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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萌芽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画展上第一次见到林森的。
那是个周六的下午,展厅里人声嘈杂。我的那个朋友,周奇,搞的是抽象艺术,画布上大块的色彩和扭曲的线条,看得人心里发慌。来看展的大多是圈子里的熟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端着香槟,高声谈论着解构和张力,空气里混合着酒精、香水和某种故作高深的浮躁气息。
我向来融不进这种场合。作为一名建筑设计师,我习惯了和精准的线条、严谨的结构打交道,万物在我眼中都应有其内在的逻辑和秩序。而眼前的这些画,对我来说,只是一场场无序的情绪爆炸。我找了个角落,打算待够半小时就开溜。
就在那时,我看见了他。
他独自站在展厅最深处的一幅画面前,那是一幅几乎全黑的画,只有中心有一抹幽蓝,像深海里垂死的鲸鱼发出的最后一点磷光。他站得很近,微微仰着头,整个人像是被那抹蓝色吸了进去。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声音和光影都仿佛绕着他走,在他身旁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结界。
他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亚麻衬衫,身形清瘦,侧脸的线条干净得像我设计图纸上的一笔,带着一种不染尘埃的书卷气。我不知道他站了多久,只是觉得,他是整个展厅里唯一在认真看画的人。或者说,他本身,就比那些画更好看。
我没有立刻上前。我只是远远地看着,看着他如何成为我混乱视野里唯一的定点和锚。
后来在展会结束后的聚餐上,周奇把他拉了过来,介绍说:陈辉,这是林森,大学老师,教古代文学的。
我冲他点了点头,他有些局促地回以一笑。
我主动坐到了他旁边。跳过所有客套的寒暄,我直接问他:展厅里那幅黑色的画,你看懂了什么
他似乎没料到我会问这个,愣了一下,然后认真地想了想,才轻声说:我没看懂。我只是觉得,那片蓝色,很像《楚辞》里写的一句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是求索的艰辛,而是那种……在无边黑暗里,依然要奔赴一点微光的固执。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桌面,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声音不大,却像一颗石子,准确地投进了我心里。一个教古代文学的老师,能从一幅西方的抽象画里,看到两千年前的求索与固执。这种连接,比任何关于解构的讨论,都更能打动我。
那晚我们加了联系方式。之后便是断断续续的线上聊天。
林森在现实中似乎有些寡言和害羞,但在网络上,他要自在得多。我们的聊天内容天马行空,从不说自己的私事,只是分享。我会给他发一张柯布西耶的建筑结构图,配上一句你看这线条,像不像一首诗他会隔很久才回复,回我一张江南园林的漏窗照片,说:你的诗太硬了,我喜欢这种,‘移步换景,别有洞天’。
他从不秒回我的信息,有时甚至会隔上一天。但我知道他看到了,并且认真思考过。这种不急不躁的节奏让我感到舒服。我们像是在进行一场跨越时空的笔谈,用各自领域的语言,试探着彼此精神世界的边界。
我们第一次单独见面,是在一个月后。我约他在一家开在老巷子里的旧书店碰头。
那家书店很小,书架一直顶到天花板,空气里全是旧纸张和灰尘混合的味道。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了,正蹲在一个角落里,认真地翻着一本泛黄的《世说新语》。阳光从高高的窗户里斜射进来,刚好落在他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没有打扰他,只是在他旁边的书架上,也抽了本书,假装在看。
意外就发生在那一刻。我们旁边的一个书架,因为堆得太满,木质的隔板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然后整个架子毫无征兆地朝一个看小人书的孩子倾斜过去。
我几乎是本能地扔掉手里的书,跨了一大步,用后背和肩膀死死抵住了那个倒下来的书架。无数本书籍砸在我背上,钝痛感瞬间蔓延开来。我咬着牙,确保架子稳住了,才回头去看。
那个孩子吓得呆住了,手里的书掉在地上。而林森,就站在我身后不到半米的地方,也怔住了。他手里还捧着那本《世说新语》,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眼神里混杂着惊恐、后怕,还有一些我当时读不懂的东西。
没事吧我问他,也问那个孩子。
他摇了摇头,嘴唇动了动,却没发出声音。
书店老板闻声赶来,一阵手忙脚乱的道歉和感谢。我揉着被砸痛的肩膀,说没事。但当我再次看向林森时,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已经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说之前,我们只是两个在精神世界里互相欣赏的陌生人。那么从这一刻起,某种更坚实、更具体的东西,开始在我们之间悄然萌芽。
我不知道,这颗种子日后会开出怎样的花,又会结出怎样苦涩的果。我只知道,那天离开书店时,走在我身边的林森,步子比来时要近了很多。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像被太阳晒过的旧书一样的味道。
第二章:靠近
书店事件像一颗投入静水里的石子,我们之间原本平静的涟漪,开始有了明确的走向。
线上的聊天变得频繁起来。林森不再是那个隔一天才回复的笔友,他会主动分享他生活里的琐事:办公室新换的绿植、学生在论文里写出的有趣句子、食堂里难吃的土豆烧肉。这些零碎的、不成体系的片段,像一块块拼图,慢慢在我面前勾勒出一个更真实、更生动的林森。
我们开始打电话。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比现实中要沉稳一些,带着一种夜晚特有的温和质感。我们常常在深夜里聊着,从建筑聊到诗歌,从城市规划聊到历史的变迁。我发现我们之间有一种奇特的互补:我习惯用理性的框架去解构世界,而他则用感性的触角去感知世界。我们像是站在一座山的两面,看到的风景不同,却能通过彼此的描述,拼凑出整座山的样貌。
这种心照不宣的靠近,在一个多月后的雨夜,抵达了终点。
那晚我们一起看了场话剧,结束后已经很晚。初夏的雨说来就来,细细密密地斜织着,将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湿润的朦胧里。我撑着伞,和他并肩走在回他家的路上。昏黄的路灯光线被雨水打碎,在我们脚下铺成一条流动的光河。
一路无话,只有雨滴落在伞面上单调的啪嗒声,和我们两人同步的脚步声。这种沉默并不尴尬,反而像一种饱含张力的序曲,预示着有什么即将发生。
到了他公寓楼下,我收了伞,抖落上面的水珠。他站在屋檐下,看着我,似乎在等我说再见。
