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当即,沈辰恩就同意了,命人拿着小刀,一寸一寸地割开了我的皮肤。
这就是酷刑,实在是太疼了,清醒地感知着,我恨不能晕死过去,可偏偏疼得我尤为清醒。
我咬着牙,甚是流出了血泪。
叶清雨看得开心,带着沈辰恩回去甜甜蜜蜜地休息,临走时还冲我挑衅地看了一眼。
最后,我整个人鲜血淋漓,仿佛从地狱而来。
沈辰恩,叶清雨,我不会放过你们的,从今日起,我就是地狱的恶鬼罗刹,日日夜夜缠着你们,要你们不得好死!
5.
皇兄的人在一个月后找到了我,我已经奄奄一息。
双腿因为蜷曲太久,变不回原本的样子。
满身伤痕,没有一处好皮肤,被割走的那块地方,甚至直接是裸露的肉块。
沈辰恩和叶清雨两人大概是从未想到,我跟皇兄有约定,他不监视我的公主府,我得每个月都去皇宫报到。
如果不去,就说明我出了事,他便会派人来找我。
一个月已经过了好几天,见我没去皇宫,皇兄便知道我出了事,立马派人将我救了出来。
皇兄将二人打入大牢,等着我来报仇处置。
我深深受了断骨之痛,才将膝盖复原,能够直立行走。
又天天泡着各种奇怪的药浴,吃着各种常人不能接受的药材,才将皮肤重生。
来到天牢时,沈辰恩和叶清雨被关了两个月,叶清雨的肚子已经隆起,看得出形状。
「公主,公主,你是来救我的吗我知道公主你还是爱着我的。」
「公主,我是那么爱你,我只是一时鬼迷心窍。」
沈辰恩绑着铁链的手,试图透过缝隙,伸出来够到我。
我被无耻笑了,沈辰恩这么对我,事到如今,他怎么还觉得我会爱着他,我会去救他
「沈辰恩,你挺脏的。」
沈辰恩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而且被日日鞭打,吃不上食物,整个人仿佛一个骷髅架子。
叶清雨虽然怀着孩子,比沈辰恩能吃饱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们,整整打了我三万零五十六鞭。既然沈辰恩你为了孩子哄叶清雨开心,想必也会愿意为了她承受鞭刑的吧。」
「来人,从今日起,沈辰恩每日鞭打三个时辰,打在他的手和腿上。叶清雨鞭打两个时辰,打在她的脸上。」
沈辰恩以前总是以自己是探花郎的身份自豪,那我变废了他的手和腿,让他再也写不成文章,再也走不出去。
说来真是可笑,他探花郎的身份,还是因为皇兄想要让他做我的驸马才给的。
凭他自己的才学,连殿试都进不了。
至于叶清雨,不是总爱装着楚楚可怜的样子,留那几滴猫泪,让男人也她赴汤蹈火么,那我便毁了她引以为傲的容貌,让她没了这张脸。
「公主,公主,宁婉,别这么对我,你不是最爱我的吗还记得我为你做的那把梳子吗可是我花了整整一天为你磨的啊!」
沈辰恩大喊着,没有了一点风度翩翩的样子。
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真是瞎了眼。
我挥了挥手,狱卒就开始听命执行。
两人一个接一个地嚎叫着。
「啊!好痛,宁婉,你快来救救我!宁婉!」
「啊!放肆,我肚子里可是驸马的孩子,他可是皇室子孙,你们怎么敢这么对我!」
「公主殿下,奴婢知道错了,是驸马爷逼着奴婢的,是驸马爷说公主生不出孩子,想要借腹生子,奴婢才一时蒙了心。」
「公主,求求您饶了奴婢吧。」
饶了你们,呵呵,我可做不到,从被剥皮的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以前的宁婉了。
两人哀嚎的声音,真是太美妙了,以前我竟不知道如此快乐。
沈辰恩,叶清雨,你们别急,后面还有呢。
6.
那日后,我为了治疗,每受一次断骨之痛,药浴之疼,就会跑到天牢里来看两人的惨状。
沈辰恩已经佝偻了身躯,没了精气神。
叶清雨除了肚子,也只剩一副骨头架子,看着渗人。
不过,我哪会怕呢,这都比不上他们折磨我的十分之一。