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都市小说 > 八零家属院:退婚后被军少宠上天 > 第1章  叔叔好像叫早了
一九八零年的夏天。
海城。
天阴沉得很,明明才傍晚五点,但看起来像是黑夜。
远处有闪电一晃而过,风里有着淡淡的水腥味。
贝清欢听着外头呜呜的风,赶紧去把窗关上了,转身问母亲宴桂芳:
“妈,梅阿姨有没有说,她今天要来我家干什么,马上要下大雨了,我看她不会来了吧?”
宴桂芳一只手还绑着夹板吊在脖子里,这时候也往外看看,皱眉:
“她没说。我想着,她应该是来谈你和秦正华结婚的事吧?毕竟你们都这个年纪了,她这个当婆婆的再不出面来谈,也说不过去。”
贝清欢愣了一瞬,旋即不屑笑了笑:
“我看是来谈退婚还差不多!上次她在街上看见我,竟然假装没看见,扭头走了!”
“她怎么做得出?”
宴桂芳皱眉。
顿了一会儿,她赌气,噼里啪啦一顿说:
“要退赶紧退!他们现在一家子都是工人咯,多了不起!秦正华一返城,梅素琴就托了关系,给安排去了供销社,那多厉害啊,看不上我们了,也不奇怪。不过真要退婚,也得给我们家一个说法,不然,我闹到厂办去!
当初他们夫妻能进3508,还是你爸的面子呢,秦大刚能当上副厂长,不也是仗着你爸的提拔,现在你爸死了才几年,他们就这副嘴脸!说实话,要不是你爷爷给定的这娃娃亲,我是一点看不上秦家!势利眼!”
3508,是专门做军需被服及特殊服饰装备的工厂。
不管是前十年还是现在,福利都非常好,很不容易进的。
当年多亏贝清欢父亲是厂长,才给推荐了秦家夫妻俩一起进厂。
但很不幸,贝清欢父亲九年前因病去世了。
宴桂芳身子不怎么好,只能在3508厂做可有可无的轻省活,工资低。
这些年的积蓄,她除了自己吃药,再嫁了一个大女儿,实在不宽裕。
这不,小女儿好不容易回城了,到现在都没找到工作。
原本宴桂芳的打算是,要是秦家能早点提出和贝清欢结婚,那也是了结一桩心事。
但贝清欢回城都快两个月了,那家人连看都没来看过一眼;
明知道现在知青返城高峰工作不好找,问也不问一声;
这就很尴尬了!
贝清欢倒是无所谓。
这些年,父亲的病亡让她看了很多人情冷暖,下乡插队更是吃了很多苦。
在她最需要关心的时候,那个从小认识的未婚夫秦正华,几乎没出现过,也极少通信。
所以,就算她曾经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对秦正华有过幻想,现在却也不再热衷了。
这会儿看母亲不高兴,还能劝慰:
“妈,我也就是随口说的,你别生气,或许不是,退不退的,随便吧。现在国家政策跟以前不一样了,说是回城知青找不到工作的,可以办合作社什么的,我还有外公传给我的针灸手艺,不行我跟人办个针灸室也行。”
什么知青合作社,不就是人家说的个体户嘛,让人看不起!
宴桂芳心里不快,没应声,转而看着桌上的饭菜出神。
因为梅素琴说了今天要来,她还特意让贝清欢炒了两个菜,一个番茄炒蛋,一个红烧肉。
虽说现在肉票没以前那么紧张了,但她家就她这个半劳动力,一个月工资实在有限,难得吃这样的纯肉菜,现在还特意拿来招待势利眼梅素琴,心里不忿!
宴桂芳便嘱咐贝清欢:
“你把红烧肉收起来,不给梅素琴吃了,不然倒显得我们上赶着要攀他家似的!俗话说得好,低头娶妻,抬头嫁女,没有这么让他们看轻的道理。
你装一半在饭盒里,配一点你那个腌黄瓜,再盛点饭,给景代表送去,那天我摔倒,要不是景代表他们几个路过把我送去医务室,我非疼死在那弄堂里不可。”
“景代表?那个派驻的景什么霄吗?“贝清欢迟疑:
“妈,这……景代表又不是我们,他要吃什么,让食堂给他做就是了,还会馋这一口肉么!”
宴桂芳白她一眼:“你以为天天吃食堂的人能有啥好吃的?今天星期天食堂还不开火呢。不然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可以谢人家的?”
贝清欢没有。
从偏远省份的乡下回城,能有啥好东西送人情。
但是,景霄是3508厂的驻厂军代表,管着这三千号工人,小一万人家属院的领导,让她送这个?
拿不出手。
宴桂芳无奈:“又不是只送这个。这是心意,不是还热乎么,我才让你跑一趟,我已经托了人,让给买点好麦乳精了。快去,就领导住的那个区三号院。”
贝清欢没辙了,只好去装饭菜。
临出门的时候,宴桂芳还嘱咐一声:“看见了人要叫叔!厂里职工的孩子都叫他叔的。”
贝清欢应了,饭盒子放在网兜里拎着,快步出门。
天很阴沉,风越发大了,得快些。
自从回城以后,找不到工作的贝清欢怕人议论,很少在家属院逛,还是凭着记忆,找到了厂里专门给军代表住的三号院。
小院红砖外墙,红漆院门,和一众拥挤的职工家属楼相比,超凡脱俗。
贝清欢礼貌地敲了三下门,就听见里面传来脚步声。
贝清欢退后三步,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捧好饭盒,准备等人开门的时候,就弯腰鞠躬。
帮了妈妈的人,尊敬是必须的。
“吱呀”一声,门开了。
作礼貌状的贝清欢先看见一双穿了黑皮鞋的脚,便弯腰喊了一句:“景叔叔好!”
然后抬起头正要介绍自己,却愣住了,连因为鞠躬散到脸上的头发都没顾上撸,就这么看着门里的人。
高大劲瘦的男人。
短发乌黑浓密,脸庞棱角分明,眼眸幽深,鼻梁高挺。
雪白衬衫挽到小臂上,肌腱在小麦色的皮肤下沟壑分明。
军绿色裤子笔笔挺,衬得他两条腿特别的长。
就,很男人、很板正的感觉。
偏偏,他左边眉尾处,有一颗黄豆大的嫣红小痣,给他这冷峻的脸染上了一丝不该有的艳绝神色。
年轻得很呐。
这和贝清欢心目中的军代表样子实在是相去甚远。
军代表,不都是四十来岁的半老头吗?
叔叔好像叫早了!
这人,估计是景代表的通讯员。
贝清欢张了几张嘴,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那个,不好意思,这是三号院吧,我是想找一下景代表的。”
男人微微皱起浓眉,原本只是严肃的脸一秒入冬,如有实质地泛着冷意:“什么事?”
这又是哪个车间的?
竟然还追到这儿来了。
真是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