我看着他被灯光映亮的眼睛,那里面有雨夜的潮湿,有话剧未散的余韵,还有一丝不易察agis的期待。我忽然觉得,我不想再回到自己那个空旷、冰冷的公寓里去了。
我不想回去了。我开口说道。
这不是一句问句,也不是请求,只是一句平静的陈述。像在说天要下雨一样,自然而然。我把我们之间那层薄如蝉翼的窗户纸,用最直接的方式捅破了。
林森的身体似乎僵了一下。他垂下眼,看着自己湿漉漉的鞋尖,沉默了很久。那几秒钟,我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沉重而清晰。雨声、风声、远处的车声,都成了背景。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和他即将给出的答案。
最终,他抬起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几乎无法察觉地点了点头。然后,他转过身,拿出钥匙,打开了那扇通往他世界的门。
我跟着他走进去,在他关上门的那一刻,门外所有的风雨和喧嚣,都被隔绝了。
那之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没过多久,林森就搬进了我住的地方。那是一套我亲自设计的公寓,高层,视野开阔,有着我所信奉的一切:简洁的线条、开放的布局、功能至上的原则。但在林森搬进来之前,它只是一个设计完美的样板间,一个住所,而不是家。
林森的到来,为这个空间注入了灵魂。
他带来了两大箱书,塞满了我的书架,甚至堆在了沙发和床头。那些厚重的、带着不同年代气息的书籍,软化了我公寓里冷硬的直线条。
他买回很多绿植,摆在阳台和窗边。他会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给那些君子兰和文竹浇水、修剪。我常常在工作台前画图画得头昏脑胀时,一抬头,就能看到他沐浴在阳光下,认真侍弄花草的侧影,内心便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
他喜欢书法,买来笔墨纸砚,在周末的午后,铺开宣纸,写他喜欢的诗句。我看不懂篆书和隶书的区别,但我喜欢看他写字时专注的神情。后来,我把墙上一幅昂贵的装饰画取了下来,挂上了他写的一幅字,上面是《诗经》里的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我们的生活,像两条不同流速的河,终于汇流到了一起。
我教他用烤箱,他教我分辨茶叶的好坏。我做饭,他洗碗。我们会在周末的早晨,一起去逛菜市场,为中午是吃红烧肉还是清蒸鱼而争论不休。我们会在深夜的沙发上,盖着同一条毯子,看一部黑白的老电影,为里面的情节小声讨论。
他会拿着一篇新发表的学术论文给我看,指着那些佶屈聱牙的考据,眼睛里闪着光,说:你看,我找到了一个新的证据,证明这个词在唐代的用法……我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我会凑过去,听他兴奋地讲上半天。
我也会把一张复杂的建筑蓝图铺在地上,告诉他哪里是承重墙,哪里是通风管道,告诉他我为了解决一个采光问题,想了多少种方案。他听得云里雾里,却会指着图纸上一个小小的露台说:这里很好,以后可以在这里放一张躺椅,晒太阳看书。
我们是彼此最忠实,也常常是唯一的听众和读者。他的敏感与理想主义,在我这里得到了保护和理解;我的务实与沉稳,在他那里,被赋予了浪漫的意义。
我们共同构筑的这个家,成了一个可以抵御外界一切风雨的壳。我常常在深夜里醒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看身边熟睡的林森。他的呼吸平稳而悠长,眉头舒展,像个毫无防备的孩子。那一刻,我会觉得,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所有独自面对的孤独与彷徨,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到来。
我以为,只要我们守在这个壳里,就可以一直这样,直到天荒地老。
第三章:承诺
如果说同居是将我们的生活融合在一起,那么带林森去参加周奇的婚礼,则是我第一次,正式将他带入我的世界。
周奇是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也是那个画展的策展人。他的婚礼办得不算隆重,请的都是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当我把请柬递给林森时,他正坐在沙发上读一本线装的《东京梦华录》。他接过那张红色的卡片,指尖摩挲着上面烫金的囍字,沉默了片刻,轻声问我:我……也去吗
你是我家人,为什么不去我反问他。
他抬起头,眼神里有一闪而过的慌乱,但更多的是一种被小心翼翼藏起来的喜悦。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将那张请柬夹进了书里,像收藏一张珍贵的书签。
婚礼那天,林森穿了一件熨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件米色的薄毛衣,看起来干净又温和。他显然有些紧张,去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无意识地绞着手指。我伸过手去,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心一片冰凉,还带着细密的汗。
别怕,我说,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人都很好。
他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
宴席上,周奇端着酒杯,带着他那位笑靥如花的新娘子过来敬酒。他大大咧咧地搂着我的肩膀,对林森说:你就是林森吧我可听陈辉念叨你好久了。我们家阿辉这棵铁树,总算是让你给浇开花了。
桌上的朋友都善意地笑了起来。我没有理会周奇的调侃,只是平静地向大家介绍:这是林森,我的爱人。
爱人这个词,我说得清晰而自然。
我能感觉到,身边的林森身体在那一刻完全放松了下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大家笑了笑,举起手里的果汁,说:祝你们新婚快乐。他的紧张褪去后,那种与生俱来的书卷气便显露出来,温和而沉静。
那晚回家后,林森一直很沉默。直到临睡前,他才从背后轻轻抱住我,把脸埋在我的背上,闷闷地说了一句:陈辉,谢谢你。
我知道他谢的是什么。我谢的不是我带他参加一场婚礼,而是我给了他一个明确的、被尊重的身份。
那年秋天,我手头的一个项目刚好完工,有了一个星期的年假。我问林森想去哪里,他想了想,说想去看一看真正的江南水乡。
我们选了一个很冷门的小镇,没有如织的游客,只有枕水而居的当地人家。我们在那里租下了一间临河的民居,推开窗,就能看到乌篷船悠悠地划过,留下一道道水波。
