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现在。
她以为,阮时宴在逼问她,在向她求爱。
“清歌,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沈清歌皱眉,突然用钢笔尖头扎进自己掌心,血液滴落在瓷砖上。
“别逼我!闫书不想看见你!”
他惊恐地道歉,让她不要这样。
沈清歌似乎听懂了,停下动作,可血液仍在滴落。
他狼狈地擦拭她的手心,眼眶挤满心酸。
当年,沈清歌为救阮时宴,被地痞拖进小巷。
敲断了她的7根肋骨,打到神经性损伤。
名冠天下的名角,成了一个痴傻的废人。
阮时宴那时候就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
结果七年的,委曲求全,换来的。
是她半天的沉默。
半晌,沈清歌只挤出一个字。
“滚!”
那两兄弟说得没错。
姜闫书这个名字,是阮时宴熬了几个通宵,一个字一个字从资料里抠出来的。
音律治疗大家,尤其擅长曲笛和笙箫。
而这两样,正是昆曲中最常用的乐器。
他想,或许,万分之一的或许,能唤起沈清歌一丝一毫的清明。
第一次见面,是在沈家书房。
沈清歌像个受惊的孩子,死死攥住他的衣角,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惊恐。
她嘴里含混不清地重复着。
“不要……别人。”
阮时宴心头一软,抚摸着她的头发,像哄孩子一样轻声细语。
“清歌,乖,就听一支曲子。”
可当姜闫书走进来,只是用萧吹了一段《牡丹亭》的婉转唱腔时,奇迹发生了。
沈清歌那双死寂了七年的眸子,竟第一次有了焦点。
她猛地抬起头,视线随着姜闫书而动。
她神采飞扬,跟着姜闫书的箫声一下下地打着拍子。
那一刻,她不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
她是从前那个惊才绝艳的昆曲教授,沈清歌。
往后,“闫书”这个名字,成了她嘴边的常客。
阮时宴仗着那七年的不离不弃,从未把一个姜闫书放在眼里。
可如今,这个他曾发誓要用一生去守护的女人。
只为了姜闫书一句轻飘飘的“不想看见你”,就让他滚。
“好,我滚。”
他从后院的死寂中走回宴会厅,像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木偶。
二婶尖锐的声音淬了毒般扎来。
“哟,这不是沈先生吗?怎么跟丢了魂似的。”
话音未落,门口骚动。
沈清歌牵着姜闫书,走了进来。
两人同款的月白色苏绣常服,刺痛了阮时宴的眼。
他身上,也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衬衣。
沈清歌的目光穿过人群,精准地钉在他身上。
她停在他面前,手指着他的衣服。
“脱。”
一个字,冰冷刺骨。
全场哗然。
姜闫书轻扯拉着她的衣袖,声音能掐出水来。
“清歌,别这样……都怪我,跟你先生穿一样的衣服,惹他不高兴了。”
字字句句,都是火上浇油。
阮时宴浑身发冷,心坠冰窟。
“清歌,别闹了。”
他瞥了眼姜闫书,“别在这里闹,难看。”
“不听话?”
沈清歌眼神骤然狂躁,像失控的野兽。
下一秒,她猛地扑上来,狠狠咬住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