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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可以等,但身上的病怕是等不了了。】
阿晨很绝望的样子。
他发来一张照片,我还没点开就被吓的把手机给扔了!
我只瞥了一眼就跪在地上干呕。
照片上的人浑身长满脓疮,蛆虫在身上钻,死不瞑目!
【这就是我那个朋友的死法,他死前一天身上就是冒出了我这种红疹。】
【如果你不想这样,最好尽快过来吧。】
【时间就是金钱,我们已经快没时间了。】
操!
老天爷你他妈玩我是吧?!
老子还没睡到百万粉网红,没开上保时捷,连他妈遗书都写不利索。
你现在让我死得跟烂番茄似的?!
怎么会有这么不公平的事情!!!
阿晨又发消息:【来不来?最后一次机会了。】
他妈的。
我除了去死,还能有什么办法!
深夜,河边。
风萧瑟,河水静谧的像一个大坑。
我看着河水,想到一会就要死在这,我心里不住的发毛。
但转念一想,能投胎重新活过,也许也不错。
早知道走捷径是这种后果。
打死我我也不走!
只见河岸边站着一个穿着连帽卫衣的人。
他看起来很瘦小,
卫衣的帽子高高的。
我走上前,「阿晨?」
他没有回头,只是看着河水,让我感觉有点阴森。
「你来了?」
他的声音有点细,混着风声,像深夜里某种呼啸。
我点头,问了一个想问很久的问题。
「话说,你是怎么得病的?」
他沉默了一会才回我,「很重要吗?」
听到这里我顿了顿。
他的声音确实很细,周围黑沉沉的,细的我有点发毛。
「反正是我男朋友害的,你只要知道这点就好了。」
原来是弯的。
弯的都玩的花,得这个病也正常。
倒是显得我更无辜了。
「周野先生,我们只能去死了。」
我站在他身边,比他高出了一个头。
湖面黑压压的,连我们的倒影都看不见。
我突然觉得好绝望。
按理来说,我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已经拿了一手很多人都没有的好牌了。
可结果我却沉浸在灯红酒绿里。
对那些喜欢我的女孩子挑三拣四,只想着怎么一夜春宵,爽在当下。
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
连想走个捷径也走不明白。
最终落得这个下场,可以说是那个贱女人害的,也可以说是我自己作死的。
要是能再来一次。
我宁可不要这一手好牌了。
普普通通的过完一生,好像也很不错。
至少小胡那小子,就滋润的很。
阿晨拉着我的手,「准备好了吗?」
「我们一起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