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超维度玩家 > 第二十七章 强敌压境!决胜之机(新年加更)

强敌压境!决胜之机(新年加更)
晨曦微光。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扈从骑手带回来了一个预料中的糟糕消息,萨克逊蛮族已经大举入侵,准备乘胜追击进攻丁塔吉尔公爵的领地。
萨克逊蛮族以掠夺起家,他们会先多次洗劫扫荡,然后才占领土地。
蛮族不怎么擅长攻城。
他们目前主攻的方向是伦敦,其他地方都是劫掠一番,这些劫掠的财富,可以吸引更多的萨克逊人加入入侵不列颠岛的行列。
萨克逊人、盎格鲁人、朱特人,这三者是同盟关系,经常一起屠戮洗劫不列颠人。
财帛动人心。
萨克逊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蚕食不列颠岛的。
城堡外。
随着一小队蛮族骑兵出现在了视线内,萨克逊人的信使在上午时分抵达这里。
——萨克逊贵族骑士(一星)。
——朱特护卫骑手。
在丁塔吉尔公爵铁青的脸色下,萨克逊人的信使直接将挂在马上的人头扔在了城堡外。
一共是五颗人头。
两个是他任命的不列颠军团统领,三个是效忠于他的骑士。
邓肯站在城墙上听公爵的侍从和蛮族信使交流,对方使用的是古英语,叽里呱啦一阵交谈,随后是一个很明显的威胁动作。
他感觉自己能听懂一些,但又不能完全听懂,可能是斩杀的萨克逊蛮族还不够多。
鸦后-特莉丝轻声翻译道:“萨克逊人的信使想让丁塔吉尔公爵承认战败,并向他们缴纳大概一万五千枚金币的贡金。”
“否则萨克逊人的大军就会毁灭这里的一切。”
姑且不说丁塔吉尔公爵还能不能拿出这一大笔钱,光看他昨天拉拢一行人的殷勤态度,就能看出来这位不列颠公爵并不愿意向撒克逊人臣服。不列颠人的战斗力比较一般,但即便是退守到威尔士,他们也抵抗了近千年的时间。
果不其然。
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
傍晚时分,萨克逊人的大军就已经驻扎了城堡外十多里地的位置。
邓肯出城随公爵的骑士扈从一起侦查。
阿妮娅此时已经跟丁塔吉尔公爵达成了初步合作的意向,为了‘表达诚意’,这位罗马贵妇人借出了自己的亲卫情人,协助公爵为数不多的轻骑兵侦查敌情。
如今这幅局面,丁塔吉尔公爵需要抓住一切可用的力量。
情况比预料中的还要糟糕。
因为萨克逊人的援军赶到了,军队从一千多人直接暴涨到了三千来人,似乎是从其他地方抽调了援军,打算一鼓作气彻底击溃丁塔吉尔公爵,将他逼到康沃尔郡的山区里。
跟上一次的交战不同,这次蛮族军队中多了两个醒目的标记人物。
——亨格斯【首领】【国王】【奥丁瞩目】【传说】(二星金色)!
——霍萨【首领】【酋长】【奥丁瞩目】【传说】(二星金色)!
“亨格斯和霍萨?”
“蛮族的首领单位吗?我好像没有听说过。”
邓肯通过上帝视角观察河对岸的营地,在敌方阵营中最醒目的就是两个标记为首领单位的目标,他们四周环绕着不少蛮族贵族骑士,还有日耳曼多神教信仰的祭司。
亨格斯和霍萨是入侵不列颠的萨克逊蛮族领袖,他们最初作为雇佣军帮助不列颠人抵御皮克特人,也就是早期的苏格兰野人,没有被罗马征服过的原住民。罗马统治下的不列颠人,认为皮克特人是野蛮的民族,长期饱受他们的侵扰,甚至向帝国多次求援。
后来这两兄弟发现不列颠人如此孱弱,便动了夺取这片土地的想法。
他们击败了不列颠人的军队,并在肯特地区建立了肯特王国。
敌人此时正在进行血祭。
这个恐怖的血祭仪式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是一种名为血鹰的血祭仪式,祭司首先在受害者的背部刻上老鹰的形状,然后剖开祭品的背部,暴露出脊椎,接着切断脊椎与两侧肋骨的连接,一根根的把肋骨掀开,在仪式的最后,牺牲者的肺部会被拉出来,成为一对翅膀的形状。
它又叫血鸦祭献,一般是用来针对胆敢反抗的俘虏。还有一个血祭是倒吊尸体,奥丁因为倒吊在世界树上九天九夜,所以献给他的仪式需要吊死祭品。
邓肯差点都看吐了。
他杀人不过头点地,还是
强敌压境!决胜之机(新年加更)
“来吧。”
“先练练手感。”
邓肯一路走到现在,早就已经久经沙场,他警惕了一下那些特殊标记的单位,还有附近是否有蛮族祭司,随后便策马而出,直接迎上了撒克逊海盗骑手。
咻。
一箭射出。
那撒克逊海盗骑手的队长直接落马暴毙,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那些撒克逊海盗都不由愣在了原地。
不是。
这敌人什么来路?
