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带崽搬空婆家,易孕娇女随军被亲哭 > 第2章  天赋异禀的男主
002.
两个小家伙瞪着她,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满是戒备,一声不吭。
“不吭声就当你们答应了。”何晓蔓利落地解开他们手腕上的麻绳。
绳子刚松开,江星珩就像弹簧一样跳起来:“星辞快跑!去找公安!”
何晓蔓眼疾手快揪住他的后衣领:“跑什么跑!”
“坏女人,放开我!”江星珩拼命扭动身子,小脸涨得通红,“你不是我妈!”
江星辞也扑过去拍她的腿,哇哇大哭:“坏女人,你放开我哥哥!”
何晓蔓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她现实里没当过妈,这会儿也只能板脸吼道:“别哭了!再闹我就真把你们给卖了!”
这话像道惊雷,俩孩子瞬间闭了嘴,江星珩咬牙瞪她,江星辞红着眼抽噎。
“我保证不卖你们。”看着哥俩,何晓蔓深吸一口气,“但是咱们把他们两个绑起来,不然他们醒来咱们都跑不掉,明白不?”
兄弟俩看了一眼地上睡着的那两人,最后才点点头。
何晓蔓刚松开手,江星珩就主动抓起地上的麻绳给她,三人合力把两个人贩子捆成粽子。
何晓蔓打完结,两个小家伙还使劲拽了拽绳头,小脸憋得通红才罢休。
“走,去报警。”何晓蔓拍拍手上的灰。
江星珩闻言偷偷打量这个突然变卦的“妈妈”。
明明刚才还要卖他们,现在却要报警抓人贩子?该不会是什么新骗局吧?
但看着何晓蔓已经往前走的背影,他还是拉着弟弟跟了上去。
五分钟后,三人找到一家代销店。
何晓蔓问了店员公安局电话拨过去,卖孩子这事她也有份,只言简意赅报完地址就挂断。
刚说完,她肚子便咕咕响了,她又向店员打听国营饭店的位置。
转身时才发现,两个孩子站在三米开外,对她戒备得像两只随时准备逃跑的小兔子。
“走了。”她说完,自顾自往前走。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江星珩攥着弟弟汗津津的小手,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人。
这女人该不会是要换个地方卖他们吧?他越想越害怕,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江星辞被他拽着,也跟着踉跄。
走了约莫十几分钟,前面终于出现一栋大房子,前面的人也停下了脚步。
江星珩忍不住问:“这是哪儿。”
何晓蔓看着二人直接道:“国营饭店,我饿了,要吃饭,你们要不要吃?”
江星珩愣住了,国营饭店?
听奶奶说里面一碗面就要一毛五还得要粮票,这女人平时都不让他们吃饱饭,现在会这么好心带他们来这儿吃饭?
她肯定又想下药!
“不要!”他当即梗着小脖子,声音响亮得像只斗胜了的小公鸡,“我不饿!”
可下一秒,他的肚子却“咕噜”地响起来。
身后的弟弟还凑过来,小奶音脆生生地提醒:“哥哥,你肚子响了。”
何晓蔓赶紧抿住上扬的嘴角:“想吃就进来。”
江星珩的小脸“腾”地一下红透了,像熟透的小番茄。
坏了,被坏女人看笑话了!
他攥着小拳头,红着脸哼了一声:“吃就吃!”
生怕何晓蔓反悔,他说完就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就蹿进了国营饭店。
他踮脚扒着窗台喊:“我要红烧肉!大肉包子!我妈妈给钱!”
喊完他赶紧指身后有何晓蔓,生怕她不认账。
江星辞也踮起脚,奶声奶气跟着喊:“我也要红烧肉!妈妈给钱!”
何晓蔓瞧着俩小家伙急吼吼的模样,嘴角忍不住上扬。
哥俩这是把“报复”写在脸上了。
她没戳破,对服务员说:“一份红烧肉,一份红烧排骨,一份香菇炒鸡,番茄鸡蛋汤,六个大肉包子,三碗米饭。”
听到她点了这么多肉,哥俩都愣住了,眼珠子瞪得像黑葡萄。
刚才还要卖了他们,现在竟然让他们吃这么好?
她脑子不会真被撞坏了吧?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谁都不敢吭声,生怕一问她就把肉退了。
这时候已经过了饭点,店里没什么人,等了没一会服务员就端着饭菜上来了。
一大盘红烧肉冒着热气,琥珀色的酱汁裹着肥瘦相间的肉块,香得人直咽口水。
紧接着,红烧排骨、香菇炒鸡、番茄鸡蛋汤也摆上桌,白瓷碗里的米饭堆得像小山头。
江星珩和江星辞的眼睛瞬间亮了,小手条件反射地就想伸过去抓肉肉。
“用筷子。”何晓蔓轻轻拍开他们的手,“今天管饱,没人跟你们抢。”
江星珩的小手僵在半空,小脸上有点委屈。
奶奶不喜欢妈妈,也不喜欢他们,所以平时好吃的从来没他们的份,不抢的话,他们连肉渣都吃不到。
可看着何晓蔓认真的眼神,他还是慢慢缩回手,拿起了筷子。
江星辞早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好几次才夹住一块肉,飞快地塞进嘴里。
肉一进嘴里,他眼睛瞪得更大了,含着肉含糊不清地对哥哥说:“哥,好好吃!你快吃呀!”
江星珩也偷偷瞄了何晓蔓一眼,见她没生气,然后夹了块最大的塞进嘴里。
软糯的肉皮混着香甜的酱汁在舌尖化开,他狼吞虎咽地嚼着,眼眶却悄悄红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不用抢,就能安安稳稳吃到红烧肉呢。
他们虽然狼吞虎咽着,但那一张脸看着还是漂亮得紧。
何晓蔓忍不住就想到了他们那个爹——江延川。
原主跟他的关系差到冰点,这些年也不让他回家,江延川也很忙,除了每个月打钱,几乎也不出现在娘仨的生活里,所以现在何晓蔓脑子里对他没什么印象。
但书里把他写得很出彩——
星眉朗目,脸如刀刻,鼻梁高挺得像座小山,一米八五的身高配上标准的八块腹肌,还有那让人遐想的公狗腰,妥妥的行走荷尔蒙。
书中还隐晦地提过,他天赋异禀,男人人均十八他就十九,而且在床上格外有精力,每次折腾起来都是一小时以上。
原主就是因为这个觉得他粗鄙、不温柔,更加拒绝随军,觉得他配不上自己心中的“文化人”。
但她可不一样。
不是她贪恋男色,而是实在江家这日子没法过。
因为江延川被逼跟原主结婚,所以江母一直不喜欢原主,觉得如果没有她,江延川肯定能娶个条件更好的媳妇。
所以江延川不在家这几年,江家就把原主当牛马使唤,地里的重活、家里的脏活全让她干,还总克扣她和孩子的口粮。
相比之下,自然是随军更好。
部队里有她男人,他们不用分居两地,条件也比江家好太多了。
何晓蔓夹了块鸡肉,心里盘算着:等她拿回了玉佩,就带着娃儿去找她那八块腹肌的爱人,说不定到时候她的身世也有机会能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