那七天,是我们生命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我们彻底抛开了工作和外界的一切。像所有最普通的情侣一样,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手牵着手,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里漫无目的地闲逛。我们会坐在河边的茶馆里,喝一杯当地的绿茶,听老人们用我们听不懂的方言聊天,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林森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他会拉着我去逛当地的市集,认真地挑选新晒的笋干和梅菜。他会站在一座古老的石桥上,给我讲这座桥的历史典故。他甚至买了一本字帖,在客栈的木桌上,用一支借来的毛笔,蘸着清水,一遍遍地临摹。
我则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切。我的镜头里,全是他。是他坐在船头,微风吹起他额前碎发的模样;是他蹲在屋檐下,逗弄一只懒洋洋的猫咪时温柔的侧脸;是他站在夕阳里,看着远方水面,眼神宁静而悠远的背影。
旅途的最后一天,我们逛到一家小小的银饰店。店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师傅,正坐在灯下,用一把小锤子,细细地敲打着一个银镯。
林森被一对最简单的银戒指吸引了。那对戒指没有任何花纹,只是一个光滑的圆环,素净得像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们买下它吧。林森轻声说。
我付了钱,老师傅用一块绒布,将那对戒指擦得锃亮,放进一个小盒子里。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们坐在窗边,窗外是宁静的夜色和潺潺的水声。林森拿出那个盒子,将其中一枚戒指递给我,然后自己戴上了另一枚。尺寸刚刚好。
他举起手,借着月光,看着那枚戒指,忽然很认真地对我说:陈辉,我听过一个故事,说有人愿意等他的爱人,等到三十五岁。
我的心沉了一下。我知道他指的是南康白起。
他转过头,眼睛在夜色里亮得惊人:我不要你等我。我想和你在一起,过很多很多年,不止一个三十五岁。
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内心某种坚固的东西,彻底尘埃落定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连同那枚戒指一起,紧紧地攥在手心。
好,我说,我们说定了。
这是一个无声的承诺,比任何誓言都更郑重。
回到家后,我们把那对戒指收进了床头柜最里面的抽屉里,和那张婚礼请柬放在一起。我们从不戴上它,也不再提起。但我们都知道,它就在那里。它是我们爱情的信物,是我们未来的凭证,是我们许诺给彼此的,一生一世的安稳。
我以为,那个抽屉,就是我们幸福的起点。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它也会成为我们爱情的终点。
第四章:第一片阴影
我们安稳而平静的生活,像一池被秋日阳光晒暖的静水。而第一颗打破这片宁静的石子,是以一个电话的形式,被投了进来。
那是一个周三的晚上,我正在书房画图,林森在客厅备课。他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眉头下意识地皱了一下,然后拿着手机走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这个细微的举动让我有些在意。我们之间向来没什么秘密,他所有的电话都会当着我的面接。
他在卧室里待了很久,久到我画完了一张细节图,他还没出来。我听不到他具体在说什么,只能隐约听到他压抑着的声音,一遍遍地重复着嗯、我知道、妈,你别这样。
等他再出来时,客厅的灯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脸色苍白,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疲惫和慌乱。
怎么了我问他。
没事,他勉强笑了笑,笑容却没到达眼底,我妈,就是……问我什么时候回家一趟。
他坐回沙发上,却再也看不进书了,只是拿着笔,无意识地在纸上划着。我走到他身边坐下,握住他冰凉的手,说:家里出什么事了
没有,他摇摇头,避开了我的目光,就是……让我回去相亲。
他说出最后四个字时,声音低得像蚊子叫。
我心里咯噔一下,但并没有觉得太意外。这是我们迟早要面对的问题。我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看着他说:那我们一起想办法。要不,我找个时间,陪你一起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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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去面对,去沟通,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也比逃避要好。
别!他立刻拒绝了,反应大得超乎我的想象,你别去,事情会更糟的。他顿了顿,似乎觉得自己的语气太重,又放缓了声音,说:陈辉,你别担心,这是我的事,我会处理好的。
这是他第一次,把我的事和我们的事分得这么清楚。
从那天起,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开始变了。
他母亲的电话变得频繁起来,而他每次都会躲进卧室去接。他开始失眠,常常在半夜里,我能感觉到他睁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天花板。我问他怎么了,他只说备课压力大。
他对我撒了第一个谎。
周末的时候,他母亲又打来电话。他接完电话,在卧室里沉默了很久才出来,对我说:陈辉,我……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朋友,让我周日回家见一下。就……就当普通朋友,吃顿饭。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他的眼神躲躲闪闪,不敢与我对视。我知道,事情绝不是当普通朋友吃顿饭那么简单。
你不想去,可以不去。我平静地说。
我妈说……如果我不回去,她就……他没有说下去,但那种为难和痛苦,已经写在了脸上。
林森,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强迫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们的事,需要我们两个人一起面对。如果你一个人往后退,那我一个人,是撑不住的。
我的话似乎刺痛了他。他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泛起了红血丝,声音也陡然拔高:你根本不懂!你不知道我妈是怎么哭着求我的!你不知道我们家在那种小地方,一个男人三十岁不结婚,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当然可以说得轻巧!
