我算错了一件事。我低估了你,也高估了我自己。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我发现,我为你筑起的高墙,最后困住的,却是我自己。我开始怕,怕你受伤,怕你不开心,怕你离开我。
我爱你,阿晚。这三个字,我骗了你三年,却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一句真话。
我的眼泪,终于决堤。
一滴一滴,砸在信纸上,晕开了那熟悉的墨迹。
我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身体却控制不住地剧烈颤抖。
我大概是在你卧底的第二年,就发现了你的身份。那天你睡着了,我无意间看到了你手臂上因为长期训练留下的疤痕,那不是一个普通孤女会有的。我派人去查了,然后,我就知道了所有事。
那一刻,我不是愤怒,而是恐惧。我怕的不是你会毁了我,而是怕我……会忍不住毁了你。我怕我会因为背叛而发疯,做出伤害你的事。阿晚,你不知道,在你之前,所有背叛我的人,下场都只有一个。
我挣扎了很久,想过把你关起来,让你一辈子都只能留在我身边。可是,我一看到你看着窗外时,眼中那种对自由和阳光的渴望,我就下不了手。你是鹰,你的天空,不该是我这座金丝笼。
所以,我为你设下了最后一个局。一个能让你安全回家,功成名就的局。那碗药,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能保全你的方法。对不起,吓到你了。
阿晚,别为我难过,也别有任何负罪感。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这一生,罪孽深重,早就该死了。能用我这条烂命,换你一个前程似锦,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划算的一笔买卖。
忘了我吧。忘了沈越这个名字,忘了我们之间的一切。去爱别人,去过你想要的生活。
只是,如果可以,下辈子,可不可以换你来找我在我还没有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时候,就找到我。那样,我也许可以做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站在你身边,牵着你的手,看日出日落的好人。
沈越,绝笔。
信,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抱着那封信,在空无一人的教堂里,放声大哭。
哭我错过的爱情,哭他深沉的牺牲,也哭我自己这十几年来,画地为牢的孤寂人生。
06
那天之后,我向组织递交了辞职报告。
张队,哦不,现在已经是张局了,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把那份辞职报告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陆晚!你疯了!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位置吗你知不知道你走了,对我们是多大的损失他气得吹胡子瞪眼。
我平静地看着他,这个像我父亲一样的男人。
张局,我没疯。我累了。我说,这十几年,我把命都扑在了工作上,我完成了我的誓言,守住了我的信仰。现在,我想为自己活一次。
他沉默了。
他看着我,眼神里有惋斥,有不舍,但更多的是理解和心疼。
他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你想好了他问。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的辞职,在系统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没有人能理解,为什么在事业最巅峰的时候,我会选择放弃一切。
我没有解释。
我脱下了那身穿了半辈子的警服,把它和我所有的勋章,一起锁进了一个盒子里。
我离开了这座我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去了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南方小镇。
我用这些年所有的积蓄,盘下了一家小小的书店,就在一所中学的旁边。
书店的名字,叫晚归。
我开始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
每天开店,打扫,整理书籍,给来来往往的学生推荐他们喜欢的书。
闲暇时,我会泡一壶茶,坐在窗边,安安静静地看一本书,一看就是一下午。
我把晚光基金会交给了专业的团队去打理,但我依然是那个匿名的理事长,定期查看基金会的报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了那些需要帮助的女孩身上。
小镇的生活很慢,很安逸。
邻居们都很友善,会给我送来自己家种的蔬菜水果。
学校里的老师们也常常来我这里喝茶聊天。
其中有一个姓林的男老师,对我很好。他温文尔雅,风趣幽默,常常会给我带一些他自己做的小点心。
所有人都看得出他喜欢我,都在撮合我们。
我也曾尝试过。
尝试着去接受一份新的感情,尝试着去过沈越希望我过的,正常的生活。
我们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一起讨论文学。
直到有一次,他牵起我的手,想吻我。
在他靠近的那一瞬间,我闻到的不是他身上清爽的肥皂味,而是沈越身上那股淡淡的,混合着烟草和木质香的,独一无二的味道。
我猛地推开了他。
对不起。我看着他错愕的脸,说了这三个字,然后落荒而逃。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给过任何人机会。
07
书店里,我最常看的一本书,依然是那本《百年孤独》。
不是我原来的那本,那本被我连同警服一起,尘封在了过去。
这是一本新的,但我总是在翻到第99页时,停下来,久久地凝视着那一行行文字。
九九归一,愿你归于人海,平安一世。