撒克逊海盗骑手的队长莫名其妙就暴毙了,一箭抛射正中脑门,惊得他们四散分开,跑马的速度都变慢了,表情惊惧不已,追也不是,退也不是。
邓肯不紧不慢,再度搭箭上弓。
既然来了,至少也得收五六个人头再走,撒克逊蛮族身上应该还有他没有夺取的战斗技艺。
二杀!
连射。
三杀!
邓肯直接迎面而上,他的骑术远超于撒克逊人,达到了草原匈人精锐骑手的水平,真要是马战的话,他也不是很怕。
于是,在蛮族对岸的空旷地带,一副极为诡异的画面出现了。
撒克逊人派出三十多骑驱赶侦察的轻骑兵,另外一边把个轻骑兵追得满地图跑,而这边邓肯不紧不慢地正面迎敌,仅仅是一会儿的功夫,那些撒克逊海盗骑手居然就溃败了。
画面变成了他一个人追击十来个撒克逊海盗骑手,甚至有余力调转马头拦截另一支蛮族骑兵。
一袋箭射完。
六个人头到手。
邓肯随身携带的箭矢一直不多,因为他的箭袋是特制的,一般都是6-12支箭,属于游侠箭袋,像是精灵们用的那种,可以固定箭矢,活动时不会掉落,放得位置也是固定的,一瞬间伸手就能拔出来对应位置的箭矢。
通常情况下,里面都会有专门一两支破甲箭,但受限于当前时代水平落后,他也没特别准备。
蒙古破甲箭是重箭,长弓的箭矢也是重箭,这些都需要专门定制。
英格兰长弓手的箭矢,通常长约90厘米,正常箭矢的长度都是50到70厘米,这将近一米长的重箭矢,能直接把人给射个对穿。
哪怕是蒙古人,骑射携带的重箭也不多,因为会影响马战。
河对岸。
邓肯一看蛮族的营地有动作,数个二星银灰色标记的单位出现,还有蛮族祭司也跟了出来,立刻便带着其他人跑路。
这是真打不过。
那些蛮族二星精英单位都是贵族武士,身上都是清一色的重甲,战弓有点破不了防,只能射出轻伤,射死一个人得很多箭,而且还得防备一下他们有没有什么杀手锏。
这小队侦察骑兵立马撤离,在回去的路上其他人望向邓肯的表情都不一样了。
崇敬!
几乎是写在脸上的崇敬,在这战乱动荡的年代,一个男人的武力不但可以吸引女人,还可以吸引更多的男人。
“这一波怎么打?”
“就靠丁塔吉尔公爵临时征召的那数百残兵败将吗?”
丁塔吉尔公爵都开始把农夫拉壮丁了。
只要是玩过全面战争的人,都知道农民是什么战斗力,几千人都能被轻易冲垮。
正面一波碰撞,农夫部队全部都得亮白旗。
邓肯看着城墙上有些慌乱的士兵,表情变得凝重了起来,就算是鸦后-特莉丝的魔法,也无法影响这种规模的战争。而且鸦后-特莉丝上一次的暴走是有代价的,并且使用了一枚极为稀有的古罗马祭石。
这种压箱底的东西,不值得浪费在这里。
城墙上在布置防御。
当前时代的城堡其实就是罗马帝国的军事要塞,跟中世纪的堡垒没办法比,城墙不够高,也不够坚固,虽说是城防战,有一定地形优势,但是敌我整体军事素养也拉开了极大的差距。
蛮族常年征战,洗劫帝国境内,还跟匈人交手,作战经验极为丰富,成年男子就是训练有素的步兵。
他们一百人砍翻一千人的农民混编部队,那是完全不夸张的事情。
就在邓肯沉思时。
突然间,他看到了不列颠人将一个有点年头的攻城器械推了出来,它应该是当年罗马军团撤离时留下来的,表面落满了灰尘,但好在依旧可以使用。
——弩炮!
嗯?
等等!
这玩意儿我能不能用?吃不吃我的校准加持?
邓肯心中立刻便有了想法。
他直接策马入城,来到了架设弩炮的位置,在上帝视角下,当他控制眼前的弩炮时,一个辅助瞄准的十字星渐渐浮现。
有用!
还真能用瞄准十字星来操作弩炮!
邓肯测算了一下距离,示意身旁的其他人协助,然后控制弩炮瞄准了大概五百米外的距离。
砰。
一发宛如长矛的利箭破空,直接钉在了邓肯瞄准的位置,误差不超过一米。
长矛几乎大半都刺入了泥土中。
这威力杠杠的!
要是在战场上发射,估计能直接穿透人体。
弩炮虽然是希腊人发明的,但是在罗马人的手中壮大,在帝国巅峰时期的配置,5000人的正规军团里标配50门弩炮。
当时把安息帝国的具装骑兵都射麻了,那可是当时时代最顶级的重骑兵,属于,五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