他的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脏。
我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第一次感受到,我们之间横着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我以为我们活在同一个世界,原来不是。我的世界里,爱是两个人的事;而他的世界里,爱,要排在家庭、名声、和所有他无力反抗的规则之后。
所以,你的选择就是欺骗我,然后回去相亲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冷得像冰。
我没有欺骗你!我只是……我只是不想让你烦心!他辩解着,声音里却充满了无力。
你不是不想让我烦心,我一字一句地说,你只是不敢让我和你一起去面对。林森,你害怕的不是你母亲,也不是别人的眼光。你害怕的,是和我站在一起。
那天的争吵,最后在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默里结束了。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周日那天,林森还是回家了。他走的时候,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站在门口,低着头,说:我晚上就回来。
我没有回答他。
他走后,我一个人待在那个我们共同筑起的家里。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将屋子照得明亮,我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寒冷。我看着墙上他写的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觉得无比讽刺。
我走到阳台,看着他精心侍弄的那些花草。那盆君子兰,开得正盛。
我忽然意识到,我们的爱情,可能也像这盆花一样。看起来繁花似锦,根基却浅。一阵真正的风雨过来,就能轻易地将它连根拔起。
第五章:外部的压力
林森是周日晚上十点多才回来的。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一个没有打开的电视屏幕发呆。他推门进来,带着一身夜的凉气。看到我,他似乎有些意外,脚步顿了一下,然后换了鞋,低着头走到我面前。
我回来了。他说,声音里满是疲惫。
我嗯了一声,没有问他晚饭吃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聊了什么天。我知道,任何一句盘问,都会变成一场新的争吵。而我们之间,已经经不起那样的消耗了。
他也沉默着,在我身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我们之间隔着一张茶几的距离。屋子里很静,静到能听见墙上挂钟秒针走动的声音,每一下,都像踩在摇摇欲坠的冰面上。
过了很久,他才开口,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就是一起吃了个饭,那个女孩……人挺好的,是个小学老师。我跟她说清楚了,我没有那个意思。
我没有回应。因为我知道,有没有那个意思,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去了。他用行动,在我们之间划下了一条界线。
那晚之后,一种新的、令人窒息的沉默,开始在我们之间蔓延。我们依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像是合租的室友,小心翼翼地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谁也不去触碰那个心照不宣的禁区。
我以为,压力只来自于他的家庭。但很快,现实就用另一种方式,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所在的设计公司是一家中等规模的民营企业,人际关系不算复杂,但也绝不简单。我一向只埋头做业务,不参与任何办公室政治。我以为只要我的专业能力够硬,就能在这里安身立命。
变故发生在我负责的一个重要项目上。那是一个市中心商业体的改造方案,我跟了将近半年,从概念设计到施工图,倾注了无数心血。方案已经通过了甲方的审核,只等最终的签字确认。
但在例会上,老板却突然宣布,这个项目后续的执行,将由另一位同事接手。
整个会议室的人都愣住了,纷纷看向我。我强压着心头的震惊和屈辱,问老板:为什么是我的方案有什么问题吗
老板避开了我的眼睛,含糊其辞地说:不是方案的问题。小陈啊,你最近也辛苦了,先休息一下。这个项目后续的对接工作比较繁琐,让小王去处理吧。
这种理由,连敷衍都算不上。
会后,一个平时关系还不错的同事,悄悄把我拉到茶水间,低声说:陈辉,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他犹豫了一下,又说,最近公司里有些风言风语……说你……说你跟一个男的住在一起。
我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几乎凝固了。
我一直以为,我的生活是我的私事。我从未想过,它会以这样一种丑陋的方式,被摊开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别人攻击我的武器。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的、具体的恶意。它不像林森母亲的眼泪那样柔软,而是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精准地剖开了我赖以生存的职业尊严。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没有加班,很早就回了家。我迫切地需要一个拥抱,需要一句安慰,需要林森告诉我,没关系,有我陪着你。
我回到家时,林森正在厨房里煮面。看到我这么早回来,他有些惊讶。
我走到他身后,从背后抱住他。他身体僵了一下,随即放松下来,拍了拍我的手,问:怎么了今天这么早。
林森,我把脸埋在他温热的后颈,声音有些发闷,我工作上……出了一点事。
我将白天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我没有带任何情绪化的控诉,只是在平静地陈述一个事实。我等着他转过身来,给我一个拥抱,或者说几句同仇敌忾的话。
但他没有。
他只是关掉了火,沉默地站在那里。过了很久,久到锅里的水都不再沸腾,他才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了一句:
陈辉,是不是……是不是我们太张扬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慢慢地松开了抱着他的手,往后退了一步。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无比陌生。
我所承受的,是来自外界的无理打压和歧视。我需要的,是来自爱人的支持和肯定。而他给我的,却是自省和退缩。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外界错了,而是我们错了。是我们太张扬,才招致了这一切。
这句话,比老板那句含糊的你先休息一下,比同事那些欲言又止的眼神,更让我感到寒冷和绝望。
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之间最根本的差异。在我的世界里,我们的爱是正常的,不该被隐藏。而在他的潜意识里,我们的爱,依然是需要小心翼翼、藏在暗处的东西,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是一种张扬,一种会带来麻烦的原罪。
所以,我被欺负了,我看着他,声音平静得可怕,是我的错,对吗
他猛地转过身,脸上满是慌乱和无措: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怕你受伤害……
你不是怕我受伤害,我打断他,你是怕我们的关系,给你我带来更多的伤害。所以,你想的不是如何反抗,而是如何躲藏。
那碗最终没有煮成的面,坨在了锅里。
我们之间那道看不见的裂痕,在那一晚,被再次撕开,变得更深、更宽,深到我们站在裂痕的两边,已经快要看不清彼此的脸。
从那以后,我开始频繁地加班。很多时候,公司里已经空无一人,我依然对着电脑,一遍遍地修改那些早已定稿的图纸。我不是在工作,我只是在逃避。
因为我害怕回到那个越来越冷的家里。害怕回到那种两个人坐在一起,却相对无言的沉默里。
而林森,也把自己埋进了他的书堆里。他用备课、写论文、看古籍的方式,为自己构筑了一个更安全的壳。
我们的家,那个曾经能抵御一切风雨的壳,如今,却成了我们各自躲避对方的洞穴。
第六章:妥协的代价
我们之间的冷战,因为林森母亲的一场病,被强制中止了。
一天晚上,林森接完他姐姐的电话后,冲出卧室,脸上血色尽失。他抓着外套,手忙脚乱地穿鞋,声音都在发抖:我妈……我妈高血压犯了,住院了。
