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双穿:1904我用青霉素换金条 > 第4章 法兰西金玫瑰
此时的奉天号称关外第一重镇,夕阳的余晖为古老的城墙镀上一层血色。
沈钧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高中毕业去当了两年兵,退伍后就去送外卖,只为早点存钱买房。
再加上后世,还存在的雄伟古城墙已经很少了,没钱没时间去旅游的他,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传说中的城墙。
伫立在奉天城下,抬头仰望着这座饱经沧桑的古城,仿佛城墙上的每一块青砖都在低语。
沈钧只觉人生无常,他让梦都没过,第一次见到古城区,竟然是在清末,见到后世早已不存在的奉天城墙。
恍惚间,他似乎看见——
七千年前,太阳鸟图腾的氏族在此点燃篝火。
战国时期燕人在此夯土筑城,秦汉将士的铁甲曾在此闪耀。
东胡人的马蹄声刚刚远去,高句丽的战旗又在此飘扬。
大唐收复时的欢呼犹在耳畔,转眼已是契丹人的弯刀映着冷月。
当金人的铁骑踏过城垣,蒙元的号角冲垮了欧亚的文明。
戚家军和白杆兵在奉天城下,浑河畔坚守着大明最后的荣光,记清八旗转眼又把黄龙旗插上了城头。
而今沙俄的双头鹰徽高悬,却不知东洋人的旭日旗已在暗处窥视——这是一座见证了汉家儿郎数次兴衰与荣辱的古城。
当中原王朝强大时,这里是控制东北亚的基地,辽河平原就是汉人的产粮区。
当中原王朝衰弱时,这里就是少数民族进攻中原前的最后一块跳板。
就在沈钧感慨历史变迁,古今多少兴亡事时,“叮~”的一声在耳边响起。
【穿越功能恢复成功】
【宿主可随时选择穿越回现代】
【每次穿越,宿主可选择绑定系统后去过的任何地方作为穿越点】
听到这个提示音,沈钧精神一振,这个倒霉系统最主要的穿越功能终于恢复了,这样他就不用怕遇到危险了。
安全有了保障,沈钧决定进城看看能不能买点古董之类带回现代发财的。
可一摸口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浑身上下竟连一个铜板都掏不出来!之前在树林里搏命厮杀时,一激动竟然忘了舔包了。
后来那些尸L,又被他用来吓人都丢在了树林里。现在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剩身边的战马、手腕上前女友送的机械表,以及空间里20杆步枪。
自嘲了一句:“第一次杀人,没经验后”。
沈钧决定进城找一家典当行,看看对方会不会收这几样。
几经打听,他找到一家名为“永昌号”的典当行。远远望去,门前有人在排队等待典当。
队伍缓缓蠕动,沈钧终于挪到了屋檐下。
前面是个颤巍巍的老太太,正将一件绣着金线的寿衣递进柜台。那寿衣针脚细密,想必是老人一针一线为自已准备的最后L面。
朝奉的算盘珠噼啪响得人心慌:“寿衣一件,活契三分利,死契给现银。”
老太太摇摇头,声音轻得像秋末的最后一片落叶:"死当吧...让孩子们...回关里..."
就在这时,一个精瘦的伙计从里间窜出来。
贼溜溜的眼睛在沈钧身上转了一圈,虽然他不认识这鼓鼓囊囊的布料,但在他眼里,但凡大清没有的,定是洋人的稀罕物。
伙计三步并作两步窜到沈钧面前,腰弯得快要折断:“这位爷您是要典当东西,还是要赎买东西?”
沈钧回了一礼:“我要当东西。”
“那您里面请,”店小二顿时眉开眼笑,活像见了肉的鬣狗,“我找掌柜的亲自接待您。”
穿过前厅时,典当的人个个面如菜色。有个妇人正哆哆嗦嗦地递上一对鎏金镯子,手腕上还留着戴久的印子。
沈钧忍不住问道:“怎么这么多人排队典当?”
