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三人,埋尸的证据全都落在我的身上了。
我鲜少有兴趣的在审讯室和警员们说起那段晦涩的往事。
“十年前的秋天,拐买来的小女孩王四巧被王氏父子传染了脏病,养父不会花钱医治她,于是大家都知道她死定了,王昌绅就提前在院子里挖了大坑,准备活埋了她。”
王四巧忍受不了病痛折磨,为了报复,她趁王氏父子不设防,在饭菜里投毒,毒死了他们。
一个小女孩当然拖不动两个大男人,于是,她用老办法······
“老办法?”
我狡猾一笑:“对,就像处理丁东山那样,处理掉王氏父子的尸体。”
我望着众人疑惑的目光,答道:“让野猫吃掉他们的肉。”
山中的猫,不比家养,野性难驯,食量惊人,凶狠非常。
一个月里,我不断从外面捉野猫来,将它们和王氏父子的尸体关在屋里,就像处理丁东山的尸体那样简单。
王氏父子跟丁东山一样,是村里有名的地痞流氓破落户,平常根本没人理会,也没什么朋友,因此在处理尸体的时候,风平浪静,甚至无人知道他们已经遇害。
“你是说,丁东山也是你杀的,用同样的办法。”
我点头:“他们都该死。”
“王四巧,你不是说你当年得了脏病吗?”
我继续点头:“是王四巧得了脏病。”
我看向薛警官:“但,你又怎么证明,我是王四巧,而不是丁彤彤呢?
全场的警官都在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