我立刻站起身:我送你回去。
不用!他几乎是吼出来的,随即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放低了声音,带着一丝哀求,陈辉,算我求你,你别去。我一个人回去就行。
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最终还是把车钥匙递给了他。我明白,我若出现,只会让他母亲的病情加重。
林森这一走,就是四天。
那四天里,他只给我发过一条短信,说:妈没事了,勿念。然后便再无音讯。我没有追问,只是独自守着那个空荡荡的家,第一次觉得,这个我亲手设计建造的空间,大得让人心慌。
他回来那天,是一个阴沉的下午。他整个人瘦了一圈,眼窝深陷,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
他告诉我,他母亲是以绝食相逼,才把自己弄进了医院。唯一的条件,就是他必须去和上次那个小学老师,好好地见一面,不是吃顿饭,而是以处对象为前提,去了解对方。
我去了。他坐在沙发上,头埋在膝盖里,声音闷得像从地底传来,我们一起去公园走了走,还……还看了一场电影。
我的心,一寸一寸地冷了下去。
她人很好,他继续说,像是在说服我,又像是在说服自己,很单纯,话不多。我……我跟她说,我可能……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
他用的是暂时,和可能。
我没有戳穿他话语里的漏洞和怯懦。我只是站起身,给他倒了一杯热水,递到他手里,说:累了吧,去洗个澡,早点休息。
面对他摇摇欲坠的痛苦,我发现自己竟然连一句质问的话都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他也是受害者。我们都是。
真正的致命一击,发生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
那天林森洗澡,把手机落在了客厅的茶几上。屏幕亮了一下,是一条新进来的微信消息。我本无意窥探,但那个备注名——周老师,和屏幕上显示的一行字,却像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了我的视网膜上。
那条消息写着:林老师,我妈说我们很合适,她很喜欢你。我下周休息,要不要一起去看新上映的那个电影
我站在那里,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原来,不是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而是下周一起去看电影。
我拿起那个手机,指尖冰凉。我有那么一瞬间的冲动,想冲进浴室,把手机摔在他面前,问他这到底算什么。
但我最终没有。
我只是默默地把手机屏幕按熄,将它放回了原处,就好像我从未看到过一样。
因为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信任这种东西,就像一面镜子,碎了,就再也拼不回去了。去质问,去争吵,不过是让彼此看着那些碎片,将自己割得遍体鳞伤。
从那一刻起,我内心的某种东西,彻底崩塌了。不是愤怒,不是嫉妒,而是一种比死亡更沉寂的绝望。
林森似乎并没有察觉我的异样。他被自己的困境折磨得焦头烂额,一方面是母亲的步步紧逼,另一方面是对我的巨大愧疚。他开始变得愈发沉默和矛盾,时而对我加倍地好,为我做饭、洗衣,笨拙地讨好我;时而又会一个人对着窗外,一坐就是一下午。
转机,或者说,将我们推向更深地狱的那个方案,是他一个同样处境的朋友提出来的。
形婚。
一天晚上,林森小心翼翼地跟我提起了这个词。他坐在离我最远的那个单人沙发上,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像一个等待审判的囚犯。
我有个朋友,他也是……他就是找了个拉拉,办了婚礼,领了证,给家里一个交代。他们平时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你看……这会不会……也是一个办法
他看着我,眼睛里竟然闪烁着一丝微弱的、抓住救命稻草般的希望。
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这么多年的人。我看着他试图用一个谎言,去圆另一个谎言;试图用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去解决一个根本无法被解决的难题。
他以为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保全父母的颜面,又能维系我们的感情。
他不懂。他永远不懂。
我要的,从来不是一份需要躲在谎言背后,靠偷窃时间才能维系下去的爱情。
我慢慢地站起身,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平视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他眼中的闪躲和乞求。
我伸出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就像我们热恋时那样。然后,我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问了他一个问题。
然后呢
他愣住了。
然后,我继续说,我们结了婚,有了孩子。你在你的家庭里,扮演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后,每周抽出两天时间,来我这里,扮演我的爱人吗
林森,我们躲在谎言的背后,偷偷摸摸地过一辈子。这就是你想要的,我们的未来吗
他眼里的那点希望,被我一句话,彻底击得粉碎。他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大颗大颗的眼泪,毫无征兆地从他眼眶里滚落下来,砸在了我的手背上。
很烫。
我知道,我们完了。
从他提出形婚这个建议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彻底完了。
第七章:空洞的仪式
林森最终还是订婚了。
我没有问他过程,也没有问他细节。我只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收到了他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订了。
那天,我取消了晚上的所有安排,一个人去了我们常去的那家超市。我买了很贵的牛排,一瓶红酒,还有一些他喜欢吃的蔬菜。我回到家,像往常一样,系上围裙,把菜洗好、切好,把牛排腌上。
我为两个人摆好了碗筷,倒上了两杯红酒。然后,我坐在餐桌旁,对着空无一人的对面,开始吃饭。
我吃得很慢,细细地品尝着牛排的味道,就好像他真的坐在我对面,在听我讲今天公司里发生的趣事。我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酒,又喝光了他杯子里的酒。
窗外的天色,从黄昏,到暮色,再到彻底的黑。城市的万家灯火,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像一片遥远而冰冷的星海。
我就这样一个人,在那个充满了我们共同回忆的家里,为我们死去的爱情,举办了一场只有我一个参与者的、安静的葬礼。我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只是觉得胃里烧得厉害,心里空得厉害。
订婚后,林森搬回了他父母家。但他每周会来我这里住两三天。
这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空洞的仪式。
他通常是周二晚上来,周四晚上走。他会带着换洗的衣物,像一个出差归来的旅人,回到一个临时的住处。我们做着所有情侣该做的事: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睡在同一张床上。
但一切都变了味。
吃饭的时候,我们不再聊天,只是沉默地咀嚼,碗筷碰撞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看电视的时候,他看着他的历史纪录片,我看着我的财经新闻,谁也不打扰谁。
最折磨的是夜晚。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我能清晰地听到他平稳的呼吸声,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混着书卷气的味道,却感觉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我们偶尔也会做爱,那更像是一种绝望的确认,确认我们之间还剩下某种最原始的联系。整个过程激烈而沉默,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更像是两具孤独的身体,在黑暗中徒劳地互相取暖,结束后只剩下更深的空虚和疲惫。
