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再吃点水果吧。”兰心妍也跟着起身。
宋景翊礼貌一笑,“沈叔、兰姨今天已经很打扰了,我就不留了,你们也早点休息,改日有机会再来拜访。”
“景翊,沈叔知道你有能力,但是我还是要跟你说,到了京市,就是咱们自己的地方,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随时找我。”沈知烨对于优秀有能力的后辈是很赞赏的。
“那我肯定不跟您客气,沈叔兰姨,留步。”
宋景翊又依次跟沈砚舟和沈云期告了别,最后看向言不语,“小妹妹,好好吃饭,有机会再见。”
言不语点头,“宋先生再见。”
一家人送走宋景翊,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沈知烨:“比上次见他圆滑很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比他老子当年厉害。”
沈砚舟:“有头脑有手段,不可小觑。”
沈云期:“挺会哄女人开心的。”
兰心妍:“我觉得挺好的,送的礼物恰到好处,为人处事了得。”
言不语:“长得好,身材不错。”连带着骇人的纹身在他身上都成了一种点缀和装饰,瞧着都没最开始吓人。。
宋景翊坐上车,笑着的脸瞬间冷下来,他扯开领口,又把袖口翻上来。
从车上拿来一支烟,点上。
修长的手指夹着烟,手背上的刺青被猩红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靠在椅背上,懒懒吐出一口烟,“都准备什么礼物了?”
前面开车的陈默,人如其名,很沉默。
他一晚上没说一句话。
这会儿宋景翊开口问,他才说:“雪茄、水晶杯、几条羊绒披肩、几只手工皮夹。”
宋景翊嗯了声,第一次上门,不用太夸张,这样很好,意思意思,点到为止。
谁家也不缺那些东西。
他又抽了口烟,“那条项链放进去了吗?”
“放了,我特意提醒他们管家盒子小,不要漏掉,”陈默看了眼后视镜,问出自己的问题,“翊哥,你怎么能确定,那条项链会到小姐手里,而不是沈知烨老婆。”
宋景翊勾唇轻笑,掸了下烟灰,任由灰烬掉落在纯羊毛毯子上,“沈知烨老婆喜欢彩色宝石,小孩儿更喜欢金子,那个造型一看就知道是送给谁的。”
况且两口子对小孩儿不错,看到好看好玩的,一定第一时间给她。
陈默没说话。
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翊哥,这次亲自准备了那条链子,为了光明正大给出去,连带着一家子都送了礼。
还去吃了顿他向来讨厌的应酬的饭。
能让他这么上心的,也只有这么一位了。
连夫人都不曾获得翊哥亲自挑选的礼物。
“阿默,”坐在后面的宋景翊忽然开口,“掉头,去那个小区。”
陈默没说话,径直照做。
宋景翊只觉得,不带阿诚出来,真是个正确的选择,不然这会儿他会像只聒噪的鸭子那么问东问西。
陈默十六岁跟他,到现在也十年了。
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没有之一。
两个人已经默契到,一个眼神、一句简短的话,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
“翊哥,到了。”
宋景翊扫了一眼破旧的已经没有人住的危房,推开车门下去。
小区内昏黄的路灯忽明忽暗,院内杂草丛生,小区楼房随处可见歪歪扭扭的窗框。
银色的迈巴赫跟这破旧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宋景翊抬步朝着其中一栋楼走去。
这就是,小孩儿从小长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审讯室还要小还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