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
孙兰兰人未到,声音先扬了起来,脸上挂着热络的笑,那双眼睛在院子里飞快扫视,像是在估价。
秦岚摘豆角的手停了下来,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又看了看身旁神色未变的阮文。
“表姐。”阮文站起身,拍了拍手,态度并不热切。
“哎哟,表妹,你可算是在这儿安顿下来了。”孙兰兰几步走上前,亲热地就想去拉阮文的手,目光却落在阮文身上那件半旧的蓝色工装裤上,眼底闪过一丝轻蔑,“瞧你,怎么还穿这种粗布衣裳?在乡下吃苦受累的,也不知道多心疼心疼自己。”
说着,故意抬起了自己的手腕,上面戴着一块小巧精致的梅花牌手表。
“看,这是国安托人从沪市给我买的,花了他小半年的津贴呢!他说我跟着他,就不能让我受一点委屈。”
秦岚在一旁听着,差点没乐出声。
她这儿媳妇身上穿的,是她亲手改的,家里还有两匹崭新的的确良等着做新衣裳,这女人倒好,跑这儿来炫耀一块手表?
阮文的视线在那手表上停了一瞬,随即笑了,笑容温和又真诚:“表姐夫对你可真好,真是让人羡慕,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只有前几天璟珩他爷爷给的一个镯子,说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非要我戴着。”
说着,她像是才想起来似的,捋起袖子,露出了手腕上那只温润通透的羊脂玉镯。
镯子成色极好,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晕,衬得她的手腕愈发白皙纤细。
那份沉甸甸的贵气和底蕴,瞬间就把孙兰兰手腕上那块亮闪闪的梅花表比得像个廉价的铁皮玩具。
孙兰兰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来,表姐,进屋坐。”阮文像是没看见她的脸色,自然地引着她往屋里走。
一进客厅,孙兰兰的眼睛又不够用了。
红砖地,白墙壁,一套半旧的木沙发,墙上还挂着伟人像,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寒酸。
她心里那点优越感又回来了,从随身带来的网兜里拿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往桌上一放,姿态拿捏得十足。
“表妹,知道你在这边吃得不好,我特地给你带了些点心,是我婆婆托人从京市最有名的糕点铺子买的,你尝尝。”
秦岚正端着两杯麦乳精出来,闻言看了一眼那油纸包,笑道:“哟,真是巧了,我们家文文不爱吃外头的东西,嫌不干净,就爱我做的这点家常菜,来,文文,喝杯麦乳精,我刚给你泡的。”
她把其中一杯冒着热气的麦乳精塞到阮文手里,另一杯则看都没看孙兰兰,直接放在了桌子角,意思不言而喻。
孙兰兰的脸又是一阵青一阵白。
她不信邪,清了清嗓子,又换了个话题:“对了,表妹,国安他最近表现好,马上就要提干了,到时候我们就能直接搬去城里的家属院住了,不像这大院,离城里那么远,买个东西都不方便。”
“是吗?那可真是大好事。”阮文慢条斯理地喝着麦乳精,抬眼看向她,“我记得霍家是在乡下吧?表姐夫提干了,那他家里那些亲戚,是不是也跟着沾光了?以后你们住城里,他们不会三天两头跑来找你们吧?”
孙兰兰的脸色,彻底挂不住了。
霍国安那一家子泥腿子亲戚,是她心里最深的一根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