家,不再是家。它成了一个舞台,我们是舞台上仅有的两个演员,日复一日,扮演着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演给彼此看,也演给自己看。
就在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麻木地消耗下去,直到其中一个人再也演不下去的时候,林森生病了。
那是一个初冬的夜晚,气温骤降。他从学校回来,就一直在咳嗽。到了半夜,他开始发高烧,整个人烧得迷迷糊糊,蜷缩在被子里,像一片被寒风打蔫的叶子。
我给他量了体温,三十九度二。我翻出医药箱,给他找了退烧药,又用温水一遍遍地帮他擦拭身体。
在病中,他卸下了所有伪装,脆弱得像个孩子。他烧得意识不清,嘴里含糊地念着什么。我凑近了听,才听清,他在一遍遍地喊我的名字。
陈辉……陈辉……
然后,他会突然抓住我的手,抓得很紧,好像那是他在黑暗中唯一能抓住的浮木。
对不起……他喃喃地说,眼角渗出湿润的泪痕,对不起……再等等我……一切都会好的……会好的……
我坐在床边,任由他抓着我的手,用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他滚烫的额头。
我看着他烧得通红的脸,看着他痛苦而脆弱的神情,看着这个我曾倾尽所有去爱的人。在这一刻,所有的怨恨、失望、和冷漠,都暂时退去了。我心里只剩下一种最原始的、无法割舍的心疼。
我请了假,在家里照顾了他两天。我为他熬粥,喂他吃药,在他睡着的时候,为他掖好被角。我们就好像回到了最初热恋的时候,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彼此依赖,彼此慰藉。
他退烧的那天下午,精神好了很多。他靠在床头,喝着我喂给他的粥,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安详。
他喝完粥,没有松开我的手,只是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说:陈辉,有你真好。
我没有说话,只是拍了拍他的背。
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在这两天里,就在我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的时候,我内心深处最后的那一点点希望,也彻底熄灭了。
我看着他病中的脆弱,听着他无意识的道歉,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地意识到:一切,都不会好了。
他口中的对不起,不是忏悔,而是软弱。他口中的会好的,不是承诺,而是梦呓。他依赖我,不是因为爱我到无法分离,而是因为,我是他逃避现实时,唯一可以暂时停靠的港湾。
我依然爱他。但这种爱,已经不再是渴望与他共度余生的激情,而是变成了一种更复杂、更沉重的东西。像是怜悯,像是习惯,像是一个医生,看着一个他知道永远无法治愈的病人,所能给予的、最后的温柔。
我是在用最后的温柔,陪我的爱情,走完这最后一程。
第八章:内心的崩塌
照顾好林森之后,我紧接着就去了一个邻近城市出差。项目本身并不复杂,但我主动向老板申请了过去,我需要一个短暂的逃离。
我住在一个标准的商务酒店里,房间里的一切都干净、整洁,却毫无生气,像一个精致的盒子。白天,我奔波于会议室和工地之间,用疯狂的工作填满每一个小时。但到了晚上,当独自一人回到那个安静的房间,巨大的空虚和绝望便会如潮水般将我淹没。
出差的第三天晚上,我和甲方应酬,喝了很多酒。回到酒店时,已经快要午夜。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却也放大了我内心的痛苦。我站在房间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陌生的城市夜景,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
我拿出手机,鬼使神差地,点开了一个很久没用过的社交软件。
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或许,我只是想证明,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我,哪怕只是出于最原始的欲望。我需要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感受自己还活着,而不是一具正在缓慢腐烂的行尸走肉。
我约了一个人。
他很快就来了。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甚至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在那个灯光昏暗的、毫无感情的酒店房间里,我用一种近乎暴烈的、自毁式的方式,与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发生了关系。
整个过程,我没有感到任何快感,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麻木和悲哀。我抱着一个陌生的身体,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林森在病中脆弱的脸,和他一遍遍念着我名字的声音。
这不是报复,更不是移情别恋。
这是一种献祭。我将自己仅存的、干净的躯体,献祭给了我们那段早已死去的爱情。我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变得和他一样不干净,让我们在这场漫长的凌迟里,终于实现了某种残忍的、殊途同归的堕落。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我醒来时,身边早已空无一人,房间里只剩下凌乱的床铺和一股混杂着酒精和烟草的污浊气息。
我坐在床边,坐了很久很久。没有悔恨,没有解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空虚。
我拿起手机,订了最早一班回程的高铁。
我回到家时,林森正在阳台上给那些花浇水。他穿着我们一起买的灰色居家服,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画面安详得像一幅画。
他听到开门声,回过头来,看到我,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怎么提前回来了不是说明天才……
事情办完了。我打断他,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我换了鞋,走到他面前。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了。
林森,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我曾爱到骨子里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像在宣读一份尸检报告一样,说道,我出轨了。
就在昨天晚上,在酒店里,和一个陌生人。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静止了。
我预想过他可能会有的所有反应:震惊、愤怒、质问、歇斯底里……
但他都没有。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只有一种巨大的、空洞的哀恸。仿佛他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最后变得和身后的墙壁一样苍白。
他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水壶,水洒了一些出来,洇湿了脚下的地板。
然后,他抬起手,似乎想触摸我的脸,但手举到一半,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久到窗外的夕阳完全沉了下去,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了。屋子里陷入一片昏暗,我们只能看到彼此模糊的轮廓。
陈辉,他终于开口,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又重得像一块墓碑,我们都脏了。
这句话,不是原谅,也不是责备。
它是一句盖棺定论。
它彻底斩断了我们之间仅存的那一丝脆弱的、名为信任的丝线。它将我所有的自毁、痛苦、和绝望,都归结为我们共同的命运。
爱情的葬礼早已办过。而这一次,我们亲手,将它的棺木,钉上了最后一颗钉子。
我们没有再谈论这件事。
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来。他什么东西都没有收拾,只是默默地换上鞋,打开门,走了出去,消失在沉沉的夜色里。