店小二赔笑道:“还不是洋鬼子闹的,月初东洋人偷袭了老毛子的旅顺,双方肯定要大打一架了。”
“朝廷那帮老爷说要中立,怕被牵连的百姓,就只能典当些家里的物件,凑些盘缠赶紧离开东北。”
“要不哪天被老毛子或者东洋鬼子抓去挖战壕,运物资,累死了都没人给说理。”
想到刚刚分开的那些面黄肌瘦的难民,在这风雨飘摇的年月,普通百姓就像狂风中的落叶,连选择飘向何方的权利都没有。
沈钧在后堂的红木椅上落座,店小二殷勤地奉上一碗粗茶,趁其去找掌柜的间隙,沈钧摘下手腕上的手表。
这块国产机械表虽然不值多少钱,但胜在防水防震,是当初前女友李子欣说男人不能没有表,买来送给他的。
手表在这个年代可是稀罕物,沈钧摩挲着表盘,盘算着能换多少银钱。
王掌柜踱步进来时,那双浑浊的老眼在瞥见桌上手表的瞬间骤然收缩。
不过老狐狸终究是老狐狸,他强压下眼中的精光,先拱手行礼:“这位客官面生得紧,小老儿王德发,不知...”
沈钧不等他说完,突然将手表“扑通”一声扔进茶碗,溅起的水花中,表盘上的秒针依然稳健地走着,分毫不差。
“这...这...”王掌柜踉跄着倒退两步,枯瘦的手指死死攥住衣角。
他早年在京城琉璃厂混迹三十载,见过无数西洋钟表,却从未见过如此神奇之物!
那些洋人带来的金怀表,沾水就要停摆,这宝贝居然能在水里走时?
王掌柜的喉结剧烈滚动,好不容易才稳住声音:“本店愿出五百大洋...”
沈钧不知道这时代手表值多少钱,但他想起之前看过百达翡丽有块表拍卖了2.2亿元。
相当于一个人从秦朝开始不吃不喝的打工,用上两千多年,才能攒钱买下那块表。
沈钧知道光绪年间,乡下雇工年薪约10块大洋左右,于是沈钧决定按这时代年薪乘以两千,直接开口道:
“这表乃是瑞士钟表大师耗费半生,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完美作品!
可以在水下五米正常运转,防水防震。当年是献给法皇拿破仑的贡品,故名法兰西金玫瑰。
战败后的波旁皇朝丢失了此宝,全世界只有这一块,如此重宝,死当两万大洋!”
“哎哟我的爷!”王掌柜差点被自已的口水呛死,连连摆手,那动作快得像是要赶苍蝇。
“一千大洋,不能再多了,两万大洋就是把我铺子卖了我都买不起!”
王掌柜心想:还法皇贡品,也不去琉璃厂看看,哪个不是贡品,你要始皇帝用过的都敢给你吹出来。
就这样一方漫天要价,一方坐地还钱,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
最终,这块在现代零售价五百多的机械防水表,以4300大洋成交。
双方谈拢了价格,王掌取来死当的文书,标明了物品和价格双方签字画押后,这笔交易就算板上钉钉了。
4300枚大洋大概有两百多斤,王掌柜本想给他换成金条方便携带。
沈钧却坚持要银元,4300大洋拿到现代那是古董,但凡里面有几个稀有品,他就发财了。
可要是换成黄金也就三公斤左右,撑死了两百多万,可没有这些银元值钱。
最终沈钧把两包银元挂在马匹上,就牵着马离开了当铺。
等确认沈钧背影消失在街角后,王掌柜终于憋不住,捧着那块手表笑得见牙不见眼,脸上的褶子都挤成了一朵菊花。
见店小二一脸茫然,他得意地捻着山羊胡教导道:“如今市面上最便宜的国产钟表也要几百银元,最金贵的欧罗巴机械表都有上万银元的。
而这块表有欧罗巴手表都没有的防水本事,一万银元拿下都算捡了大便宜,哈哈哈!”
另一边,沈钧迫不及待地拐进一条小巷,他警惕地四下张望,确认无人后,将银元全数收入储物空间。
看了看跟在身后的战马,想想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沈钧干脆牵着战马,又找去城里的马市,准备把马卖掉。
到了奉天马市人流明显杂乱起来,空气中弥漫着牲口特有的腥臊气、草料味和尘土。
一排排拴马桩上绑着各色马匹,皮毛光泽不一,膘情也参差不齐。
精明的马贩子们或高声吆喝,或压低声音与买家讨价还价,目光锐利地扫视着每一匹进入市场的牲口。
沈钧这匹马骨架雄健,毛色油亮,步伐沉稳有力,在普遍矮小些的本地马群里显得鹤立鸡群,很快就吸引了几个马贩子的注意。
然而,当沈钧牵马走近,这些经验老道的贩子凑近细看时,脸上的兴趣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古怪的警惕和疏离。
第一个凑上来的中年贩子,脸上带着买卖人惯有的笑容。
他绕着马走了半圈,目光落在马鞍侧后方一个隐约模糊的印上时,笑容瞬间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