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时许,法医中心又一次灯火通明。彭一鸣与助手围着解剖台,床上的尸体模型是此前从河段捞出的剩余残肢,经拼接后复原的下肢与部分躯干部位。程望与方宁到场,等待最新的实验室鉴定结果。
“我们找到了一件新物证。”彭一鸣取出一个编号为“c-053”的小塑料袋,“这是在河岸地沟中提取的纤维,之前未注意的痕迹——它来自一种高端户外品牌的防水面料,与沈磊车内余留的一块布料一致。”
程望拿过样本,放大镜下,纤维结构清晰可见。徐缓出声:“另外,对陈凯头部遗留的微量脑脊液进行化学分析,发现了低浓度麻醉药成分。死者不仅被勒窒和钝击,更可能在抛尸前,已被注射麻醉。”
“麻醉剂种类?”程望追问。
“氯硝西泮,短效镇静剂,半小时内可让人深度昏迷。”彭一鸣报告,“这种剂量足以在第一击后阻断呼救与挣扎。”
程望神色凝重:“这说明凶手准备了医学级灭口手段,而这正是赵骏能提供的。”
程望指示技术组调取赵骏工作医院的药房出入库记录。半小时后,调取结果显示——
4月12日20:00,赵骏以“急诊科备用”名义领出两瓶10g氯硝西泮注射液;
4月13日凌晨00:30,剩余药液归还时,账面记录“损耗10”,但并未注销对应批号;
药液包装检查发现有划痕,疑似注射器重复封口。
技术员将资料放到程望桌上,低声道:“从服药到头部击打,时间线吻合当晚21:00–21:15的作案窗口。”
程望点头。
当天下午,程望把新证据带入审讯室,对峙赵骏。
程望:“赵骏,你在医院领药和归还药液之间,有一段未解释的时间。那段时间,你在哪里?”
赵骏神色一变,声音有些颤抖:“我……我去医院停车场接到一个电话,说有紧急病人需要我。”
程望取出药房记录和停车场监控截图:“监控显示你当晚22:00后一直在医院内部,没有外出记录。你‘紧急病人’的借口不成立。”
程望:“而那瓶药,你并非唯一领用者。你的同事张少华也领过一批同款,但时间是18:00–18:15,完全与本案无关。”
赵骏的呼吸急促,最终低声道:“……我把剩下的药液全拿走了。”
程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知道这种麻醉针是如何让受害人在第一击后瞬间陷入深度昏迷的?”
赵骏闭上眼,声音嘶哑:“我……我只想让他别喊别跑……”
晚间,程望召集团队研讨沈磊的背景。新线索来自金融调查组:沈磊在案发前三个月,账户有三笔20万元的现金支出,收款方为“临时办事处”,该地址是一栋早已废弃的办公楼。
“这三笔钱,很可能用于‘现场布置’和‘后续收尾’。”程望分析,“还要查那栋楼的来往人员、监控及物品存放记录。”
第二天清晨,走访小组发现废弃楼内有人定期清理垃圾,且在4月12日深夜曾有车辆进出。车辆与沈磊suv车牌后两位数字相符。
下午时分,心理侧写小组负责人周漪汇报对周璇的补充画像:
“周璇自小家境单薄,却渴求被认可。她在职场中表现优秀,但爱情挫折让她对权力平衡敏感。她与沈磊的关系,更多基于对安全感的依赖,而非真爱。案发当晚,她处于极度情绪崩溃状态,对分尸行为虽有怵惧,却也认同报复的正义感。”
程望点头:“所以她愿意参与,但真正的决策和技术实施,是赵骏和沈磊。”
傍晚,化工侦察队在砖窑残存建筑里发现一只旧手提箱底部有与技术组现场提取纤维相同的防水面料内衬。手提箱中还有一叠尚未焚毁的合同碎片、数张过夜收费小票,以及一支带血的钢笔。
收费小票显示,4月12日22:30,沈磊以“临时考察”为由,在遗址附近一家24小时酒店消费房卡一张,而此时离抛尸时间仅一小时。附带的指纹检测,也在钢笔上检出沈磊与周璇的指纹。
这些证据如同最后的拼图,补足了三人“抛尸——销毁证据—返回酒店”的完整作案链条。
夜深,程望坐在办公桌前,整理从4月12日20:00至4月13日凌晨2:00的所有证据和审讯笔录。他亲手写下案情关键链条总结:
1
李笛:受害人刘某、案发前与沈磊、周璇互通情报,进入暗涌带;
2
赵骏:麻醉剂使用、现场分尸操作、监控回看;
3
沈磊:项目纠纷动机、带罪合同碎片销毁、抛尸运载;
4
周璇:钥匙提供、合同接洽、精神助阵;
5
技术证据:药剂记录、纤维比对、指纹印痕、合同碎片、酒店记录;
6
时间节点:20:00–22:30各环节详实可证。
程望合上卷宗,深吸一口气。他知道,明天将在检察院进行第二次提请公诉,这是审判之前的最后一步。
案件终于到了收束时刻。
他伸手拿起桌上的电话:
“联系检察官,我有新的证据清单要提交。”
城市夜空中,一轮冷月高悬。程望目光清冷如霜——
“正义,终将在所有黑暗中,照亮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