我站在原地,没有挽留。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们之间,连那场空洞的仪式,都不再需要了。
一切,都结束了。
第九章:无声的道别
林森的婚礼定在了一个月后,一个天气很好的周六。
婚礼的前一天,他来了我们曾经的家。
我并不知道他会来。那天下午,我正在整理书房,把那些不属于我的书一本本地装进纸箱。门铃响的时候,我以为是收废品的人。
打开门,看到他站在门外,我愣住了。
他瘦了很多,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风衣,风尘仆仆的样子。他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是我之前让他带走的一些冬季衣物。
这些……我洗干净了。他把袋子递给我,声音有些沙哑。
我接了过来,侧身让他进来。
他换了鞋,走进这个他无比熟悉,此刻却又无比陌生的空间。他环顾着四周,看着那些被打包好的纸箱,眼神黯淡了一下。
要走了吗他问。
嗯,我回答,房子下周就到期了,不打算续租了。
他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屋子里的气氛尴尬得像凝固的空气。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似乎也不知道。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还没吃饭吧我随便下点面。
他没有拒绝。
我走进厨房,从橱柜里拿出最后一包挂面。他跟了进来,像以前一样,很自然地从冰箱里拿出鸡蛋和番茄。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配合默契地,做好了这顿最简单的晚餐。
两碗番茄鸡蛋面,摆在餐桌上。热气腾腾,像极了我们从前无数个普通的夜晚。
我们面对面坐着,慢慢地吃着面。全程无话。我能听到他吸面的声音,能看到他低垂的眼帘。我甚至能想象出他此刻内心的波澜,但我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我的心,像一口早已干涸的枯井。
吃完饭,他主动收拾了碗筷,拿到厨房去洗。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穿着那件黑色风衣的、清瘦的背影,在水池前认真地洗着碗,水声哗哗作响。
这个场景,本该是生活里最温情的一幕。此刻,却像一场无声的、悲伤的默剧。
洗完碗,他擦干了手,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了一串钥匙。
那是我们这个家的钥匙。上面还挂着我买给他的、一个小小的木质建筑模型挂件。
他把钥匙轻轻地放在了餐桌上,金属和桌面碰撞,发出一声清脆又决绝的声响。
陈辉,他终于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蒙着一层化不开的雾,忘了我吧。
我看着那串钥匙,又看了看他。
我没有挽留,也没有质问。因为我知道,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而我,也早已耗尽了所有的期待。
我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阳台的方向,对他说:
把阳台那盆君子兰带走吧,你养得好。
那盆君子兰,是我们一起买的。他一直照料得很好,即便在我们关系最糟糕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给它浇水。如今,它正开着花,橘红色的花朵,是这个萧瑟的家里唯一的亮色。
他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身体僵住了。
过了很久,他才哑着嗓子,说了一个字:好。
他走到阳台,吃力地抱起那个沉重的花盆。他没有再看我一眼,只是抱着那盆花,像抱着一个沉重的、无法卸下的十字架,一步一步地,走到了门口。
在他打开门,即将走出去的那一刻,我还是没忍住,说了一句:明天……祝你新婚快乐。
他的背影,在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没有回头,走了出去。
门,被轻轻地带上了。
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看着楼下。很快,我看到了他的身影。他抱着那盆花,走得很慢,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孤独。
他走到路口,一辆车停在了他身边,车门打开,他抱着花,坐了进去。车子很快发动,汇入车流,消失在城市的夜色里。
我站在窗边,一直站着,直到全身冰冷。
我没有流泪,只是感到一种被彻底掏空的、巨大的麻木。
我知道,我生命里最温暖、最明亮的那束光,就在刚刚,被他亲手带走了。
连同那盆花一起,永远地,熄灭了。
第十章:之后的人生
春天不是希望,而是解冻后,显露出光秃秃的、无法复苏的荒芜。
一晃,五年就过去了。
我离开了那座承载了我们所有青春和伤痛的城市,去了上海。这是一个更大、更冷漠、也更公平的城市。在这里,没人关心你的过去,没人打探你的私生活,人们只看重你的能力和价值。
我凭借着过去积累的经验和一股不要命的拼劲,很快在这里站稳了脚跟。我进了一家顶尖的建筑事务所,没日没夜地画图、开会、跟项目。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里,像一台精准运转的机器。
五年时间,我从一个普通的设计师,做到了设计总监的位置。我在外滩附近买了一套能看到江景的公寓,开着不错的车,穿着得体的名牌西装,成为了别人眼中标准的成功人士。
我身边也有过几个短暂的伴侣。他们有的年轻活泼,有的成熟稳重。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像所有正常的情侣一样相处。但每当他们试图再靠近一步,试图走进我内心那片早已被封锁的区域时,我就会本能地后退。
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我像一个在海难中侥幸生还的人,虽然活了下来,却永远地失去了感知幸福的能力。我知道如何微笑,如何拥抱,如何说我爱你,但我的心,早在五年前那个冬夜,就已经跟着那盆被抱走的君子兰,一起死了。
关于林森的消息,我都是从周奇那里零星听说的。
周奇说,林森结婚后,就彻底成了一个模范丈夫。他按部就班地生活,对妻子温和有礼,对岳父岳母孝顺恭敬。两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他成了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慈爱的父亲,一个让所有亲戚都交口称赞的好男人。
但他好像再也没真正笑过了,有一次周奇喝多了,跟我说,就是那种……我们以前上学时,他看到一本好书,或者想到一句好诗时,那种发自内心的、眼睛里有光的样子,我再也没见过了。
周奇还告诉我,林森再也没发表过任何关于爱情的诗歌或文章。他所有的学术研究,都转向了最枯燥、最冰冷的古代音韵学考据。
我静静地听着,不发表任何评论。我们的人生,像两条在某一点相交后,便朝着完全不同方向延伸的射线,渐行渐远,再无交集。
我以为,我们会就这样,在各自的轨道上,直到老去。
直到那一次,在一个建筑设计论坛上,我遥远地,重逢了他。
那是一个行业内部的高峰论坛,在杭州举办。我是作为演讲嘉宾被邀请过去的。会场里人很多,都是业内有头有脸的人物。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端着一杯咖啡,站在会场的角落里。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是林森的妻子,那个叫周老师的小学老师。她比五年前成熟了一些,穿着一条得体的连衣裙,正微笑着和身边的人交谈。而在她身旁,牵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眉眼间,有几分林森的影子。
我的心脏,在那一刻,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了,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顺着她们的目光看过去,在不远处的人群里,我看到了林森。
他也变了。不再是记忆中那个清瘦的、带着少年气的青年。他穿着一身合体的西装,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正在和几位看起来像是学者的人交谈。他脸上带着温和而疏离的微笑,那是我在他身上从未见过的、属于成年人的、公式化的表情。
他的妻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便牵着女儿,朝他走了过去。小女孩挣脱开妈妈的手,跌跌撞撞地跑向林森,抱住了他的腿,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爸爸!