沈越,你看,我归于人海了。
我成了一个最普通的书店老板,每天过着最平凡的生活。
可是,我没有平安一世。
我的心,永远地留在了那个充满罪恶与牺牲的过去,日日夜夜,被思念和悔恨凌迟。
有一天,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到我的书店。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背着一个旧书包,怯生生地问我,这里还招不招兼职店员。
我看着她,就像看到了很多年前,那个在贫民窟里,穿着破旧衣服,眼神却倔强不屈的自己。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说:我叫林念安。
纪念的念,平安的安。
我愣住了。
谁给你取的名字我问。
是资助我上学的那个基金会。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们说,希望我能永远纪念那些帮助过我的人,一生平安。
那个基金会,是晚光基金会。
我的眼眶,瞬间就湿了。
我收留了她,就像当年沈越收留我一样。
我教她整理书籍,教她待人接物,在她遇到困难时,给她鼓励。
我把她当成我的妹妹,我的女儿,我的……延续。
我把沈越曾经给过我的,那些扭曲的、沉重的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温暖的守护,传递了下去。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救赎。
或许,这只是我惩罚自己的另一种方式。
让我永远活在他的影子里,用余生,去完成他未尽的善良。
林念安很聪明,也很努力,她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学的是法律。
她去上大学那天,我去送她。
在车站,她抱着我,哭着说:晚姐,谢谢你。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
我摸着她的头,笑了。
去吧,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去成为一个可以守护别人的人。
看着她登上远行列车的背影,我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穿着警服,毅然决然走向自己命运的自己。
我们,都曾被人从深渊中拉起。
08
在我五十岁那年,我被查出了绝症。
和当年我伪装的一样,肺癌晚期,药石无医。
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窗外枯黄的落叶,心中一片平静。
我知道,我终于要去找他了。
林念安已经成了一名非常出色的律师,她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日夜守在我身边。
她哭得像个孩子,一遍遍地问我,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
我笑着摇了摇头。
我不是好人。
我只是一个,背负着罪孽和爱情,活了半辈子的,懦弱的逃兵。
弥留之际,我把那个锁了三十多年的盒子,交给了林念安。
等我死后,把里面的东西,和我一起火化。我嘱咐她。
她含泪点头。
我又让她把那封沈越写的信,拿了出来。
我让她念给我听。
她的声音哽咽着,一个字一个字地,把那封我早已能倒背如流的信,又念了一遍。
……下辈子,可不可以换你来找我在我还没有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时候,就找到我。那样,我也许可以做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站在你身边,牵着你的手,看日出日落的好人。
我笑了。
好。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轻声说。
沈越,你等我。
下辈子,我一定……先找到你。
在我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我仿佛又看到了那座海边的教堂。
沈越就站在那里,穿着那件黑色的中式罩衫,逆着光,朝我伸出手。
他笑着,一如当年。
他说:阿晚,我来接你回家了。
……
【林念安的日记】
晚姐走了。
走得很安详。
按照她的遗愿,我打开了那个她珍藏了一生的盒子。
里面是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早已泛黄的旧警服,和十几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在警服的下面,压着一本书。
《百年孤独》。
我翻开书,在第99页,看到了一行早已干涸的,却依旧力透纸背的字迹。
九九归一,愿你归于人海,平安一世。
而在那行字的旁边,是另一行娟秀的,属于晚姐的字迹,看样子是很多年前写的。
沈越,我归于人海,却再无平安。
盒子的最底层,是一张泛黄的旧照片。
照片上,一个年轻俊朗的男人,正宠溺地看着怀里的女孩。
女孩笑得一脸幸福,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那个男人,我曾在警方的绝密档案里,见过他的照片。
金三角曾经最大的毒枭——沈越。
而那个女孩,就是年轻时的晚姐。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晚姐这一生的孤独和坚守。
我把所有东西,连同那封信,都放进了她的骨灰盒里。
我想,在另一个世界,她应该已经找到了他。
他们,应该会像信里写的那样,牵着手,看一场永不落幕的日出。
我接管了晚光基金会,也接管了那家叫晚归的书店。
我会把这份爱和守护,继续传递下去。
因为晚姐告诉过我,太阳升起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是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