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市西郊的河段自古被称作“暗涌带”,
因水流湍急且水底暗礁众多,常有树枝漂浮,却极少有人自行涉水。
深夜十一点,一名过路渔工看见河心水面漂浮异物,打着手机手电,走近一探,竟见一个塑料袋随波摇曳。
打开一看,竟是装在密封袋内的、尚在分解初期的残肢碎块。
23:12,江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程望第一个赶到现场。夜色浓重,河岸上只有零星渔灯,风刮过水面,发出如骨骼摩擦的声响。岸边湿泥中留有凌乱脚印,古旧雨靴样式,尺寸偏大,脚印深度不一,显露出一种慌乱与拖拽的混合节奏。
程望蹲下,戴上手套,用放大镜将每一处泥泞中的痕迹拍照记录。他注意到:脚印从河堤上方一段平坦水泥路延伸至河岸,随后断开,说明凶手在此处完成抛尸动作。脚印边缘还残留着少量白色粉末,经化验为建筑用乳胶粉;而在脚印末端,地面泛着斑驳血迹,其中夹杂微量草屑与泥沙。
“这条河没人会在深夜丢弃垃圾。”程望对身旁技术员说,“我们得按泄尸处理来侦办。”
“是。”技术员已用塑料标记牌标注各指纹点、血迹点和脚印起止点。
深夜23:45,勘查组调来水下打捞团队,对河心漂浮物及下游一公里水域进行搜索。两支打捞队分头行动:一组在发现残肢处打捞,另一组沿水流方向向下巡查。
水冷彻骨,渔网打捞中不断有水药残留和布条片段上浮。技术组第一时间提取残肢进行现场封存,并带走两根带有环氧树脂固化的金属丝——疑为固定尸体用的绑带残片。
岸上,程望将现场图铺开,指着河岸高低差:“这里是嫌疑人最佳的下水点,他们会在这段水深最快的位置丢包,且用那金属丝防止包漂得太快。”
他又指向岸边石缝处:“这些石缝里有块溶于水的纸片碎渣,应该是作案工具包装袋残留。技术组,化验这纸片纤维和水流中采样的那几根纤维。”
凌晨四点,法医完成了对残肢的初步分类与dna提取。比对本地人口库后,锁定受害人为陈凯,男,38岁,本市一家中型互联网企业产品经理。三小时前,其妻子刘芳向公安局失踪人口科报称,陈凯昨晚与人吃饭后去夜跑,之后便杳无音讯。
程望联系刘芳到场确认。凌晨五点,刘芳和孩子出现在河堤警戒线外,悲痛欲绝。她认出一双残肢皮肤上的纹身——那是他左臂上半部的“火焰龙”纹身。
“他不会那样消失的!”刘芳痛哭,“他从不深夜单独跑到这里……”
程望安抚道:“我们会尽快调查,找到真相。”
天微亮,晨雾未散。程望在案情会议室召集团队:
1
行凶工具:初步判断凶手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裹尸块,再用金属丝固定,兼备防水与加重功能。乳胶粉则用于避免袋体滑落,保证尸块在漂流中不暴露过快。需在本市所有建材市场、化工原料商户中,搜索近期大宗乳胶粉及金属丝销售记录。
2
作案时间:根据目击者提供的刘芳报警时间(21:15)和发现残肢时间(23:10),推测作案时间段为20:30–21:00之间。需调取该时段河畔及相邻道路的监控,寻找可疑车辆和人物轨迹。
3
受害人社交关系:陈凯22:00至22:30的手机定位在市中心某酒吧附近;其公司同事称,昨晚他和一位合作伙伴沈磊有争执,涉及项目分成问题。需排查沈磊及其他酒吧同桌人员。
4
现场指纹与dna:现场血迹dna已确认陈凯,但脚印上的墨迹与鞋底胶痕表明鞋底材料并非普通雨靴。需与鞋店及户外用品店对接,锁定特殊鞋底款式消费者。
下午一点,技术组反馈监控初检:20:50,河畔小路出现一辆黑色suv,车牌部分遮挡。车上下来两人,其中一人身材高大,身着深色运动服,背对镜头时能辨出“火焰”纹身轮廓——与受害人纹身相似,却没有完全吻合。
监控随后捕捉到suv驶离,行驶轨迹指向市北工业园区。程望在白板上上传地图,圈定区域。
“排查该区域所有黑色suv车主,尤其是与陈凯职业圈相关人员。”
同时,排查酒吧监控显示,陈凯与沈磊确有激烈争执。争执后,沈磊离开酒吧,手机定位跟随受害人手机相近轨迹,直到22:10才分开。值得注意的是,沈磊穿着一双在河畔脚印高度相符的特殊登山鞋,但酒吧监控角度未能看到鞋底。
傍晚时分,程望带同事重返河段。他蹲下翻看映在岸边水泥上的斑驳脚印:与酒吧监控中沈磊的鞋型吻合,但印迹更深、更凌乱,似在急促中多次踩踏。且在岸边石缝中找到疑似撕碎的会议资料碎片,残余文字可辨认出“股权分成”“五成补偿”等字眼。
程望拍照取证,示意技术员:“这些文本碎片极可能来自作案前对受害人资料的碎毁残留,说明凶手在抛尸前翻阅过纸质文件,并试图销毁证据。”
他指着斑驳文字:“这是锁定嫌疑人的又一关键点。”
夜深,程望回到支队。桌上摊开的是从沈磊家搜出的几份文件:包括与陈凯合作的项目合同,以及两人就股权分配发生争议时的录音稿。录音中,沈磊几次威胁“你要是不把那剩下的钱给我,别怪我让你消失”。
他拨通电话:“把沈磊列为重点嫌疑人,明早带回。”
放下电话,他抬头望向墙上那张密密麻麻的案情图:“从争执到现场抛尸,他犯下的不仅是谋财,更是杀人、碎尸、毁灭证据,直至最后的抛尸。要侦破此案,必须让动机、手段、工具、共犯一个不落。”
他轻轻敲击桌面,目光冷冽:“明天,我们要去见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