我看到林森的身体僵了一下。
然后,他弯下腰,脸上露出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温柔到极致的笑容,将那个小女孩抱了起来。他的妻子走到他身边,很自然地帮他理了理稍微有些凌乱的衣领。
他们三个人站在一起,在明亮的灯光下,看起来是如此和谐、如此美满。就像一幅最标准的、幸福家庭的插画。
而我,只是一个闯入这幅画的、不合时宜的局外人。
我站在会场的角落里,端着那杯早已冰凉的咖啡,站了很久很久。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看着林森抱着女儿,和妻子一起,与人寒暄,然后慢慢地,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没有上前,没有打招呼,甚至没有让任何人发现我的存在。
我只是悄悄地,从会场的侧门走了出去,提前结束了我的行程。
我一个人走到西湖边,找了条长椅坐下。湖面上有风吹过,带着初春的凉意。我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幸福的游人,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我们的故事,是真的,彻底结束了。
他用五年的时间,将自己活成了别人期待的样子。
而我,也终于在这遥远的一瞥里,完成了我们之间,最后一次无声的告别。
第十一章:无声告白
又过了两年,因为公司在老城区有一个旧建筑改造项目,我不得不再次踏上那座我曾以为此生再也不会回来的城市。
出差的那几天,我像一个高效的机器人,开会、勘测、与各方周旋。我用工作将自己包裹起来,小心翼翼地避开所有可能会勾起回忆的街道和角落。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次出差,公事公办,办完就走。
但在行程的最后一晚,当我独自一人开着车,从项目现场返回酒店时,我的手却不听使唤地,在下一个路口,转动了方向盘。
我甚至没有思考,身体就已经替我做出了决定。车子像一匹识途的老马,熟练地穿过一条条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最终,停在了那栋我们曾经居住过的公寓楼下。
我没有熄火,只是把车停在了一个不起眼的暗处,摇下了车窗。
就是这里。
楼还是那栋楼,只是外墙显得更斑驳了一些。楼下的那家小卖部,换成了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明亮的灯光在夜色里显得有些刺眼。
我抬起头,目光越过便利店的招牌,精准地落在了七楼的那扇窗户上。
那扇窗,黑着。
我不知道现在住在里面的是什么人,过着怎样的生活。但我知道,那里曾是我的全世界。
我把座椅靠背放低,整个人陷在驾驶座里,点燃了一支烟。我隔着一条马路,隔着五年的光阴,静静地看着那扇窗,就像在看一场早已落幕的、无声的电影。
然后,所有的记忆,便如潮水般,毫无征兆地将我淹没。
我想起了那个雨夜,我第一次走进这扇门,他有些局促地递给我一双不合脚的拖鞋。
我想起了那个清晨,我醒来时,看到他正趴在书桌上,借着台灯的光,认真地批改学生的作业,侧脸的轮廓柔和得不可思议。
我想起了那个夏天,我们窝在沙发上,为了一部电影的结局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却在同一个冰淇淋桶里,抢着吃最后一勺。
我想起了阳台上那些被他照料得很好的花草,想起了厨房里炖着汤的、咕嘟咕嘟的声响,想起了书架上那些我永远也读不懂的古籍,和卧室里那张承载了我们所有亲密和争吵的床。
我想起了他念诗时温柔的语调,他写字时专注的神情,他被我逗笑时眼角的细纹,和他最后一次离开时,抱着那盆君子兰,决绝而孤独的背影。
一幕一幕,一帧一帧,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这些记忆,不再像过去那样,带着尖锐的、能刺伤人的棱角。它们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光滑而温润,像一颗颗沉在心底的鹅卵石,不再让我痛苦,只让我感到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悲伤。
我没有上楼,也没有试图去靠近。我知道,我怀念的,早已不是那个人,也不是那段感情。我怀念的,是那个在爱情里,曾经奋不顾身、倾尽所有的,二十多岁的我自己。
我只是静静地坐在车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
楼上的灯,一盏一盏地熄灭了。整条街道,慢慢地安静下来。偶尔有晚归的车辆驶过,短暂地打破这份宁静,然后又迅速地恢复原状。
我就这样,对着那扇黑漆漆的窗户,坐了一整夜。
我没有哭,也没有笑。我只是在用这种方式,与我的过去,做一场最郑重、也最沉默的告白。
我向那个曾经以为爱能战胜一切的、天真的自己告白。
我向那段被现实凌迟得面目全非的、无疾而终的爱情告白。
我向那个我爱过的,也伤害过我的,最终消失在人海里的林森告白。
当东方的天空,泛起第一丝鱼肚白,当城市在晨曦中,逐渐苏醒过来。我知道,我该走了。
我掐灭了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直起身,发动了汽车。
引擎的轰鸣声,在这条寂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清晰。我没有再回头看那扇窗一眼,只是挂上档,踩下油门,将车稳稳地驶离了这条街。
车子汇入逐渐繁忙起来的车流,朝着高速公路的方向开去。
后视镜里,那栋承载了我整个青春的公寓楼,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终,变成了一个再也看不清的黑点。
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彻底告别了。
最终章:独白
我站在上海这套空旷的江景公寓里,从落地窗望出去,是黄浦江对面璀璨的万家灯火。
每一扇亮着灯的窗户里,或许都有一个故事。有的温情,有的平淡,有的激烈。而我的故事,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落幕了。
我曾经以为,爱能战胜一切。我以为只要两个人足够相爱,就能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墙,抵御世间所有的风雨。后来我才明白,我错了。爱,从来就不是无坚不摧的武器,它只是我们凡俗人生中,最先被现实牺牲掉的那一部分。它不是被一刀毙命的,而是被钝刀子,一刀一刀,慢慢地磨死的。
我们曾许诺过一个三十五岁的约定。不是南康白起那种悲壮的等待,而是要在一起,度过很多个三十五岁。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
我没有等来我的三十五岁,林森也没有。我们只是在二十五岁那年,一起死过一次了。之后的人生,不过是两具行尸走肉,在各自的轨道上,假装自己还活着。
我没有恨过他。真的,一点也没有。
我怎么能去恨一个,和我一样,被困在原地的人呢他有他的枷锁,我有我的固执。我们都曾想为对方挣脱,却最终,只是将彼此勒得更紧。悲剧的不是我们不再相爱,而是我们,自始至终,都深爱着对方,却眼睁睁地,看着这份爱,被我们亲手埋葬。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如果那天,在书店里,那个书架没有倒下来,我是不是就不会用那样一种笨拙的方式,闯进他的世界。
如果那个雨夜,雨一直没有停,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在那个屋檐下,待到天荒地老。
可人生没有如果。
后来,我走过很多城市,看过很多风景,身边也有过不同的人。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成熟、稳重、情绪稳定的大人。我会在恰当的时候微笑,在需要的时候拥抱,甚至能面不改色地说出那些温柔的情话。
但我心里清楚,我生命里最好的那一部分,已经永远地留在了过去。留在了那个夏天的风里,留在了那间洒满阳光的公寓里,留在了他念诗时温柔的侧脸上。
我生命里最好的夏天,已经在很多年前,和那盆被他抱走的、后来想必也早已枯萎的君子兰一起,永远地,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